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的實施方案

時間:2022-08-09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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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監察廳、國土資源廳《關于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浙監字〔*〕2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中紀委第二次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方針,通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進一步推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實現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全部納入市場,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交易;領導干部在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中,違規干預甚至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得到及時、嚴肅的查處,有效遏制土地交易中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為土地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時間、范圍和內容

時間:5月至10月底。

范圍:重點是*年9月17日省政府《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浙政發〔*〕61號)下發以來,*市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

主要內容:

(一)建立和執行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情況。

(二)執行城市建設用地集中供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基準地價定期更新和公布、集體決策等制度的情況。

(三)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中,是否存在規避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仍采取協議方式出讓和劃撥的問題;是否存在單位和個人先行立項、先行選址定點和先行確定地價的問題,對存在的問題是否已按照規定進行查處糾正。

(四)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中,是否存在假招標、陪標、串標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問題;是否存在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和插手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行為。對存在的問題是否查處。

(五)單位和個人特別是領導干部利用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搞權錢交易或由于行政干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與查處情況。

三、方法和步驟

我市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與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結合進行,采取自查自糾方式,并根據全省和溫州市部署,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抽查,具體分動員部署、自查整改、總結提高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6日前)

根據省監察廳、國土資源廳4月25日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將這項工作向市府領導專題匯報,召開動員會議,進行專題部署,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周密安排好此項工作。

(二)自查整改階段(5月6日至6月10日)

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監察局結合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工作,在對全市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自查工作進行補課的基礎上,對浙政發〔*〕61號文件下發以后每個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供應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對違紀違法案件及時組織力量查處,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應及時移送。

(三)總結提高階段(6月11日至10月31日)

6月中旬要對全市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進行總結。工作總結既要全面反映執法監察的工作情況,更要認真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采取的整改措施和進一步加強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工作的對策及建議,并于6月15日前,將全市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總結報溫州市監察局和溫州市國土資源局,接受溫州市監察局、溫州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的重點縣(市)檢查驗收。

四、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為加強領導,全市建立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并由市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國土資源、財政、監察、規劃建設、發展計劃、審計、房管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下設辦公室,抽調一批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同志組成專門工作班子。

(二)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市國土資源局將會同市

監察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統一組織、協調動作的工作機制,及時溝通情況,針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體合力。

(三)嚴格掌握政策,恰當處理各類問題。在工作中,要注意區分不同情況,嚴格掌握政策,恰當處理好各類問題。凡現行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依法辦事;對那些政策界限不清,法律、法規規定不具體、不明確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反映,研究相應的解決辦法。

(四)注意總結經驗,推動工作開展。要積極探索執法監察的新方法,對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要及時總結和交流,以推動面上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