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區綜合治理方案
時間:2022-11-03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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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及有關法律法規,總結景區十多年綜合治理的實踐經驗,結合景區當前的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全市“三最目標”為統攬,以爭創“全國文明風景區”為主抓手,全面落實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建設一流的管理隊伍,創造一流的工作業績,實現資源保護更加有效、旅游市場更加規范、綜合環境更加優美、游客滿意度不斷提高、旅游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目標,進而把**建設成安徽旅游龍頭、華東旅游中心、中國旅游名牌、世界旅游勝地。
二、總體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單位按照打防并舉、以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三、工作目標
在確保穩定的前提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在交通客運管理、旅游行業管理、工商轎包攤棚管理、運輸隊伍管理、西海大峽谷等景區管理,以及文明創建、周邊關系建設、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新思路、謀求新途徑、采取新措施,努力把**風景區2005年綜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四、工作重點
(一)加強對道路交通的管理
1、根據資源及環境保護的需要并考慮到景區彎多路窄的現狀,對景區道路旅客運輸市場實行專線營運。大門—溫泉—云谷寺、大門—溫泉—慈光閣的線路由**風景區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統一營運;芙蓉嶺—松谷庵線路的營運由風景區交通局會同**區交通局共同核發線路牌,由風景區交通局統一管理。
2、待集散中心建成后,報經市政府批準,對從南大門進入景區的社會車輛實行全面換乘,除公務、警衛、外事、接待任務和經批準的車輛外其它社會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景區。
3、景區內道路旅客運輸按照統一車型、統一標識、統一價格、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的要求組織實施。
4、班線客運車輛必須做到“車進站、人歸點”。從事景區內班車客運的車輛要按指定的路線行駛,在規定的地點停放;始發及過路長途班線車輛一律在集散中心(長途汽車站)停靠、發車。短途班線客運車輛應在核定站點???,非始發班車不得在湯口地區滯留、載客;非**風景區籍的出租車輛除送客至集散中心外,不得在景區及湯口地區從事“異地”經營活動;持有省際(區際)旅游線路牌的營運車輛,不得從事班線客運,承攬散客運輸。
5、全山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從大局出發,全力支持、密切配合**風景區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的運作。交通、交警等職能部門要強化源頭管理和現場管理,嚴厲打擊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非法經營行為;嚴厲懲治宰客、甩客、敲詐旅客等違法行為;大力查處超速、超載、強行超車等嚴重交通違章行為,確保道路旅客運輸安全、有序、暢通。
6、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全面提高游客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安全出行,快樂游山;強化源頭管理,督促有車單位特別是客運企業加強車輛的保養維修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從源頭上杜絕交通事故隱患。
(二)加強旅游行業管理
1、重新編寫**導游詞,對景區導游詞進行統一和規范;根據需要在全山設置1至2個“旅游質量監控站(點)”,派員駐點以加強現場管理。
2、旅游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訂“**風景區導游管理辦法”。
3、風景區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不得用喇叭等擴音設備播放音樂;旅游管理部門要積極引導進入景區的導游使用“耳麥”進行講解。
4、旅游管理部門要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進山導游進行定期與不定期抽查,并適時開展規范導游言行的整治活動。
5、凡旅行社和導游人員違反旅游法規和合同的約定,由景區旅游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對于導游違反風景區防火安全以及環保等有關規定的,由景區相關部門依法從重處罰;同時,導游有引導隨團游客遵守風景區有關規定的義務,對于因導游未履行此義務而導致其隨團游客發生責任事故的,將視情節的輕重給予導游相應的處罰。
(三)加強對工商經營點的管理
指標設定方面:
