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綜合改革項目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27 02:39:00
導語:計生綜合改革項目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了進一步加快我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改革步伐,按照黨的*關于“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委黨組決定于*年起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改革項目帶動戰略。利用2-3年的時間,通過項目運作,突出重點、明確導向,落實責任、分步實施,扎扎實實地推動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取得新的進展。
一、指導思想
以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綜合改革的意見》為指導,本著體現創新性、前瞻性、方向性、帶動性的原則,堅持“抓創新、促發展,抓難點、求突破,抓典型、增亮點,抓保障、創條件”的工作思路,圍繞重點、難點、熱點、亮點選擇突破口、確定項目選題,促進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改革每年都有新舉措、單項工作有新突破、整體工作有新進展。
二、創新項目與主要內容
1.農村計劃生育管理體制改革項目
總結完善*市村民自治經驗;以威海市和寧津縣為試點,研究探索“兩委負總責、協會當骨干、家庭為中心、群眾做主人”的農村管理體制改革模式(省計生協辦公室承辦)。
2.城市計劃生育屬地管理體制改革項目
適應市場經濟和城市化發展要求,圍繞建立“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管理體制,在大中城市,總結推廣*市的經驗;適應戶籍制度改革的需要,探索總結縣及小城鎮管理體制改革經驗;進一步理順和規范屬地、單位、社區等各方面的職責、關系,特別是要研究落實好個體、民營、三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責任制,實現責、權、利相統一(政法處主辦,協會辦公室在居民自治方面協辦)。
3.建立流動人口“一盤棋”管理機制項目
對流動人口中容易漏管的人群進行分類排查,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管理措施,促進戶籍地、現居住地和計生、公安、工商、勞動等各方面密切配合與責任落實(政法處主辦,規統處協辦)。
4.生育文化建設項目
著眼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發展先進文化、轉變群眾婚育觀念,深化計劃生育宣傳內容、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按照大聯合、大宣傳、出精品的思路,探索建立將國情國策、政策法規教育與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知識宣傳相結合,集中宣傳與面對面、個性化咨詢相結合,新聞、文化、教育等社會化宣傳與群眾性宣傳相結合的宣傳教育新機制(宣教處承辦、宣教中心參與宣傳精品的制作、人口文化大院的建設)。
5.對外宣傳窗口示范項目
通過建立對外宣傳示范窗口,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體現以人為本的宣傳教育、優質服務工作新機制,打造具有山東特色的生育文化、優質服務品牌,樹立山東在國際、國內的良好形象(宣教處主辦,辦公室、科技處、宣教中心協辦)。
6.優質服務工作運行機制示范項目
總結完善即墨市的經驗,引入現代科學管理方法,積極建立以群眾需求為中心的“信息采集-科學決策-組織實施-考核評估”優質服務工作運行模式,全面提升計劃生育整體工作水平(辦公室主辦,規統處、信息中心協辦)。
7.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項目
制定“三大工程”管理規范,建立省級示范點;建立健全知情選擇優質服務管理和評估體系;與衛生等部門共同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建立技術服務信息系統,以信息引導服務,開展多樣化、個性化的生殖保健服務(科技處主辦、信息中心、科研所、藥管站協辦)。
8.基層服務站規范化建設項目
本著“加強縣級、優化鄉級、提高村級”的精神,合理調整縣、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布局;科學規范服務機構職能,在市、縣兩級技術服務機構開展ISO9000質量標準認證試點工作,加快建立依法執業、獨立核算、定項撥款、穩定發展的服務站所新機制;開展“四優一滿意”服務站和優質服務示范站創建活動,力求形成一批區域性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服務中心(科技處主辦,人事處、財務處協辦)。
9.城市藥具管理體制改革項目
針對市場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流動人口增多等新情況新問題,研究規范與城市計劃生育管理體制改革相適應的藥具供應渠道,建立以人為本的藥具服務機制,滿足城市育齡人群藥具需求(藥管站承辦)。
10.統計管理體制改革項目
適應計劃生育以現居住地為主的管理體制,建立計生、民政、衛生、公安共同采集信息的現居住地統計模式;進一步完善適應優質服務工作需要的育齡婦女信息系統;建立事業統計管理監控平臺(規統處主辦、信息中心協辦)。
11.計劃生育決策支持信息系統項目
