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五清理規范方案
時間:2022-10-31 09:33:00
導語:行政執法五清理規范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37號)、《**市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持以人為本創新和規范行政執法的決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91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8號),切實改變執法形象,提高執法水平,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行政執法“五清理”(清理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權責、執法文書、執法人員)、“四規范”(規范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用語、執法文書)工作,現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執法理念,進一步創新和規范行政執法,促使各級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確保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努力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社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府辦主任、縣政府法制辦主任、縣監察局局長為副組長,縣編辦、縣人事局、縣財政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大足縣清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各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府法制辦,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按照全縣總體部署和要求,切實開展好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各項工作。
三、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進一步更新執法理念,明確界定執法主體,確認合法有效的執法依據,科學配置執法職權,規范執法程序,確定執法責任,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有效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效率不高、權責不明以及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執法水平有明顯提高,執法方法有明顯改進,執法作風有明顯轉變,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明顯上升。
四、工作任務
(一)明確責任分工
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按照縣政府組織,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具體落實的原則進行??h政府負責所屬部門、有關單位、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清理規范工作,并向市政府報送備案。
(二)制訂實施方案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制訂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括工作目標、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實施步驟、具體措施、時間要求和監督檢查等內容。制訂實施方案時,要以清理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權責、執法文書、執法人員為重點,摸清“家底”,查找問題,全面規范,建立健全執法主體管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明用語、執法格式文書等工作制度。
(三)“五清理”工作內容
1.清理執法主體。一是按照法定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受委托執法的組織(含依法委托的執法組織)、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組織順序對執法主體進行清理。二是列明主體全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依據、辦公地址、聯系方式(郵編、電話、網址)等內容。
2.清理執法依據。一是按照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國務院部門規章、市政府規章、市或縣政府批準的“三定”規定和市或縣編制部門職能職責規定文件順序進行全面清理。二是清理的范圍包括公共法律規范、專業法律規范和以本執法主體為主執行的法律規范、配合其他執法主體執行的法律規范。三是列明執法依據目錄,目錄包括法定依據的類別、全稱、機關、實施時間以及主要執行主體、共同執行主體和協助執行主體等內容,做到科學編排,不重不漏,匯編成冊。
3.清理執法權責。一是按照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以及其他具體執法行為(如行政給付、行政確認等)順序進行清理。二是按照單一主管(管轄)、共同主管(管轄)、協同管理(管轄)的方式列明每一項職權的實施主體類別、執法行為名稱、依據名稱、法律責任(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違法行使職權承擔的法律責任)并匯編成冊。三是法律、法規、規章、市或縣政府批準的“三定”規定和市或縣編制部門職能職責規定文件之間存在不一致的情況,要在清理報告中說明,并提出處理意見。
4.清理執法人員。一是清理執法證件,包括執法人員使用的國務院部門、市政府頒發的執法證件或其他執法證件。二是清理執法人員的身份,按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事業編制人員、工勤人員、聘用人員順序進行清理。三是列明所在執法主體名稱、姓名、年齡、學歷、執法區域、頒發證件機關、執法證號、身份并匯編成冊。
5.清理執法文書。一是按照行政許可文書、行政征收文書、行政處罰文書、行政強制文書、行政裁決文書以及其他執法文書的順序進行清理。二是執法文書范圍包括內部執法文書和外部執法文書。三是列明執法文書的目錄、類別、范圍、樣本等并匯編成冊。
(四)“四規范”工作內容
1.規范執法主體。一是通過清理,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執法主體按照規定方式向社會公告,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執法主體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二是建立健全統一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制度。
2.規范執法程序。一是各級執法主體結合內部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和人員配置,將本部門的職權分解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并采取流程圖(表)與文字說明相結合的方式,將行政執法程序中的各個環節、執法崗位的職權責任明細化。二是建立健全統一的執法程序制度。
3.規范執法文書。一是行政執法文書要以法律、法規和規章作為執法依據,不得以其他規范性文件作為依據。二是行政處罰文書要減少填發式文書的使用,推行制作式行政執法文書。三是行政處罰文書要格式規范、內容嚴謹、寓于說理性,并在文中對當事人提出的主要申辯事由以及自由裁量權作出答復和說明。四是分類制作樣本,形成統一的執法文書格式。
4.規范執法用語。一是制訂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文明用語。二是制定執法人員文明用語的使用辦法。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投訴機制,嚴格監督檢查。四是將執法人員文明用語的使用情況納入執法人員年度考核內容。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4月20日至4月27日)。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將《意見》、《條例》和《決定》納入各級領導和執法人員的學法內容。組建工作機構,制訂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實施方案。將準備工作情況和實施方案于4月28日前報縣政府備案,并抄送縣清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清理階段(4月28日至5月20日)。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清理工作,將“五清理”工作結果通過政府公眾信息網、報刊以及執法主體公告欄向社會公示,于5月20日前將清理工作情況報縣政府備案,并抄送縣清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規范階段(5月21日至7月10日)。在清理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四項規范”制度。同時,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于6月20日前完成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情況自查工作,于7月10日前將制定的“四項規范”制度和2002—**年上半年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并抄送縣清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檢查階段(7月11日至7月28日)??h清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對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貫徹落實《意見》、《條例》和《決定》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五)迎檢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接受市清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對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意見》、《條例》和《決定》情況進行的專項執法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是創新和規范行政執法的重點,關系全縣各級政府所屬各執法機關和每個執法人員,工作環節多,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從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大足的高度充分認識“五清理、四規范”工作的重要意義,成立執法工作領導機構,落實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經費保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工作任務按時間、按要求、高質量完成。
(二)加強工作協調。要加強組織協調,根據情況召開部門聯系會議,解決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縣法制、編制、監察、人事、督查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通力配合,形成合力,確保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的順利完成。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清理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全縣貫徹落實《意見》、《條例》和《決定》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督促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落到實處,并將檢查情況作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據,通報表彰先進,對沒有按要求、按時間完成有關工作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大足縣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四)加強工作聯系??h清理規范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的清理規范執法工作領導機構加強工作聯系,保證“五清理、四規范”工作統一同步實施。所有的有關材料均需將書面材料連同電子文本一并報送。
- 上一篇:全縣煙草工作會通知
- 下一篇:規范行政執法實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