1、2005年抬轎、挑包、工商服務點經營指標總數為178個。其中,云谷寺工商棚18個;全山路段上的服務點6個(云谷寺水庫、仙人指路上方、龜魚石、立馬亭、月牙亭、半山寺下四方臺);挑包46人(云谷寺——北?!饷黜?5人,慈光閣——光明頂21人);轎子54頂,108人(云谷寺——白鵝嶺4頂8人,白鵝嶺——北海——光明頂30頂60人,天?!衿翗?4頂28人,慈光閣——玉屏樓6頂12人)。
2、在全山設置3個連心鎖經營點,具體地點為北海、排云亭、玉屏樓的指定地點。
3、對景區各單位的附屬經營點數量進行重新核定,從嚴控制經營點對外承包的數量。
4、授權給湯口鎮村民經營的工商棚、服務點、抬轎、挑包指標必須實行限額投標(暗標);芙蓉嶺工商棚的經營指標由風景區工商部門商松谷管理處和耿城鎮政府后以適當形式分配。
管理要求方面:
1、根據景區規劃部門的要求,按照與景區景點相和諧、造型美觀、規模適度、建材牢固的原則,對全山工商棚、經營服務點重新進行設計、制作;根據實際需要,在景區選擇合適地點按照統一格調建設轎包隊休息點;按照美觀、輕便、牢固的要求,更新經營轎椅,提升轎椅的檔次。
2、湯口鎮要成立**旅游轎包服務管理公司,對授權經營的抬轎、挑包等指標實行統一服裝、統一標識、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制訂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對公司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3、連心鎖經營范圍和經營項目由工商部門進行從嚴核準,并按照統一攤點、統一標識的要求進行統一管理。
4、嚴把經營人員準入關。指標分配前,景區綜治辦要牽頭組織公安、工商、園林、規劃等管理部門,對2004年進入景區經營的人員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進行審查,對違反景區相關規定以及被游客有效投訴查實的經營人員取消其5年內在山經營資格;對2005年新進入景區的內部承包經營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兩勞”釋放未滿5年的人員不允許進入景區從事經營活動;對2005年在山經營人員的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進行抽查,對違反景區相關規定以及被游客有效投訴查實的,取消其5年內進入景區經營資格,對受到刑事、治安拘留處罰的,取消其在景區的經營資格。
5、由景區工商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制定抬轎、挑包、工商棚、連心鎖服務點、經營承包點等管理規定,建立并組織實施含“一票否決權制”、“有效投訴累計淘汰制”、“承包轉包管理制”的“經營戶三制”。
6、景區內所有單位對外承包經營的,在承包合同簽訂前,景區綜治辦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經營項目、承包方誠信守法情況進行審核;承包合同中要明確經營范圍和經營場所,明確所在單位和承包經營人員的權利責任以及違法違規行為的相應處罰措施。
7、除一律實行亮照(證)經營外,工商部門要督促湯口鎮、耿城鎮、股份公司等主管(業主)單位根據抬轎、挑包、工商棚、經營服務點等不同行業的特點分別設計制作服裝、工號牌和服務卡,做到服裝、編號、服務卡“三統一”。
8、抬轎、挑包服務卡上要標明起止點、里程、單價、服務人員工號牌等,在抬轎、挑包服務時應先出示服務卡,服務前必須與客人簽訂含有價目表的服務協議,明確服務起止點、里程、單價、服務人員工號牌,經游客簽字同意后方可從事經營服務。
9、禁止索要小費;禁止經營服務點擴大范圍和占用旅游公共設施經營;禁止攤外攤、店外店;禁止開設室外電腦畫像;禁止旅游高峰期在鰲魚峰——百步云梯、老道口——玉屏樓等狹窄路段從事抬轎服務。
10、嚴格限制經營點在山經營人數。連心鎖服務點雇請人員不得超過1人,工商棚、工商攤點雇請人員不得超過2人,單位承包點(商店)雇請人員不得超過3人。
11、景區內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物價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嚴厲查處亂漲價、亂收費和騙客、宰客等價格違法行為;要對投訴多、嚴重影響**聲譽的商品或服務價格如轎包價格、游客需求量大的消費品(方便面、礦泉水等)價格實行最高限價管理。
(四)加強對“三隊”的管理
1、確定相關部門作為統一管理民工隊、運輸隊、工程隊的責任單位,牽頭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對民工隊、運輸隊、工程隊實行“六統一”管理(統一硬件建設,統一配置物品,統一管理模式,統一收費標準,統一服務要求,統一軍事訓練)。
2、加強對民工隊、運輸隊的精神文明建設、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優質服務、安全生產等教育,提高其整體素質和安全文明意識,督促其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運輸,使之成為**建設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3、為解決運輸隊在云谷——北海線路上同登山游客爭道、食宿條件差、污染環境和建設發展等問題,創造條件逐步將運輸線路北遷至游客步行登山較少的松谷景區。
4、實行限時挑運物資制度。黃金周期間,除被單、蔬菜等必需品運輸外,停止其它運輸;旅游旺季的周六原則上停止云谷——北海線的一切貨物運輸。特殊情況需要運輸的,由運輸單位制定計劃報經風景區綜治辦批準后實施。
5、凡一次施工或運輸超過50人的,須事先征得風景區綜合治理和公安部門的同意,并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五)加強西海大峽谷等景區的管理