依托育齡婦女信息系統和計算機專線網絡,對涉及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相關信息進行動態收集和分析,為科學決策提供準確、及時、全面、便捷的信息支持(規統處主辦、信息中心協辦)。
12.改革考核評估體系項目
圍繞“二次創業”,本著“簡化指標、突出重點、明確導向、分類指導”的原則,改革現行考核評估體系,把各級的注意力和積極性引導到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整體工作水平和群眾滿意程度上來(規統處主辦、辦公室協辦,有關處室參與)。
13.基層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項目
本著“精簡、優化、規范、提高”的原則,對縣、鄉服務機構和村級計生干部隊伍數量、結構、職責加以規范;建立完善公開選聘、競爭上崗、績效掛鉤、服務承諾、干部協管等選人用人機制;以開展鄉村計生工作人員業務學習競賽活動為載體,推動全省計生隊伍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人事處主辦、有關處室參與)。
14.建立完備的執法監督機制項目
依法規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加大“三亂”專項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民主監督、系統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機制(紀檢監察專員辦公室主辦,法規處、財務處參與)。
15.政策推動項目
指導各地以縣域為單位制定落實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推廣萊蕪市做法,推動有關部門制定完善有利于計劃生育的優先、優惠、扶持、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導向機制;總結推廣濰坊市、濰城區、黃島區的經驗,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農村養老、醫療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規處主辦、協會辦公室參與計劃生育養老保險的推廣與探索)。
16.完善綜合治理機制項目
依法規范相關部門責任,完善對有關部門的考核評估辦法,推動至上而下建立健全垂直負責體系;明確各處室對口聯系責任,通過與有關部門聯合發文、聯合調研、聯合開會,促進有關部門出臺有利于計劃生育的政策措施(辦公室主辦,有關處室參與)。
17.建立穩定可靠的投入機制項目
適應農村稅費改革、實行收支兩條線、取消二胎社會撫養費等形勢發展的要求,推動建立計劃生育事業費由預算外投入為主向政府投入為主的投入體制;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計劃生育公益金,用于有關計劃生育特殊情況的扶持和救助(財務處承辦)。
三、實施步驟
㈠確定項目和試點單位
3月上旬公布項目。3月底前確定項目試點單位。先由項目主辦單位本著少而精和東、中、西不同類型的地區各具代表性的原則,在有一定工作基礎、對該領域作了一定研究探索的地方初步選定并申報項目試點單位;再由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改革指導小組統一研究審定。
㈡制訂項目文本
下發項目范本;主辦處室與項目單位參照范本,從實際出發,共同制定項目方案和實施計劃,組織有關業務骨干和專家共同論證。3月底前擬定項目文本初稿,4月份經省計生委綜合改革指導小組研究審定。
㈢舉辦項目管理專題培訓班
4月上旬,圍繞項目運作,聘請有關專家舉辦一期由有關處室和項目試點單位項目負責人參加的項目管理培訓班,保證項目運作科學、合理。
㈣赴外省參觀考察
5月下旬,統一組織項目試點單位主管人到綜合改革兄弟省市參觀考察,學習借鑒外省綜合改革特別是項目管理的先進經驗。
㈤運作與評估
根據項目文本及實施方案,有計劃地開展調研,分析問題、制定對策,狠抓落實,確保取得具有創新性、前瞻性、方向性、帶動性的經驗成果。承辦處室與試點單位要分別于項目實施的各個階段寫出進展情況匯報和終期自我評估報告。項目結束時,省計生委將組織力量進行檢查驗收,對總結出的典型經驗,在全省加以推廣。
四、組織領導
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改革指導小組負責綜合改革項目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工作。要定期召開指導小組會議,了解動態,把握方向,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指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情況調度,做好信息溝通與反饋工作,發現問題,提出建議,供領導決策。
整個項目實施工作由省計生委主任班開慶負總責,實行項目分工負責制。主辦單位的分管領導為項目負責人,主辦處室處長為項目主辦人,協辦單位要明確具體協辦人,切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經檢查驗收,對項目合格的承辦處室予以表彰,對試點單位授予項目示范單位,并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對因組織實施不力而未完成項目計劃的處室、單位要通報批評,確保綜合改革項目帶動工作穩步實施,取得明顯成效。
- 上一篇:企業普法教育經驗交流
- 下一篇:鄉村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學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