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績效考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21 0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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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全局機關的行政效能,正確評價每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按照“機關效能年”活動的部署安排,結合《*市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評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和我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三中全會、和市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我市經濟大提速,城鄉大變樣,文明大提升“三大工程”和“抓效能、促項目、興發展”的中心工作,以改進機關作風為重點,以“提高機關效能,切實服務基層”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進一步理清機關工作職責,增強機關運作效率,完善績效考評機制,強化機關效能監察。
二、工作目標
著力解決機關干部在工作中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效率低下,辦事拖拉,服務基層意識不夠,服務質量不高,工作能力不強等問題。通過實施機關績效考評工作,促進機關各處(室)和分局、大隊機關建立權責明晰、行為規范、運轉協調的機關運行機制;工作作風明顯轉變;履職能力明顯增強;服務基層質量明顯改進。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機關績效考評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機關績效考評結果客觀、公正,決定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沈杰、李新建
成員:宋亮生、殷小林、劉建潮、吳斌、王立團、胡軍鋒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建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胡靜蓉、熊稀艷、賴青等同志擔任,日常工作由監察室負責。
四、機關績效考評對象
市局機關各處(室)正、副處長(主任)及處(室)工作人員。各直屬大隊、分局(大隊)機關參照本方案實施。
五、考評辦法
(一)健全考勤制度。考勤由辦公室牽頭負責,機關各處(室)處長(主任)具體負責抓好本處室的考勤落實情況,考勤情況以書面報表形式,經處長(主任)簽字后,每月月底報辦公室一次。監察室每月不定期組織檢查,重點檢查機關各處(室)是否存在上班遲到、早退、玩游戲、炒股票等不良現象,對發現的問題,予以全局通報,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紀律處理。
(二)完善處室崗位職責制度。機關各處(室)根據“三定”方案,認真梳理本處(室)工作職責,并按照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要求,結合本處(室)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服務承諾制、失職追究制、同崗替代制及否定報備制等效能責任制度。
(三)健全工作日記制度。機關每一位干部都要健全并堅持記工作日記,工作日記內容為本人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情況,不能用“處理公務”、“辦理文件”之類作為記錄內容,籠統敷衍。機關各處(室)處長(主任)每月要檢查一次本處(室)干部的工作日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抽查。
(四)建立處(室)工作臺賬制度。機關各處(室)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處務會,傳達局領導的指示精神,檢查總結上一周工作,研究布置下一周工作。處務會應認真作好記錄。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抽查一次。
(五)健全支部工作記錄制度。要加強對支部生活和支部活動的管理,建立健全支部工作記錄本、支部生活考勤表,充分發揮黨支部在教育、管理、監督黨員中的作用。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抽查一次。
(六)建立處(室)間溝通銜接協作制度。為加強機關各處(室)之間的溝通、銜接、協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杜絕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現象的發生。由辦公室牽頭,各相關處(室)在明確本處(室)工作職責的基礎上,結合日常工作的需要,本著權責明晰、運轉協調、效率迅捷的原則,建立各相關處(室)的協作溝通機制,明確各自責任劃分,確保各項業務工作不脫節、不斷檔。
(七)建立述廉制度。為了進一步規范干部行政行為,機關處(室)干部年終要向政治處、監察室提交個人年度述廉報告。一般干部的個人年度述廉報告經政治處、監察室審核通過后,存入干部個人廉政檔案;機關處(室)正、副處長(主任)的個人年度述廉報告經局黨委會審核通過后,存入科級領導干部個人廉政檔案。
(八)建立會議、檢查、評比、表彰審批把關制度。精簡各類會議、檢查、評比、表彰,機關各處(室)組織籌備以局屬各單位為對象的業務工作會議和檢查評比,應提前向局辦公室報告審批,局辦公室本著精簡、合并的原則,對可以合并會議和檢查評比,一律合并,減輕基層分局、大隊的負擔。
(九)建立行政效能投訴制度。面向社會公開行政效能投訴電話,同時在執法局門戶網站上設立投訴信箱,網址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監察室具體負責行政效能投訴的處理工作,對行政效能投訴情況每月匯總后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建立監察考評會議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開一次小結會,局領導對機關各處(室)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點評;每季度召集一次由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監察考評會議,分析工作情況,梳理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每半年召集一次由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考評會議,對機關各處室的工作作風、效能等情況進行打分。處(室)工作完成情況、局領導點評情況、處(室)工作創新情況及局屬各單位打分情況將作為干部使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建立下基層掛點調研制度。法規處、執法一處、執法二處、指揮調度室等業務處(室)要結合自身業務工作的需要,與局屬各單位建立基層調研聯系點,每年累計調研時間不得少于30天,正副處長(主任)每年至少寫一篇調研報告。下基層調研不得接受基層單位的吃請,不得增加基層單位的負擔。調研時間由各處室做好記錄備查。
(十二)建立衛生秩序定期檢查考評制度。由局辦公室定期檢查各處(室)衛生和辦公秩序,并進行量化評比,檢查評比結果登記備案。
六、內容及標準
為準確評價機關干部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實行量化考評辦法,具體量化為德、能、勤、績、廉、民主測評六個方面,每項基礎分100分。
(一)德行方面
1.參加支部生活和活動的情況。對未經請假批準而擅自不參加支部生活和活動的,每缺席一次扣2分,每遲到一次扣1分。
2.參加處務會情況。對未經請假批準而擅自不參加處務會的,每缺席一次扣2分,每遲到一次扣1分。
3.參加全局干部職工大會情況。對未經請假批準而擅自不參加全局干部職工大會的,每缺席一次扣2分,每遲到一次扣1分。
4.參加全局集體活動及公益性活動情況。對市局安排的政治學習、義務勞動、輔導講座及其他臨時性任務,不服從安排或未經請假批準而擅自不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2分。
5.對工作中態度生硬、群眾反映強烈的,經查實每例扣當事人3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1分。
(二)能力方面
