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4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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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以及市質量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市政府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為認真解決本區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區政府決定,自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此,特制訂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各鎮街(工業區)、各職能部門要緊密結合本地區、本行業的實際,針對當前存在的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濫用添加劑,無證生產加工、經營未經檢驗(疫)甚至病害畜禽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費品、重要工業產品不按強制性標準組織生產,以及制售假冒偽劣等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通過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在繼續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壓態勢的同時,切實加大以食品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力度,有效解決一批突出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取締一批非法生產經營窩點,建設食品安全示范區和食品放心街鎮、社區。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起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起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各街鎮(工業區)、各職能部門要本著既治標、又治本的原則和全面強化、重點治理、長短結合的工作思路,以專項整治為契機,進一步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明確責任,強化監管力度,提高科學監管水平,落實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提高本區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確保第12屆特奧會以及中秋、國慶黃金周等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為黨的十七大順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為構建年世博會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保障體系打好基礎。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我區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有以下八個方面: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牽頭部門:區農委,配合單位:各街鎮(工業區),區經委、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工商分局、質量技監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深入開展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的治理;大力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二是突出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嚴肅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加強對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的后續監管,嚴肅查處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全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和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下降;基本解決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問題。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牽頭部門:區質量技監局,配合單位:各街鎮(工業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經委、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強化食品生產企業添加物質備案管理,加強食品生產環節的日常監管,落實食品生產加工業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落實生產企業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簽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承諾書;加大巡查抽檢和專項抽查力度,加強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督促獲證企業持續保持和改進生產條件。
二是加強無證照經營活動查處取締力度,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堅決查處偽造、變造、冒用生產許可證證書、標志和編號的違法行為。
三是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加強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四是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頓,深入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幫扶具備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企業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整合具有區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強,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禁止其使用定量包裝,限定其銷售區域,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進一步完善區域監管責任制。
五是加強對食品企業生產儲運設備、包裝材料、消洗用品等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管。對生產食品包裝材料的企業進行監督抽查,杜絕有毒有害包裝材料用于食品,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儲運工具、包裝材料、消洗用品進行監督,對食品標簽進行規范和監管。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產品上加貼QS標志;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基本解決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徹底解決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的問題。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牽頭部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工商分局,配合單位:各街鎮(工業區),區經委、農委、質量技監局、公安分局、房地局、城管大隊等)
一是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資格進行清理,全面掌握食品經營主體情況。嚴格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
二是推進實施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及索證索票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
三是推進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各項制度。
四是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突出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銷售無衛生許可證和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行為;對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抓住運輸、倉儲、保管、銷售等4個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加強保健食品上市產品及廣告的監管,積極開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檢,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到今年年底,全區城鎮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各街鎮(工業區)、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徹底解決城鎮的小食雜店、小攤點無證照經營行為;基本解決銷售無證生產食品的問題。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牽頭部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配合單位:各街鎮(工業區),區教育局、建設交通委、工商分局、衛生局、質量技監局、城管大隊、公安分局等)
一是全面深入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大對餐飲衛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食品的監督管理力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體檢,尤其要加強對集中供餐配送單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企事業單位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
二是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餐飲單位經營性使用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三是以宣傳培訓為手段,加強農村自辦酒席的指導;嚴厲查處各類餐飲單位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行為,取締馬路食品小攤點和餐飲大排檔。
到今年年底,食堂和城鎮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預防食物中毒,將集體性食物中毒發生率控制在十萬分之八以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從業人員力爭100%定期體檢;徹底解決城鎮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牽頭部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配合單位: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隊等)
一是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切實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督促企業自覺嚴格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
二是在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網絡資源的基礎上,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系統建設;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查處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痊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等形式的違法廣告,逐步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
四是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加強質量監督抽驗,重點抽查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
