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沙塵暴災害預案
時間:2022-11-17 0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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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工作原則
1.4適用范圍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地方應急組織領導機構
3預警和監測機制
3.1預警預報
3.2預警支持系統
4應急響應
4.1沙塵暴災害分級
4.2分級響應機制
4.3險情響應措施
4.4災害應急措施
4.5信息共享和處理
4.6通訊聯絡
4.7指揮和協調
4.8沙塵暴災情的調查分析與后果評估
4.9新聞
4.10應急結束程序
5保障措施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2沙化監測體系基礎信息保障
5.3荒漠化監測體系保障
5.4資金保障
5.5技術儲備與保障
5.6宣傳培訓保障
5.7獎勵與責任,
6附則
6.1名詞術語的定義和說明
6.2預案管理、更新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突發沙塵暴災害的預測、預報、預防和災后救援的組織管理和緊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應對和防范突發沙塵暴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新疆維吾爾地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新疆維吾爾地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以保障沙塵暴突發區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公共防護意識。積極做好監測、預報、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沙塵暴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3.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地區行署的統一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指導下,主要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縣市要層層組成應急領導小組,編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3.3加強協調,整合資源。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門現有資源,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投資,重復建設。
1.3.4平戰結合,快速反應。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重大突發沙塵暴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常抓不懈,不打無準備之仗,迅速、及時、有效地應對重大突發沙塵暴災害。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地區發生重、特大沙塵暴災害,需要地區指導縣市政府組織開展救災的應急響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1)發生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時;
(2)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時;
(3)發生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應相關縣(市)的請求,需要地區協助指導救災時。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1.1地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行署分管副專員
副組長:行署分管副秘書長
地區林業局主要負責人
地區氣象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地區林業局、氣象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公安局、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衛生局、交通局、環保局、民航**機場。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地委、行署有關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完善地區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應急機制,組織制定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負責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指揮和協調,完成行署交辦的其它任務等。
2.1.2地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地區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地區林業局分管副局長兼任,地區造林經營科科長任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和執行機構,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為:具體負責貫徹落實地委、行署有關重大突發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負責編制和修訂重大突發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負責組織應急人員的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應急單位的應急行動;負責應急信息的收集、處理、通報以及具體的對外聯系、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對重大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分析和評估;建立沙塵暴災害應急資料庫,研制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沙塵暴風險評估系統、災害應急響應網絡指揮系統、災害損失評價系統,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1.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地區氣象局負責沙塵暴天氣的監測、預報工作,在發現沙塵災害征兆時,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出預報,并向行署提供監測信息,為防災抗災和災害應急做好服務。
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處置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完善地區、縣(市)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荒漠化監測體系。
地區財政局參與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及時籌措和撥付救災資金。
地區公安局參與沙塵暴災害狀況調查,組織、指導、協調災區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交通秩序,必要時安排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信息。
地區農業局參與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指導農業生產災前預防,災后自救工作,幫助災區恢復農業生產,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信息。
地區畜牧局參與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指導牧業生產災前預防,災后自救工作,幫助災區恢復牧業生產,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信息。
地區水利局參與沙塵暴災害狀況的調查、評估,幫助災區恢復水利設施建設,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信息。
地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抗災救災,參與災情調查,組織、管理和發放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信息。
地區衛生局在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啟動《地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應急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和衛生防疫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協調落實各項醫療救治措施,并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地區交通局負責做好交通運輸防災減災對策預案,協調落實救災交通車輛,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信息。
