關于中小學教職工聘任工作的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22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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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中小學教職工聘任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第三輪教職工聘任工作,根據**市教體局(2006)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和諧校園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中心,本著有利于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保障單位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有利于促進**教育不斷發展的原則,開展本次聘任工作。

二、聘任程序

1、學習宣傳

各學校要認真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2000)72號、(2006)45號、(2006)28號文件及本方案的有關精神,了解政策,明確聘任條件,提高思想認識,嚴格聘任程序。

2、制定本校實施方案

內容包括:A、聘用原則;B、聘用人員條件;C、聘用程序;D、崗位設置及崗位職責;E、考評細則。實施方案應交教職工大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通過有記錄,并報鎮教研中心備案。

3、申報選聘崗位

符合條件的教職工依據學校公開的崗位設置、任職條件和崗位職責,結合本人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每人可按順序報2—3個崗位。教職工申報的崗位內部公開。

4、學校考評

各校依據實施方案和考評細則對申請聘用者進行考評,考評成績在單位內部公開。

A、考評要充分考慮應聘人員的綜合情況,對優秀的人員,要在考評中體現出其優越性;對紀律松弛、不安心教育工作、教學成績差者,通過考評要使其思想受到教育,聘任受到影響。

B、考評細則包括: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學識水平、業務能力、教學效果、遵紀守法等。

C、考評形式。采用個人總結、教師互評、領導小組評價的方式進行,教師互評和領導小組評價各占50%。

D、本鎮中小學間教師的調動,經教研中心同意后,持原工作單位民主測評表、組織考核評價表到相關單位應聘,聘不上者也可回原單位應聘。

E、下列人員免于考評:

競爭上崗的中小學校長及中層領導,鎮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

5、公布聘用名單

6、人員調整交流

各校落聘人員應及時到鎮教研中心報到,教研中心推薦其到其它學校應聘。教研中心為每位落聘者最多推薦兩所學校,如仍找不到崗位者,按落聘對待,上報教體局人事科。

7、工作總結

各校對聘用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寫出書面材料上報教體局人事科,同時要重視各種資料的整理歸檔,以備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