到今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藥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藥品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牽頭部門:區經委、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農委,配合單位:各街鎮(工業區),區工商分局、質量技監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快整治關閉達不到國家標準的生豬小屠宰場,依法查處未經定點擅自屠宰生豬的違法行為,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
二是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含有瘦肉精殘留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流通環節。
到今年年底,本區生豬進點屠宰率實現100%;本區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食品加工企業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牽頭部門:區質量技監局,配合單位:區建設交通委、經委、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集中開展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的治理整頓。做好上述10類消費品生產企業的建檔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力度,著力推進上述10類消費品生產企業加入中國產品電子監管網工作。
二是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堅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3C認證進行生產、銷售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重點開展對汽車配件、勞動防護用品、兒童玩具、家用電器等產品認證質量執法監督,吊銷一批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企業的證照。
三是加大對區內建材市場的聯合整治。區質量技監局、工商分局聯手,加大對10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規范市場秩序。
到今年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牽頭部門:檢驗檢疫局,配合單位:區外經委、農委、海關、質量技監局、工商分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特別是水產品、蔬菜生產基地,檢查是否符合備案要求,是否存在違規使用農獸藥和從非備案養殖場收購原料問題,對存在違規問題的養殖場,吊銷其備案資格。全面清查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產品不得出口,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其衛生注冊登記資格。
二是加強口岸進出口食品檢驗檢疫工作。嚴厲打擊出口食品逃檢行為,實施通關單聯網核查制度,制止買賣單證,瞞報、調換、夾帶食品等非法行為。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敏感貨物的行為,對非法進口的貨物一律退貨或銷毀。加強對進出口水果、大豆、飼料、種子苗木、活動物等高風險農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防止動植物危險性病蟲害和有毒有害物質傳入傳出。
三是嚴格出口農產品產地檢驗檢疫責任制,全面實施對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制度,完善投入品的準入制度,加強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存放、運輸過程的監管。加強對進口農產品的查驗,提高病蟲害和有害有毒物質的檢出率,嚴禁疫區產品和帶土苗木入境。
四是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摩托車、沙灘車等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對實施出口質量許可的商品,未獲許可的不準出口;已獲許可的發現企業質量管理及產品安全控制體系存在問題的,立即暫停出口質量許可證書,情節嚴重的吊銷出口質量許可證書。加強對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的質量安全管理,嚴格按標準進行檢驗檢疫,未經檢驗檢疫和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不準進出口。
到今年年底,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出口食品生產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區政府成立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活動,督促檢查各街鎮(工業區)、各職能部門貫徹落實有關政策和工作部署的進展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質量技監局,負責協調整治方案的實施,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分析輿論動態,研究應對措施等。各街鎮(工業區)要成立相應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并根據本地區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狀況,確定整治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產品,落實專項整治行動。各職能部門都要根據本行動方案的要求,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治目標和工作方案。
(二)健全責任體系。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街鎮(工業區)、各職能部門要切實把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調研,及時掌握情況,及時作出部署,要落實具體責任人和聯絡員,及時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村、社區,落實到企業。建立和完善區、街鎮(工業區)、村(居)委三級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對產品生產集中的重點區域,按照“打擊、整治、幫扶、規范、發展”的方針,深入開展區域整治,創建優質產品生產基地。對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頻發、或是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街鎮(工業區),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相應責任。對在行動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政府、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要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屢教不改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要依法查處。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層層落實責任。
(三)強化行政執法。各職能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重拳出擊。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綜合打擊局面和強大的打擊合力。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經營及超范圍經營的違法行為;堅決打擊多次生產不合格產品、制假售假及逃避監控的“空殼”企業;組織好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產品的突擊檢查,對于制假售假的,要依法徹底沒收假冒偽劣產品、沒收制假設備和工具、沒收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抓住運輸、倉儲、保管和銷售等四個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對假冒偽劣嚴重的重點區域,各部門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手進行地毯式的打擊查處;對跨地區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時商請有關方面組織協查。區財政要增加投入,保證擴大對重點產品監督抽查覆蓋面和頻次所需經費,加強監管部門的裝備建設,切實提高檢測技術水平和監管能力。行政執法部門對涉及食品等質量安全的違法案件要快查快處,下大力氣狠抓大案要案,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部門處理,絕不允許以罰代刑、罰過放行;公安部門對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要快偵快破,加大打擊力度,形成高壓態勢;司法機關對影響大、危害重的惡性案件要抓緊審理判決,震懾違法犯罪。各職能部門發現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屬于其他監管部門職責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并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監察機關要認真檢查各級政府和有關監管部門履行職責、質量安全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人員失職失察不作為的行為。同時,以食品安全為重點,通過政府監管、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實行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推動企業建立信用自律和風險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及時公布制假售假、“空殼”企業、失信企業“黑名單”,通過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門聯手,限制不法企業的信貸、年審,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四)加強標準化建設。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引導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制訂具有競爭力、高于國家現行標準的企業標準,對于這類企業都要作為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保護企業,幫助企業嚴厲打擊假冒侵權違法行為。要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和出口產品生產基地建設。
(五)加大宣傳力度。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揭露假冒偽劣的社會危害性,密切配合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的行動,跟蹤報道典型案件,及時曝光制假售假人員、單位和問題嚴重的區域、市場。大力宣傳打擊整治成效,形成聲勢浩大的輿論宣傳攻勢;宣傳產品質量知識,提高群眾識別假冒偽劣產品的能力;宣傳守法經營、質量過硬的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優秀企業,推進我區食品安全示范區建設,宣傳食品放心商場,放心街鎮、放心社區,弘揚正氣,引導消費;宣傳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提高全民質量法制意識和道德觀念,形成“假冒偽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圍。要加大對外宣傳力度,進一步樹立政府狠抓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各有關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監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各街鎮(工業區)、各職能部門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報送區政府和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全面督查推進。各街鎮(工業區)、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區域、行業特點編制具體的工作方案,上報各牽頭部門,并由牽頭部門匯總整理后,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職能部門要派出工作組,重心下移,深入一線,推動工作落實。對重點區域派專人成立工作站,與相關街鎮(工業區)一起組織專項整治。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制訂《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綜合評價辦法》,對各街鎮(工業區)、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與通報;并將適時組成督查組,對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各職能部門每周和每月必須將專項整治行動的周動態和月度總結報到各牽頭部門,各牽頭部門整理匯總后,及時上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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