地區環保局負責監測沙塵暴發生時的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提供監測信息,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民航**機場組織制訂民航運輸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保證沙塵暴災害天氣狀況下的民航運輸安全,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信息。
2.1.4赴現場工作組
應急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應在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后派出赴現場工作組?,F場工作組由相關局人員組成。其職責是:了解沙塵暴災害及損失情況,協助縣(市)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機構做好災情監測、分析和救援工作;了解地方沙塵暴災害救援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時將了解到的情況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1.5專家咨詢組
應急領導小組應在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后派出專家咨詢組。專家咨詢組由現有的專家顧問團和有關科研、教學、生產單位的技術人員組成。職責是具體負責對荒漠化防治工作的技術咨詢、指導和決策論證;指導突發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和修訂完善;對沙塵暴災害進行預測分析,為防災減災作好服務;參與對突發沙塵暴事件的調查分析和后果評價;赴沙塵暴發生區調研沙塵暴災害形成的原因,提出沙塵暴災害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建議。
2.2縣(市)應急組織領導機構
各縣(市)應成立相應的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機構,制訂本縣(市)的突發沙塵暴災害的應急預案,負責組織落實本縣(市)內的災前預防、災后救援和生產恢復工作,并及時向行署報告沙塵暴發生的時間、持續時間、影響范圍、造成危害、災后救援和生產恢復等情況。
3預警和監測機制
3.1預警預報
3.1.1每年年初,由地區林業局、氣象局聯合邀請專家對當年春、冬兩季沙塵暴災害狀況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當年沙塵暴災害趨勢,報行署,為領導決策和防災減災服務。
3.1.2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的原則,由地區氣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塵暴的分析和預測,及時做出沙塵暴災害預警預報,包括沙塵暴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強度、移動路徑、影響區域等。
3.1.3地區氣象局應利用氣象衛星接收站和地面氣象站點加強對沙塵暴災害的監測,掌握沙塵暴發生源地、強度、路徑、影響范圍,及時提供沙塵暴情況及其相關資料,為應急決策服務。
3.2預警支持系統
3.2.1定期開展全地區沙化土地監測工作,提高監測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長動態變化和植被狀況等相關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地區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特別是沙塵源區的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能根據需要提取不同區域的沙化土地、植被等信息,為沙塵暴預測、分析、預警提供基礎數據。
3.2.2收集并建立全地區的風沙區社會經濟狀況數據庫,為沙塵暴災害評估提供服務。
3.2.3利用衛星遙感、雷達探測等高新技術手段,結合地面監測站點調查、觀察資料,形成一個迅捷、高效、實時的地區級沙塵暴災害監測、預警系統。
3.2.4加強沙塵暴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建立現代化的決策指揮網絡體系,實現沙塵暴災害、決策和指揮信息的快速傳遞和反饋。
4應急響應
4.1沙塵暴災害分級
按照沙塵暴災害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將沙塵暴災害分為4級。
4.1.1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影響縣城市區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1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4.1.2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影響縣城市區或較大區域,造成人員死亡5—10人,或經濟損失1000萬元至5000萬元,或造成機場臨時關閉、高速公路和公路網線連續封閉及鐵路停運12小時以上。
4.1.3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造成人員死亡5人以下,或經濟損失500一1000萬元,或造成機場臨時關閉、高速公路和公路網線封閉及鐵路停運的。
4.1.4一般沙塵暴災害(Ⅳ級):對人畜、農作物、經濟林木影響不大,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
4.2分級響應機制
針對沙塵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別啟動不同級別的預案。
4.2.1當發生特大(Ⅰ級)、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后,立即啟動地、縣(市)二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行署和地區林業局分別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林業廳報告沙塵暴災害有關情況。
4.2.2當發生較大或一般沙塵暴災害(Ш級或ІV級)后,立即啟動縣(市)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并向地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沙塵暴災害有關情況。
4.3險情響應措施
當氣象部門做出重、特大沙塵暴預警后,應急領導小組、各有關縣(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作出響應,抓緊做好防災工作,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4.3.1地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險情響應措施
地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重、特大沙塵暴預警后,應加強組織領導,做好災害應急準備,督促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沙塵暴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對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范圍、強度、移動路徑的變化要及時作出預報;組織農業、畜牧、交通、民航等有關部門,做好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的防范工作;積極落實好防范措施以及資金和應急物資的籌備和調配。
4.3.2有關縣(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險情響應措施
氣象部門做出重、特大沙塵暴災害預警后,主要受影響區域的縣(市)級應急領導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通過各種渠道沙塵暴消息,做到家喻戶曉;部署機關、廠礦、學校和廣大人民群眾,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災減災工作,要將危險地帶的人民群眾和重要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沙塵暴發生前人員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必要時安排本地交通部門及時封閉公路或采取限速及限流措施,并在災后盡快清掃路面,保證行車安全,及時開放交通。同時,做好啟動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4.4災害應急措施
4.4.1地區應急領導小組災害應急措施
發生重、特大沙塵暴災害后,立即組織做好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做好輿論導向,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并立即將沙塵暴情況及災害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林業廳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同時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區域通報情況。
