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發二代居民身份證方案
時間:2022-11-06 0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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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和公安部《關于認真做好全國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的通知》規定,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轉發自治區公安廳全區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20**〕57號)和自治區公安廳《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集中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通知》(新公通〔20**〕138號)的要求,為做好我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換發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年上半年全面啟動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二代證)工作,至20**年底基本完成為年滿16周歲的居民換發二代證工作?,F役軍人、武警發放二代證的具體辦法,根據國務院和中央軍委的要求另行規定。
二、實施步驟
(一)工作準備(20**年上半年前)。
一是對集中換發二代證工作進行部署。二是落實購置換發二代證所需設備的經費以及為全市公安機關配置換發二代證設備。三是根據換發二代證工作的業務技術和管理要求,選配專業技術和工作人員,做好人員業務培訓工作。四是完成戶口核對和居民身份證號碼清理糾錯工作。五是進一步完善升級后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六是民政部門完成全市地名設置工作。
(二)集中換發(20**年7月至20**年底)。
根據換發二代證前期工作準備情況,按照逐步推開的原則,開展換發二代證工作。截止20**年底,力爭完成131萬(16周歲以上)居民換發二代證的任務。
(三)工作總結(2009年1月至3月)。
全市集中換發二代證工作基本結束后,要對換證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改進、完善和規范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確保二代證的日常管理。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職責分工
(一)市財政局職責。
負責全市換發二代證工作所需經費的審核與保障;負責換發二代證工作過程中需進行政府采購的相關事宜;指導全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費票據的核發管理,監督各區(縣)依法將工本費上交國庫。
(二)市發改委(物價局)職責。
負責核定換發二代證工作中有關項目的收費標準;指導各區(縣)物價部門對公安機關在換發二代證過程中執行有關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市民政局職責。
負責完成全市地名標志設置工作;指導各級民政部門對公安機關在換發二代證過程中執行**市門牌管理制度的監督檢查工作。
(四)公安機關職責。
1.市公安局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公安機關換發二代證工作。
(2)指導市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和建設工作,建立和完善市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
(3)負責分(縣)局換發二代證人像采集等系統建設及人員業務和技術培訓工作。
(4)組織指導本市人口信息核對工作,協調解決本市內居民身份證號碼重、錯號問題。
(5)負責對各區(縣)公安機關報送的制證信息進行審核,并將制證信息上報公安廳制證部門。
2.公安分(縣)局職責。
(1)在區(縣)政府換發二代證工作機構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本區(縣)公安機關換發二代證工作。
(2)負責維護和完善分(縣)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統。
(3)負責派出所換發二代證人像采集等系統維護及人員業務和技術培訓工作。
(4)組織實施本區(縣)人口信息核對工作,協調解決轄區內居民身份證號碼重、錯號問題。
(5)負責審核、簽發派出所報送的制證信息并上報市公安局。
(6)對接收的身份證成品進行質檢和分發。
3.公安派出所職責。
(1)負責居民身份證人像等制證信息的采集,保證采集的人像和信息符合制證技術標準要求。
(2)負責居民住址信息追加寫入。
(3)核對轄區內居民戶口資料和身份證信息,使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本人實際情況一致。
(4)受理本轄區居民申領、換領和補領身份證工作。
(5)核驗、發放居民身份證,定期上報換發二代證基本情況。
四、保障工作
(一)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換證工作的總體部署,抓緊制定換發二代證實施方案,落實人、財、物等各項保障條件,選調技術和業務骨干人員充實戶政隊伍。
(二)繼續做好戶口核對工作。為確保換發二代證工作順利進行,分(縣)局、派出所要根據人口信息采集標準和換發二代證所需數據要求,在20**年進行戶口核對工作的基礎上,對居民身份號碼重、錯號問題進行全面、認真的清理和糾錯。依照民政部門編制門牌,及時更新人口信息中的住址。對于要求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戶口登記項目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不得隨意更改。同時,分(縣)局、派出所要以此為契機,依照戶籍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解決各類未落常住戶口人員和應銷未銷戶口人員的戶口問題,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我市戶籍管理工作。
(三)進一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制作“二代證”信息的數據采集、儲存和傳輸,必須依賴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支持。分(縣)局、派出所要及時更新維護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數據,以保證人口信息的完整、準確。
(四)數字相片采集設備根據國家二代證領導小組和公安部的要求,由公安部門會同監察和財政部門,通過招標的方式購置。
(五)證件工本費的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和“??顚S谩钡囊幎ǎ宦缮辖粐鴰?,再由財政部門根據換發二代證實際開支劃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換發二代證是提高我國人口管理工作現代化水平、推動我國信息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區(縣)要在市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指導相關工作的開展,切實解決好人、財、物和技術保障的有關工作問題。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各級公安機關要按照公安部、自治區公安廳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情況,做好具體工作安排,重點抓好人口信息系統的完善、戶口核對和集中換證期間的人像采集、數據傳輸等基礎工作。要認真按照實施方案的步驟和要求開展工作,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和檢查,使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合理統籌集中換發二代證期間一代證與二代證的銜接和并行使用問題,確保換發二代證工作順利進行。
(三)廣泛宣傳,提高居民的換證意識。換發二代證工作牽動千家萬戶,涉及到許多部門的工作和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要依照公安部印發的《關于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宣傳提綱》,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宣傳,取得群眾的支持和配合,確保換發二代證工作任務的完成。
(四)做好服務工作,方便群眾。各級公安機關要堅持執法為民思想,進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公開辦證程序和收費標準,簡化程序,改進方式,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讓人民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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