根據業務崗位的不同,考核對象分為業務類和黨務類。
1.業務類(辦公室、法規處、執法一處、執法二處、指揮調度室)
(1)沒有履行對本職業務工作的報告職責,沒有在第一時間向主要領導報告和按領導批示組織落實的,每件扣經辦人3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2分。
(2)未履行首問負責制、跟蹤落實制的,每件扣當事人3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2分。
(3)公文處理與現行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不符,擬辦措施不結合實際,針對性和可行性不強的,每件扣公務擬辦人3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2分。
(4)辦會按照有關規則和領導要求進行,如出現通知不全,會前不協調的,每發生一例,扣經辦人2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1分。
(5)對領導安排的工作推諉拖拉,由于個人主觀原因,落不到實處的,每一件扣經辦人2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1分。
(6)對外泄漏未正式公開的重要決策和未正式下發的重要文件、內部信息材料的,每件扣當事人3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1分。
(7)對召開處務會全年少于24次的,扣處長(主任)5分。
(8)對本處(室)干部考勤、工作態度、服務質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評,被領導小組辦公室抽查發現的情況與處(室)反映的情況有明顯出入的,每一例扣處(室)處長(主任)3分,扣副處長(副主任)2分。
(9)對不能較好地履行本處(室)在業務工作中的協調、督促、服務職能,被投訴一經查實的,每例扣經辦人3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2分。
(10)對處(室)下基層調研時間每年少于30天,沒有完成調研報告的,扣責任人員2分。
(11)對屬于本處(室)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例扣當事人3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2分。
2.黨務類(政治處、機關黨總支、監察室、各黨支部)
(1)未按要求完成黨委交辦工作的,每次扣經辦人2分,扣處長(副書記、主任)1分。
(2)對局領導安排的工作推諉拖拉,由于個人主觀原因,落不到實處的,每一件扣經辦人2分,扣處長(副書記、主任)1分。
(3)對市委相關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或出現重大失誤的,扣處長(副書記、主任)5分。
(4)對組織支部活動全年少于12次的,扣支部書記5分,對支部活動未做好記錄的,每少一次扣支部書記1分。
(5)對支部黨員超過半年未繳納黨費而不督促的,每次扣承辦人2分,扣支部書記1分。
(三)考勤方面
1.遵守作息制度情況。上班時間晚于規定時間20分鐘的,下班時間早于規定時間15分鐘的,每次扣當事人1分。
2.離開辦公室半天(含半天)以上未向上一級分管領導報告的;每次扣當事人2分。
3.一個月之內請假辦私事多于3天時間的,每多一天扣當事人1分(婚假、產假、病假、探親假、公休假、喪假除外)
4.對上班時間玩電腦游戲、電話聊天、網絡炒股、睡覺或作其他與工作無關事的,每次扣當事人3分。
(四)績效方面
1.工作評價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等次,6人及以上的處(室)限評“優秀”等次1人;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由領導小組考核評定,副處長(副主任)以下干部由處長(主任)考核評定等次。
2.重大差錯率。對局領導交辦工作遺忘或拖延的,本處(室)職責范圍內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的,處(室)間業務工作溝通銜接出現脫節、斷檔的,每件扣經辦人5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2分;在黨務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每件扣處長(副書記)、支部書記5分;對遺失公文、泄密的,每件扣當事人5分,扣處長(主任)、副處長(副主任)各2分。
(五)廉政方面
對索、拿、卡、要及群眾投訴舉報問題,一經查實的,每例扣10分,并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組織紀律處理。
(六)民主測評要求
每年年底組織對機關科員的民主測評,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打分,然后由政治處、監察室計算出每人最后得分。
對機關正、副處長(主任)的民主測評,得分由局領導打分(20分)、副科以上干部互評分(10分)、局屬各單位評分(35分)、機關科員評分(35分)四部分構成。
七、考評界定
(一)年終對考評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根據考評情況,對考評結果分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對機關副科以上干部的考評,在德、能、勤、績、廉、民主測評六項綜合的基礎上,結合每月局領導對機關各處(室)工作完成情況的點評、每季度監察考評會議考評情況、每半年局屬各單位的考評打分以及工作創新情況,進行全方位的綜合打分。對于綜合考評不稱職的干部,扣發第十三個月工資,進行組織調整,并予以全局通報。
(二)建立廉政情況個人檔案。將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考評情況匯總備案,建立個人廉政檔案,作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八、幾點要求
(一)深入動員提高認識,夯實思想基礎。要組織局機關全體干部召開機關績效考評工作動員大會,傳達學習全市機關效能年活動動員大會和胡憲市長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市委九屆六次全會和余欣榮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通過學習動員使全體干部充分認識開展績效考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全體干部提高機關效能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全局上下營造人人講效能、處處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濃厚氛圍。
(二)切實加強制度學習,提高全體干部的效能意識。由機關總支牽頭組織,列出學習計劃和科目,利用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學習時間,組織機關全體干部重點學習市委、市政府《深化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十條規定》、《*市機關效能建設制度》、《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市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市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范五條禁令》等相關規章制度及文件。通過深入扎實學習相關的規章制度文件,幫助機關全體干部牢固樹立效能意識。
(三)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機關面貌煥然一新。做好機關績效考評工作,是當前開展機關效能年活動的現實需求,是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有力抓手。機關各處(室)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緊建章立制,機關處長(主任)要率先垂范,不斷開拓創新,并加強對本處(室)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機關全體干部咬從全局工作的大局和機關效能作風建設的要求出發,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同時,主動配合做好考評各項具體事務,確保考評工作取得預期成效。
九、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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