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口招職業學校方案

時間:2022-09-16 0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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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口招職業學校方案

為了做好**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進行。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負責對口招生的政策制定及對口招生工作的規劃、管理與指導工作;計財處負責會同省計劃部門編制對口招生計劃;省招辦負責考務管理、錄取工作;省教科所負責《考試綱要》的制訂、試卷分析、考試研究等項工作。各市教育局負責當地對口招生的宣傳、組織工作。

二、招生計劃

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招生計劃將根據各科類生源狀況和上年錄取情況,結合各招生院校的申報要求及辦學特色和條件編制,并列入全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會同省發改委聯合下達,由省招辦向社會公布。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1、招生對象: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包括中等技術學校、中等師范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和綜合高中職高班的應歷屆畢業生。

2、報名條件:

(1)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已開設職業技能資格鑒定的專業必須取得相關專業的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報考幼兒教育類的考生,應為納入全省年度統一招生計劃的應歷屆幼兒師范畢業生和歷屆普通中師畢業生;

(3)我省戶口;

(4)身體健康。

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對象、條件與專業考試時間、辦法另文公布。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中等職業學校和綜合高中職高班非畢業班學生;

(3)因觸犯刑律而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開除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5)因對口考試違紀被通報**年不準報考者。

四、報名

1、報名時間:**年4月5日至4月12日。

2、報名地點:應屆生在學校所在市教育局對口招生部門報名,歷屆生憑畢業證書在戶口所在市教育局對口招生部門報名。各市對口招生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對考生進行誠信教育??忌趫竺皯J真閱讀有關對口招生考試的文件和誠信考試的規定,并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忌鷪竺麜r應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提交誠信考試承諾書,并填寫報名(政審)登記表(見附件一)??忌I取并填涂報名志愿卡,交市教育局對口招生部門編排準考號、讀卡;由市教育局對口招生部門打印下發攝像通知單。各市教育局職教部門要做好宣傳,組織好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生源報考。

3、攝像:考生憑攝像通知單進行攝像。應屆生由學校集中按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時間辦理集中攝像手續。具體攝像時間由各市在規定的時間內分批安排。

4、信息確認:市教育局對口招生部門打印并下發考生報名志愿信息確認表交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5、打印準考證、體檢表:各市招生部門于4月25日至4月30日打印、下發準考證、體檢表。

6、交費:考生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2〕110號文件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每生110元,各市須按報名考試費40%的比例上繳省招辦。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工作由學校所在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類。

3、考生簡歷和評語由各市招生部門按要求錄入計算機,在領取成績單時將簡歷及評語信息盤上報省招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情節嚴重或有其他刑事犯罪行為的。

對于思想品德方面曾犯較重錯誤,經兩年以上考察、確已悔改的,由所在單位或所在學校證明,經省招生部門批準,可以提供檔案,由招生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3、體檢工作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執行,在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成立體檢站,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生擔任,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為我省高校對口招生體檢工作的終檢醫院,負責協調有關方面對有疑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

4、體檢表由省招辦統一印制,發放給各市,由各市打印后下發。體檢結束后,各市必須在5月10日前將體檢表連同考生報名信息盤一并報省招辦,集中進行掃描。

5、體檢結論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體檢結論如有誤,考生應及時向市教育局申請復查,經同意后可以復查,復查須在考生成績公布前進行。

六、考試

1、**年我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繼續實行3+X考試形式,即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文化課和一門專業(綜合)課。具體事宜請遵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年**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方案(試行)的通知》(教職成〔2003〕7號)精神執行。**年我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科目分為十三個大類(附件二)。其中專業(綜合)課由本專業大類三門主干學科組成,文化課按每門150分計算,專業綜合課按300分計算,總分750分。

2、各科命題不超出《**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年版)》的范圍。

3、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場必須設在市教育局所在地有圍墻的城區學校(原則上不得在中等職業學校內設考場,特殊情況須報省招辦批準)。各地要加強對監考教師的選聘和培訓工作,同一考場的監考人員必須來自不同單位,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班的任課教師不得參加監考。

4、全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時間如下表:

時間6月7日6月8日

上午語文

(9:00—11:30)專業綜合課

(9:00—11:30)

下午數學

(15:00—17:00)英語

(15:00—17:00)

七、填報志愿

考生按所考專業類別填報志愿??忌商顖?個本科院校志愿(該類須有本科招生計劃)和一個服從志愿,同時填報3個高職(??疲┰盒V驹负鸵粋€高職(??疲┰盒7闹驹浮?/p>

各市對口招生部門應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并組織考生對所填志愿進行確認。

八、建檔

1、建檔工作在分數線公布后進行,由考生所在市教育局職教部門負責。

2、考生檔案的內容

(1)對口招生考生報名(政審)登記表;

(2)學籍表、畢業生登記表;

(3)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4)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復印件(國家未開考的專業除外);

(5)照顧政策的有關證明材料。

所有復印件及照顧政策證明材料須由市教育局職教部門加蓋驗印章。

考生錄取后,其紙質檔案,應屆生由學校、歷屆生由市教育局密封后,由考生交有關錄取學校。

**年對口招生報名、考試及考務管理工作有關要求按省招辦制定的《**省**年全省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名考試及考務管理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另發)執行。

九、錄取

1、組織領導:**年高校對口招生的新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招辦統一組織,集中錄取。

2、錄取原則: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實行“高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其考試成績和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劃定分數線:根據各類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按一定的比例劃定本科、高職(專科)各批次建檔分數線和專業資格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4、計劃調整:對口招生計劃應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招生計劃管理的規定執行,原則上不作大的調整。招生過程中因生源狀況確需調整的,須經計劃管理部門批準,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量中適當調整后執行。

5、各招生學校要積極做好新生入學后的復查、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學后及時將復查情況和新生缺額情況報省招辦。對口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應在錄取后10日內分別報省教育廳計財處和省發改委社會事業處。

6、對口招生的考務、建檔、錄取工作按《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照顧政策

1、高中階段受省級表彰的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獲得省級以上科技發明創造的考生,總分加10分。

2、省級技能操作競賽獲一、二、三等獎的考生,總分分別加10分、7分、5分。

3、近兩年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高中階段獲省級體育競賽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總分加10分;近兩年參加重大國際比賽,比賽獲前六名及運動健將和一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總分加20分。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照顧政策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4、歷屆生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總分加10分。

5、獲得國家認定核發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總分加10分;獲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總分加5分;取得三個以上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模塊合格證書的考生(其中必須兼有一個計算機基礎類和一個計算機技術類模塊合格證書),總分加5分。

6、少數民族考生(以戶口簿、身份證為準),總分加5分。

7、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總分加10分;僑眷報考高校總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華人在本省的眷屬參照僑眷照顧政策。

考生在具備1-5項中的兩項以上(含兩項)加分條件時,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項。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其檔案必須具有原始證書或交驗原始材料,由市教育局職教部門審查后留下復印件并驗印、簽字。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情況,學校應公示。

十一、管理與就業

**年高校對口招收的本科新生,可實行預科一年。在校學習期間的收費標準按普通高校相同專業收費標準執行;師范類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享受相同專業學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學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承擔本科、高職(??疲┡囵B任務的高等學校應根據考生的情況和職業教育的特點及需要,合理安排教學計劃,單獨編班,科學組織教學工作,確保教學質量。

對口招生班的畢業生按照我省當年的就業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的同等待遇。所在學校應做好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