1、西海大峽谷已成為**風景區的一個新亮點,但自其開放以來,由于流程過長,沿途又缺少休息點等相應服務設施而給客人帶來諸多不便。為此,景區規劃部門應選擇適當地點建設服務管理房,綜治、公安、工商、園林等職能部門要增加管理力量,為游客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2、開放天都峰,景區綜治、公安、工商、園林等職能部門要相應增加管理力量,實行駐點管理,以便更好地為游客提供服務。
(六)加強文明創建工作
1、扎實開展誠信單位創建活動和文明經營戶評比活動,引導涉旅企業文明經營、誠信服務。
2、景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高度重視職工公寓等相關場所的文明創建工作。
3、對全山的指示標牌進行清理,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統一和規范制作,并在景區內適當增設文明用語提示牌。
4、禁止風景區職工室外吸煙,景區各單位要在內部職工中倡導不吸煙和開展戒煙活動;風景區內禁止出售室外快餐、口香糖以及其他污染環境、不易清除的商品。
5、在慈光閣、云谷寺、松谷設立旅游咨詢投訴服務點,對游客投訴實行“首訴負責制”。如若因游客投訴未決再訴而導致發生影響**風景區聲譽的,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
6、建立高效、快捷的旅游緊急救助運行機制,制定緊急救助方案,根據就近和及時原則,對景區內發生的發病、摔傷者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因主觀原因延誤救治的,要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七)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1、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看好自家門,辦好自家事,管好自家人”的原則,本著“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工作方針,加強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生產,強化責任,化解矛盾,維護好本單位的穩定。嚴格執行維穩工作責任制,各單位、各部門一把手為本單位、部門維穩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維穩工作負責。因未及時排查調處矛盾糾紛而導致發生影響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要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2、強化對社會面的控制,增強群眾和來山游客的安全感。堅持暫住人口的登記、查驗和協查通報制度;落實出租房屋管理責任制;強化對承包經營場所和歌舞娛樂服務場所管理,針對旅游市場存在的突出治安問題,適時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凈化旅游環境。
3、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方針,充分發揮景區治安綜合防范網絡的作用,對治安防范網絡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落實治安責任制,使網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進一步完善分片負責、點線結合、多員聯動,形成控制能力強、信息反饋靈、行動速度快的治安防范網絡體系。
4、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及時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其骨干作用,根據加強綜合治理的需要,適當調整工作重點、警力部署和勤務制度,用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加強基層治安基礎工作。要堅持群眾路線,實行群防群治,及時排查矛盾、糾紛,妥善處理矛盾和問題,避免矛盾的激化或形成群體性事件,防止重大犯罪、重大治安問題和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周邊關系建設
1、景區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周邊關系建設重要性的認識,要教育職工在保護**、共謀發展的大前提下,進一步強化“山上的事就是山下的事,山下的事也是山上的事”的意識。
2、景區綜治、公安、園林、旅游、股份公司等單位要在鞏固以往工作成效的基礎上,繼續通過聯絡感情、聯合整治、聯手發展、聯動營銷等多種方式進一步加強和深化與周邊地區的關系建設,力爭在社會治安、資源保護、環境保護等方面建立全方位的聯防體系,形成寬領域的長效聯動機制,為保護**、發展經濟奠定良好的基礎。
3、景區規劃部門要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建立健全與周邊銜接的規劃管理體系和項目審批機制。
五、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和組織、隊伍建設
1、**風景區綜合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圍繞景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由景區綜治委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各部門、各單位積極有效地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管委會黨委成員、管委行政領導聯系綜治組制度。黨委、管委領導成員每年都要抽出一定時間深入到所聯系的片點開展調查研究,并解決實際問題。
