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時間:2022-11-26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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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切實做好我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減輕因突發地質災害而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煙臺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二、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區政府成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國土分局局長任副組長,區財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民政局、環保局、建設管理局、衛生局、交通局、氣象局、水利局、監察局、供電公司、有線電視管理處、各鎮街等單位的分管負責人任成員,統一領導全區的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一辦五組:

1.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分局,區國土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職責是貫徹落實領導小組決策,協調各方面開展工作;擬定搶險救災臨時條令、命令;接待上級和外地來福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搶險救災工作情況與信息的搜集,聯絡各工作組,把握現場搶險救災工作進度,及時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匯報。

2.災險情調查監測組:由國土分局牽頭,成員單位為氣象局、安監局、建設管理局、環保局、相關鎮(街)。職責是組織專家開展現場調查,查明災害形成的條件、引發因素、影響范圍和人員財產損失情況,確定地質災害等級;設立專業監測網點,對災害點現狀穩定性進行監測和評估;對可能再次發生的地質災害提出能夠阻止或延緩發生的措施;提供具體準確的氣象預告;提出人員財產的撤離、轉移最佳路線和臨時安置點的意見。

3.應急搶險組:由公安分局牽頭,成員單位是消防大隊、相關鎮(街)。職責是迅速組織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及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災區現場組織搶險救災;負責組織、指導遇險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負責落實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措施,搶救遇險人員和轉移災害現場的國家財產。

4.交通治安組:由公安分局牽頭,成員單位是交通局、交警大隊、相關鎮(街)。職責是迅速組建交通治安治理隊伍;維護災害現場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對地質災害區現場實施戒嚴封鎖;組織災區現場治安巡邏保護;負責疏散轉移災區內人員、物資。

5.醫療衛生組:由衛生局牽頭,成員單位是區人民醫院、相關鎮(街)衛生院。職責是迅速組建、調集現場醫療救治隊伍;聯系、指定、安排救治醫院,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院救治,減少人員傷亡;向上級醫療機構求援;認真搞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情發生后不發生各種傳染性疫病。

6.后勤物資保障組:由財政局牽頭,成員單位是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供電公司。職責是保證搶險救災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災民的臨時安置工作;救災物資的調運、儲存和發放;為災民提供維持生活必需品和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保障。

四、預防預警機制

1.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調查,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2.國土資源部門應會同地質災害應急小組成員單位,依據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我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標明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定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3.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4.要根據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相關個人,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

5.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區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

五、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區政府、區國土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4小時內速報市人民政府、市國土資源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區政府、區國土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速報市人民政府、市國土資源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速報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六、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地質災害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七、地質災害應急響應

1.地質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及時行使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能,迅速啟動地質災害應急反應預案,全面部署搶險救災工作。

2.災險情調查監測組要在1小時內組織氣象局、安監局、建設管理局、環保局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奔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查明災害形成的條件、引發因素、影響范圍和人員財產損失情況,確定地質災害等級,及時向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匯報。

3.搶險救災指揮部根據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等級,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上報市政府及市國土資源局。

4.搶險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國土、公安、交通、安監、建設、氣象等部門及專業人員奔赴現場,開展搶險救災。

5.災險情調查監測組要設立專業監測網點,盡快對災害點現狀穩定性進行監測和評估;對可能再次發生地質災害提出能夠阻止或延緩發生的措施;提供具體準確的氣象預告;提出人員財產的撤離、轉移最佳路線和臨時安置點的意見。

6.交通治安組要立即封鎖進入危險區的所有入口,同時設置警戒,除搶險救災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域,對災區實施治安巡邏,保證災區安全。

7.應急搶險組要利用宣傳和通訊工具通知危險區域的群眾按原定路線有序安全轉移,迅速組織災區人員和物資快速有序安全撤離到各安置點。

8.醫療衛生組要組織醫療衛生緊急搶救隊伍進入災區,進行傷病員搶救及轉移工作。

9.后勤物資保障組負責轉移各臨時安置點的災民安置工作,認真做好各安置點災民的思想工作,解決好災民的吃、穿、住等問題,確保救災搶險指揮的通訊與聯絡暢通。

10.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指揮部要求,統一宣傳口徑,及時向社會災情、險情情況和有關公告,平息謠傳、誤傳,安定群眾情緒,確保社會穩定。

八、其他事項

在搶險救災工作中,各級各部門要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重,樹立全局觀念,服從區委區政府和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對在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給與表揚和獎勵,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職守,給搶險救災工作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