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會同地區相關部門詳細了解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地點、范圍、強度、災害損失等情況,經審核和匯總后及時向行署報告。
(2)應急領導小組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應急預案啟動進行部署,并組成赴現場工作組;必要時,邀請自治區林業廳派人參加。
(3)赴現場工作組應在12小時內趕赴災區,協助當地政府指導搶險救災工作,檢查督促突發災害應急措施的落實,慰問受災群眾,并對當地沙塵暴災害情況進行調研,了解災情,分析原因。在到達現場后2日內以書面形式將災情報地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自治區林業廳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4)現場處置應按照統一領導、處置果斷,依法辦事、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要求進行。
4.4.2有關縣(市)應急領導小組災害應急措施
災害發生后,有關縣(市)應急領導小組應按照縣(市)級應急預案和相關要求,落實救災措施和責任,認真做好災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將沙塵暴情況及災害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地區應急領導機構,同時向沙塵暴移動的下游區域通報。接到通報的縣(市)應立即采取預防措施。
4.5信息共享和處理
4.5.1建立沙塵暴災害信息報告制度。地、縣(市)二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都要指定專人負責沙塵暴災害信息的收集和上報。
4.5.2突發沙塵暴災害信息實行逐級報告制度。地區各有關部門在沙塵暴災害發生后要及時將涉及本部門的沙塵暴災害及其造成的損失情況報告地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地區應急領導小組和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4.5.3信息報告時限要求。各縣(市)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沙塵暴發生1小時內將沙塵暴強度、影響范圍報告地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屬于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的應在結束后l小時內,將沙塵暴災害狀況初步信息上報地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沙塵暴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將沙塵暴造成的災害損失情況上報地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5.4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各縣(市)重、特大沙塵暴災害初步信息報告,經審核和匯總后,及時報告行署和自治區林業廳,并向地區相關部門通報。
4.5.5地區林業局、氣象局等部門要加強沙塵暴災害信息基礎平臺建設,實現沙塵暴災害信息資源共享,為領導決策和各部門的防災減災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資料。
4.6通訊聯絡
在重、特大沙塵暴災害處置過程中,各縣(市)、各部門、赴縣市工作組和專家咨詢組之間都要建立沙塵暴災害應急聯絡渠道,保持通訊暢通。要明確主要聯絡人員、專用電話和備用電話。
4.7指揮和協調
沙塵暴災害的預防和控制主要由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縣(市)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統一領導,林、農、牧、水利、氣象、交通、民政、發改委、財政、公安和衛生等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
4.8沙塵暴災情的調查分析與后果評估
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對沙塵暴災害及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全面調查,對救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提出災后重建對策措施。
4.9新聞
4.9.1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地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制定沙塵暴災害新聞工作方案,確定內容,并確定專人負責。
4.9.2新聞要把握時機,真實準確,注重實效。的內容包括沙塵暴強度、影響范圍、危害情況和處理結果等。
4.10應急結束程序
重大沙塵暴災害結束后,由地區重大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布。
5保障措施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充分利用社會基礎通信設施,建立健地、縣(市)二級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要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和衛星通訊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應急領導小組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暢通,保證防災信息能夠及時上通下達,要建立和落實備用通訊系統。
5.2沙化監測體系基礎信息保障
抓緊做好全地區沙化土地監測工作,進一步完善地、縣(市)二級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并掌握主要風沙區的社會經濟狀況,為沙塵暴中短期預測提供基礎數據,為防災減災提供服務。
5.3荒漠化監測體系保障
荒漠化監測體系建設是了解和掌握沙塵暴災害信息的基礎性工作,要抓緊完善地、縣(市)二級荒漠化監測體系,特別是縣級監測機構和站點建設,提高裝備水平,逐步形成一個布局合理、設備先進、反應靈敏的全地區荒漠化監測體系,保證沙塵暴災害信息的迅捷、真實和可靠。
5.4資金保障
處置沙塵暴災害所需財政經費,按《地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地、縣(市)二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為處置突發沙塵暴災害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5.5技術儲備與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組織相應的沙塵暴災害專家咨詢組,為沙塵暴災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地、縣(市)二級林業部門要配備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預警、應急和處置的裝備,保證在發生重、特大沙塵暴災害時能夠做出迅速反應。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技術合作,共同開展沙塵暴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為推進沙塵暴災害防治工作做好服務。
5.6宣傳培訓保障
5.6.1宣傳教育
地區林業局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媒體,積極開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塵暴災害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民群眾對沙塵暴災害的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的常識。
5.6.2培訓
定期組織對各級政府主管領導、地、縣(市)二級沙塵暴災害應急管理人員、沙塵暴災害監測和信息管理人員等進行培訓,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塵暴災害的有關專門知識,促進有效溝通,提高防控沙塵暴災害的效率和效果。
5.7獎勵與責任
對在防御沙塵暴災害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文件的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于在沙塵暴災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人民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附則
6.1名詞術語的定義和說明
沙塵暴:是指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使空氣變得混濁,水平能見度小于1公里的天氣現象。
6.2預案管理、更新和解釋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預案實施情況,邀請有關專家和地、縣(市)相關人員對預案實施效果、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評價,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預案,報行署批準。
本預案由行署辦公室負責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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