3、根據景區實際,繼續在全山派駐北海、云谷寺、玉屏樓、半山寺、溫泉(大門)、松谷、交通秩序等七個綜治組,各組在綜治辦的領導下,在授權的范圍內代表管委會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綜合管理工作。各組的職責和工作范圍由管委會確定。
4、綜治工作人員尤其是抽調的專職干部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綜合管理的水平和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管委會政治處和綜治辦要定期對抽調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將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作為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對工作不力,難以勝任綜治工作的同志要予以及時調換。
5、實行聯合執勤制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即綜合治理人員、工商管理人員、交通運管人員、旅游質監人員、公安民警、防火人員、環衛人員以及周邊鎮場管理人員聯合執勤,按照各自的分工,認真執行工作制度,互相配合,加強協作,強化日常巡查和重點防范,形成“綜合治理為龍頭、專業管理為骨干、群眾管理為基礎”的工作格局。
(二)認真組織實施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
1、把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景區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目標之一。各部門、各單位的年度工作計劃和領導干部的述職報告中必須把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2、實行綜治工作領導責任制。把抓綜合治理工作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和獎懲直接掛鉤。管委會組織部門和股份公司人事部門在考核各部門、各單位主要領導干部政績時把抓綜治工作的實績列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在辦理其晉職、晉級、獎勵、聘任時要征求綜治辦的意見。
3、實施領導責任查究制。根據中央和省、市五部委《關于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地方實施領導責任查究的通知》的規定,結合**風景區保護和進一步推進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市直各部門、各單位,**風景區及周邊區(縣)、鄉鎮都應切實擔負起保護**風景資源,維護**風景區社會穩定的責任,對因工作扯皮、推諉和游客投訴再訴而導致發生**風景區治安秩序混亂,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實行領導責任查究制。領導責任查究的對象、范圍和查究的程序按中央和省、市五部委關于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地方實施領導責任查究的規定執行。
4、嚴格執行“一票否決權制”。制訂“一票否決權制”實施辦法,針對情況分別給予“限期整改”、“黃牌警告”、“一票否決”等相應處罰,并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情況和其他情況及時向組織人事部門通報,并向管委會黨委報告。
5、強化目標管理責任制。在全山各單位中層層簽訂責任書,實行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同時,健全風景區綜治委牽頭督查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機制,將責任書的落實情況作為各單位評先的依據之一。
6、落實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由綜治辦牽頭,通報責任制、綜治方案落實情況和綜治其他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會議情況上報管委會。綜治辦可根據工作需要,提請綜治委增開例會。
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繁重的社會系統工程。全市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整體意識,搞好協調,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推進景區綜合治理工作;景區綜治人員要繼續做到思想到位、人員到位、管理到位,文明執勤,公正執法,加強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周邊鄉鎮(場)既要積極運用品牌效應、發展經濟,更要加強對干部和村民群眾的引導和教育,牢固樹立保護意識,共同維護**形象,共同擔負起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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