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方案

時間:2022-10-30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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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方案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06〕251號)精神,結合我縣消防工作的實際,決定從今年11月起,用6個月的時間,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為確保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為指導,以“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為主題,以“執政為民、服務發展”學習整改活動為動力,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認真組織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和廣大群眾在去年全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會戰”的基礎上,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努力做到“不增新量、減少存量”,使全縣防火安全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和任務分工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為加強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大足縣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陳中舉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李光德、縣安監局局長龍飛、縣公安局副局長雷兵任副組長,縣公安局、建委、教委、民政局、交通局、農業局、文廣局、衛生局、工商局、安監局、質監局、旅游局、消防大隊、人防辦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消防大隊,由消防大隊大隊長周衛任主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各街鎮鄉和縣各部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開展。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各街鎮鄉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落實具體人員,專職抓好本地區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要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迅速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h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牽頭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業、本系統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無主管部門的單位和涉及城鄉消防規劃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由當地政府負責。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導、核查和假冒偽劣消防產品流通、使用情況的普查整治工作。

三、普查整治的范圍及重點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范圍為我縣城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督辦及立銷案辦法(試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號)和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GA588—2005)以及國家有關消防技術標準,重點普查整治以下四類火災隱患:

(一)設施方面: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等問題。

(三)規劃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等問題。

(四)區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四、工作步驟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11月9日前)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市政府的統一安排,認真做好我縣普查整治的部署工作。各街鎮鄉和縣直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召開專門會議,認真組織實施。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大足有線電視臺、大足周刊等媒體向社會公布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范圍、內容和要求。大足周刊要設立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專欄通報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大足電視臺要追蹤報道典型火災、跟蹤隱患整改,充分發揮社會、媒體和群眾對火災隱患的監督作用。

各街鎮鄉、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于11月15日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具體實施方案以及第一階段的工作情況(聯絡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一并上報)。

(二)組織實施階段(11月11日至2007年3月底)

此次普查整治工作涉及范圍廣、檢查單位多、工作任務重。為保證普查整治活動有效實施,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教育培訓工作。為確保工作深入扎實開展,確有成效,公安消防部門要負責對參加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使有關人員明確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法,明確火災隱患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的認定標準和整改要求,明確相關的法律責任。培訓工作務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二是普查整治環節。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以及各地實際,摸清隱患存量,分類建立檔案,督促隱患整改??h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對行業、系統單位進行檢查,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督促當場整改;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責任,確保消防安全,并報公安機關發出限期整改法律文書;對不符合法律法規、消防技術規范規定的,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單位,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注冊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依法予以取締。各街鎮鄉負責轄區內的居民區和城市社區火災隱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消防部門要重點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非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導和核查,對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責令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對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檔,報縣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對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等規劃方面、區域方面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縣政府研究處理。公安消防部門要把消防產品流通和使用領域的整治作為工作重點,摸清全縣消防產品的流通銷售情況,對銷售、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責令限期更換合格產品。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職責負責本轄區單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督導和核查工作。

三是檢查督導環節。普查整治期間,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對本地區、本系統開展的普查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工作落到實處??h領導小組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全縣開展普查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

四是統計錄入環節。各街鎮鄉、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按照公安部統一制定的《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情況統計表》,做好火災隱患普查登記統計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向縣消防大隊報送統計情況。對于普查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予以核查確認,消防部門負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逐一登記錄入,建立火災隱患數據庫,進行綜合分析和動態追蹤并及時上報,實現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基礎工作信息化。

各地各部門第二階段的工作情況于2007年3月25日上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階段(2007年4月)

普查整治工作結束后,各街鎮鄉政府(辦事處)和縣府有關部門須于2007年4月20日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總結??h領導小組在對各地、各部門普查整治情況總結分析后,提出下一階段的整治對策和建議,并上報縣政府通報,指導全縣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普查整治火災隱患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針對當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由分管領導帶隊,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及時研究提出加強火災隱患整治的措施。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種手段,推動城市、城鎮消防規劃和消防基礎設施、消防裝備建設、多種消防隊伍和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加強發展,促進火災隱患的解決落實,確保一方平安。

(二)廣泛開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部門要大力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專題宣傳,主動引導輿論,形成強大聲勢,為普查整治工作奠定堅實基礎。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辦好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專版、專欄,宣傳消防知識,曝光典型火災,跟蹤隱患整改,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良好氛圍。要以普查整治為契機,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工作,切實提高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落實工作措施,實行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在人員、經費、培訓、制度建設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要建立信息暢通渠道,及時反映工作進展情況,報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災隱患及查處情況。對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縣領導小組要及時總結推廣。對涉及到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級行政機關整合執法資源實施執法聯動改革試點的決定》(渝府令第197號)啟動聯合執法程序,實施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協作執法。

要建立火災隱患信息督辦和負責追究制度,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一經發現,必須從嚴查處。對因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造成火災隱患沒有被及時發現并依法督促整改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