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
時間:2022-07-02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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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精神,設置聾校義務教育階段的課程。課程設置要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體現義務教育的基本性質,遵循聾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適應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為聾生的持續、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一、培養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體現時代要求,使聾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意識,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具有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努力為人民服務;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科學和人文素養以及環境意識;具有適應終身學習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就業能力;具有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生活方式,培養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精神,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二、課程設置的原則
聾校的課程設置要貫徹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精神,體現聾教育的特點,以人為本,以德育為核心,以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以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宗旨,通過課程改革,全面提高聾校教育教學的質量。
1.均衡性與特殊性相結合的原則
根據促進聾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均衡設置九年一貫的課程,各門課程比例適當,以保證聾生的和諧、全面發展。
課程設置要注重培養聾生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使聾生在學習過程中,既獲得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同時又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合作、學會生存,和形成正確價值觀。
課程設置要按照聾生身心發展規律,積極開發潛能,補償缺陷,增設具有聾教育特點的課程,注重發展聾生的語言和交往能力。
2.綜合課程和分科課程相結合的原則
課程設置要堅持綜合課程和分科課程相結合,各門課程都應重視學科知識、社會生活和聾生自身經驗的整合,加強學科滲透。小學階段(一~六年級)以綜合課程為主,初中階段(七~九年級)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
設置綜合課程,一至三年級設品德與生活,四至六年級設品德與社會,旨在適應聾生生活范圍逐步擴大、經驗不斷豐富、社會融合能力逐步發展的需要;四至九年級設科學課,旨在使聾生從生活經驗出發,體驗探究過程,學習科學方法,形成科學精神;一至三年級設計生活指導課,四至六設勞動技術課,七至九年級設職業技術課,旨在通過生活實踐、勞動實踐和職業技術訓練,幫助聾生逐步形成生活自理能力、勞動能力和就業能力。
增設溝通與交往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溝通與交往課程的內容主要包括:感覺訓練、口語訓練、手語訓練、書面語訓練及其他溝通方式和溝通技巧的學習與訓練,旨在幫助聾生掌握多元的溝通交往技能與方式,促進聾生語言和交往能力的發展。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內容主要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等,使聾生通過親身實踐,提高收集與處理信息的能力、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并逐步形成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3.統一性與選擇性相結合的原則
課程設置既要堅持面向全體學生,提出統一的發展要求,又要根據各地區、各聾校的實際需要和聾生的個體差異,提供選擇的空間。
學校應創造條件,積極開設選修課程,開發校本課程,以適應社會和學生發展的需要。
三、課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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