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產品質量方案
時間:2022-11-26 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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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有關精神,解決當前我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區政府決定從9月份開始,利用4個月的時間,在全區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目標
針對當前存在的非法使用農藥、獸(漁)藥、飼料添加劑以及農藥、獸(漁)藥殘留超標,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濫用添加劑、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消費品、重要工業產品不按強制性標準組織生產,以及制售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以食品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提高全區產品質量整體水平,消除產品質量安全隱患。
二、主要任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對種養殖業投入品、生產過程的治理,突出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業標準化示范區、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戶)的監管,加強種養殖業產品農、獸(漁)藥殘留及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漁)藥、飼料添加劑和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全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重點監管范圍,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的農(獸、漁)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明顯下降;基本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銷售和使用。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將桶裝水、液態奶、飲料、冷凍飲品等產品作為重點,嚴厲打擊無證生產、摻雜使假、濫用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大力開展對非法食品小企業小作坊的治理整頓,堅決取締一批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法定證照的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黑窩點。加強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持續保持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限定區域銷售,100%的小作坊簽訂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嚴格食品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都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產品上加貼QS標志,基本消除使用各種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違法行為,遏止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鎮(街)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基本消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行為。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對食品經營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推進實施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及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加大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等重點部位監管力度,嚴厲查處無證照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對全區的主要市場,抓住運輸、倉儲、保管、銷售等4個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到今年年底,城區范圍內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城區及鎮(街)政府所在地消滅小食雜店、小攤點無證照經營行為;鎮(街)政府駐地、城區的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四)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對餐飲單位進行風險分級和信譽度分級,按等級分類監管,嚴格餐飲單位衛生許可方面的規范和要求,完善食品衛生索證管理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嚴禁采購、經營假冒偽劣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引導大型餐飲單位和餐飲連鎖單位保持衛生條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標準化服務;加強對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食品攤位的衛生監管,嚴禁使用存放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畜禽、劣質食用油、濫用添加劑、不合格調味品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食品攤位消滅無證照經營行為;食堂和餐飲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畜禽肉行為;杜絕用有毒有害物質防腐、預制各種食品。
(五)肉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開展生豬屠宰加工行業專項整治活動,強化檢疫監管,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病死豬堅決做到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加快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沒有檢疫證明的豬肉不準進入市場、超市銷售;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到今年年底,全區生豬進點屠宰率實現100%;城區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六)藥品安全專項整治。以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為主題,突出“查處非法經營,打擊制售假劣藥品,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規范醫療機構用藥行為”四個重點,抓好藥品、醫療器械市場準入環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搗毀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窩點,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和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產品的違法行為。嚴格藥品經營準入,加強GSP認證跟蹤檢查,強化藥品經營行為監管,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查處以醫生、患者、專家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等違法廣告。進一步加強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和供應網絡建設,力爭實現監管網絡、供應網絡100%覆蓋行政村的目標。到今年年底,藥品質量明顯提高,監督抽驗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徹底解決掛靠經營和超方式、超范圍經營問題,取締以專家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違法藥品廣告。
(七)涉及健康安全等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大力開展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健康安全產品不按國家強制性標準生產行為的治理整頓;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進行生產以及銷售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吊銷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企業的證照;加大對重點產品的監督抽查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加強對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到今年年底,10類產品的生產企業全部建立質量檔案;基本消除無證生產行為;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0%以上。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31日~9月10日)。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會議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分解落實任務。通過新聞媒體、印發明白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國家、省、市和區產品質量工作會議以及《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精神,營造開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社會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日~12月15日)。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根據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對相關經營主體進行拉網式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決不姑息。通過打擊、整治、幫扶、規范,集中解決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行業性、區域性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區域經濟和優勢行業健康發展。各專項整治工作組每半個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16日~12月31日)。區政府將根據本方案確定的專項整治任務,組織考核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單位予以表揚,對工作開展較差的單位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分管區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檢查各鎮(街)、高新區,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落實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質監分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總體組織協調,每半個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報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負責編發簡報,權威消息、總結工作經驗、報道工作動態、曝光典型案件。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持重心下移,深入一線,現場指導,督查督辦,推動工作落實。
(二)分工協作,配套聯動。根據工作需要,區政府決定成立6個專項整治工作組,明確牽頭部門、明確職責分工、明確目標任務,固定工作人員,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①生產加工食品和涉及健康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質監分局牽頭,負責生產領域加工食品和涉及健康安全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②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工商分局牽頭,負責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③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衛生局牽頭,負責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④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農林局牽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⑤肉禽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經貿局牽頭,負責肉禽質量安全;⑥藥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牽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各專項整治工作組要按照任務要求,結合我區實際,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各牽頭部門要組織協調好工作組的專項整治行動,合理調配人員、車輛,瞄準重點區域、重點目標,集中出擊,務求實效。各配合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綜合工作局面。
(三)把握重點,標本兼治。要從源頭入手,從老百姓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抓起,突出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食品、藥品、消費品等與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重點產品,制假售假、無證經營等重點單位,實施拉網式檢查,逐個企業、逐個產品、逐個區域進行整治,確保整治一個鞏固一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以整治行動為契機,取締一批,規范一批,優化一批,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
(四)健全體系,落實責任。各鎮(街)、高新區、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本著對群眾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對產品安全事故頻發、區域制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鎮(街),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相應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抽調精兵強將參加專項整治工作組,配備一批急需的檢測設備、技術裝配。要嚴格執法,科學執法,避免重復檢查、重復整治等問題。對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政府工作人員、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察部門要認真檢查鎮(街)、高新區和有關監管部門履行職責、質量安全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人員失職失查不作為等行為。
(五)加強宣傳,濃厚氛圍。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假冒偽劣的社會危害性,密切配合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的行動,跟蹤報道典型案件,及時曝光制假售假行為。大力宣傳打擊整治成效,形成聲勢浩大的輿論宣傳攻勢;宣傳產品質量知識,提高群眾識別假冒偽劣產品的能力;宣傳守法經營、質量過硬的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優秀企業,正確引導消費;宣傳法律法規,增強全民質量法制意識。各鎮(街)、高新區、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參與監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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