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保障應急預案

時間:2022-09-24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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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安全保障應急預案

為確保我市供給全運食品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按照“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各方聯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預防為主”的原則,依照職責分工,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進行分析、排查和預測,并制定有針對性地措施和處置預案,防止全運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屬地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轄區內的全運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轄區全運食品的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恪盡職守、通力合作,及時上報和通報信息,一旦有事故苗頭發生,迅速采取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是指由我市提供的在全運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引發眾多人數病亡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成立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總體負責全市全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主要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組成。其主要任務是:研究確定全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辦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貿易局、體育局的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應急領導小組主要任務是:在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全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新聞報道、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市公安局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2、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市衛生局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全運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隊伍,儲備必要的醫療物資、醫療設備和急救場所,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新聞報道組:由市新聞辦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市新聞辦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制定宣傳報道方案、確定宣傳報道口徑,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新聞報道;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事故信息的監控、管理和指導,正確引導輿論。

4、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地政府負責,當地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各工作小組的參加部門,由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性質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確定。

其它部門在各自職責的范圍內,根據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對全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支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監督管理

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畜牧、貿易、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全運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重點加強對供全運會食品生產單位的監管。

(二)事故報告

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全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全運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三)事故評估

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奧運全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奧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有關專家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全運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全運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由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工作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市全運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它事項

(一)全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行終止。

(二)本應急預案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