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05 0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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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方案

為高標準完成我縣《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信息采集錄入工作,根據*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市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實施方案的通知》(沈人口計生領導小組辦發〔20*〕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按照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的人口信息系統標準要求,堅持以全面推進我縣人口信息化建設為主線,以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各項事業發展為前提,通過建立人口信息數據庫,全面提升人口計生工作的綜合治理、綜合決策和綜合服務水平,促進人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宜細不宜粗的原則。信息采集的前提需要準確無誤,所以,要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和扎實細致的工作態度,開展信息采集錄入工作,嚴禁憑借個人印象填寫采集表,要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項不出錯。

2.堅持注重實效的原則。信息采集錄入工作情況復雜、任務繁重,工作中要堅持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對情況清楚的戶信息,可采取先填寫,后入戶核對的方法;對情況不清楚的可直接入戶采集;對戶在人不在的,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公安戶籍信息資料和人口計生部門育齡婦女臺賬信息有效填寫。

3.堅持資源共享的原則。本次信息采集錄入工作需要相關部門的支持與合作,要充分利用各有關部門信息資源,通過有效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如戶口登記、人口出生、嬰兒卡介苗名單、婚姻登記等信息資源都可以有效利用。

二、工作范圍、內容和程序

(一)信息采集

1.采集對象。采集對象為法庫縣行政區域內所有的常住人口和在外省、市或國外暫住的戶籍人口。常住人口包括我縣的在校學生;企、事業單位等集體戶口人員;手持證人員;因婚嫁原因男、女一方為外省、市戶籍人員;在我縣居民區居住的現役軍人及家屬;在我縣常住或有常住趨勢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2.采集方法。以縣、鄉(鎮)、村(社區)行政區劃為單位,對所轄區域內人口進行入戶調查,并以戶為單位填寫《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數據采集表》(以下簡稱“數據采集表”)。

3.采集內容。詳見數據采集表。填寫要求見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數據采集工作手冊。

(二)信息錄入

1.信息審核。區域內信息采集結束后或信息采集到一定階段時,各鄉(鎮)要組織人員對數據采集表進行質量審核,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對數據采集表內容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2.信息錄入。數據采集表的信息錄入由鄉(鎮)負責,信息錄入按戶籍人口進行。夫妻不在同一戶籍地的,信息錄入由女方戶籍地負責。信息錄入完成后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進行審查,然后由鄉(鎮)負責將信息上傳至省人口計生委。

3.信息交換。數據采集時,采集對象的常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鄉(鎮)但在我縣的,由縣人口計生局負責數據采集表的交換;采集對象的常住地與戶籍地不同在我縣的,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數據采集表的交換。數據采集表進行交換時要填寫交接清單。

(三)系統維護

1.數據采集表的保管。為防止數據采集表丟失,原始的數據采集表要以村(社區)、中心戶為單位進行裝訂,裝訂后再進行錄入。錄入結束后,數據采集表要由鄉(鎮)妥善保管。裝訂后的數據采集表不得隨意拆分,也不隨人員的遷移、流動而拆分。

2.計算機安全與維護。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將統一確定一個計算機維護地點,負責鄉(鎮)的計算機維護。各鄉(鎮)不得到非指定地點修理計算機。

3.信息變更。村民(居)委員會主要負責轄區內育齡婦女懷孕、生育、避孕、節育等信息變更及流動人口信息變動,填寫信息變更單,每月上報鄉(鎮)。鄉(鎮)計生辦主要負責人口遷移、注銷、機械變動等信息變更,信息變更依據來源于同級公安部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主要負責收集同級民政部門婚姻變動人員信息,由鄉(鎮)進行信息變更。

4.安全保障。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數據采集表的個人信息向外界公開;各鄉(鎮)要由專人、專機負責《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注意計算機的安全與維護,防止資料的丟失及泄密;要指定專人負責與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確保信息資源共享數據的安全性。

5.系統服務。各鄉(鎮)要依據《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辦理《生育登記單》、生育指標審批、《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對無信息數據的應先建立再辦理。

三、實施步驟

我縣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分四個階段。

(一)組織準備階段(20*年1至2月)

各鄉(鎮)要按照工作分工及經費使用情況提前做好經費的預算并列入財政預算,做好轄區內總人口及居住狀況的摸底調查工作,做好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召開專題會議,對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安排部署。

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不是單純的計劃生育的信息管理,而是全員人口的全面的系統的信息管理。因此,應與公安、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城建等部門的工作與活動結合起來。

(二)業務培訓階段(20*年3至4月)

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各鄉(鎮)信息調查員的培訓。培訓內容為數據采集表填寫及調查要求。

信息調查員的配備原則上每200戶配備1-2人,信息調查時兩個人組成一組。信息調查人員要選擇年齡適宜、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有敬業精神、能吃苦耐勞的人員。同時,為保證今后信息變更及時、準確,信息調查員確定后不要輕易變換。

(三)信息采集階段(20*年3至5月)

1.摸清底數。填寫村(社區)管轄范圍內行政區劃分布情況調查表、轄區內總人口摸底調查情況統計表。各鄉(鎮)將摸底調查數據匯總后上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2.宣傳動員。《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是一項龐大的工程,任務量之大可與一次人口普查相比,當前,人們的自我保護意識逐漸增強,對于有關調查心存疑慮,調查過程中不配合現象將會發生。因此,要通過廣泛宣傳和動員,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與配合。

3.入戶調查。依據行政區劃內逐戶調查的原則,做到村(社區)不漏戶,戶不漏人,對數據采集表設定的項目逐項填寫,做到不漏項。

4.項目核查。調查結束后要按照代碼手冊填寫代碼,審核項目的邏輯關系,并組織人員對調查內容進行質量抽查。

(四)信息錄入階段(20*年4至6月)

各鄉(鎮)要組織人員對數據采集表進行錄入,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將對調查及錄入質量進行檢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要對調查和錄入情況進行質量抽查。

四、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為做好此項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法庫縣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蓋艷風擔任,副組長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李富華擔任,成員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副局長常連山、縣財政局副局長陳寶良、縣民政局副局長楊愛萍、縣公安局副局長任青山、縣衛生局副局長曲威及各鄉(鎮)政府分管副鄉(鎮)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負責《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信息采集錄入的日常工作。

縣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本縣內相關部門,做到信息資源共享;落實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所需硬件設施配備及信息采集所需經費;組織人員完成本區內數據采集表的填寫、信息的錄入和后期系統的維護工作。

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做好全縣被調查對象的宣傳動員和調查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做好信息采集和錄入的指導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整合人口信息資源,確?!哆|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

縣財政局:負責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所需計算機等硬件設施的配備及信息采集所需經費的落實。

縣民政局:負責向人口計生部門提供有關婚姻變動人員的信息。

縣公安局:負責向人口計生部門提供現有戶籍人口的基本信息資料;負責提供登記常住人口、戶口遷移變動、機械變動、銷戶、辦理流動人口居住情況等信息。

縣衛生局:負責向人口計生部門提供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人員的信息。

五、相關要求

(一)要切實履職盡責。各鄉(鎮)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職責,做到“親自跑、親自談、親自研究問題”,隨時了解本單位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進度,隨時解決系統應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為《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我縣人口和計生工作要緊緊依靠《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工作,各鄉(鎮)要建立一個長效的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有效整合公安、民政、衛生等部門的信息資源,隨時為各級領導決策和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學的依據。

(三)要確保調查數據質量。各鄉(鎮)要保證本次數據采集錄入質量,保證信息錄入按時完成。各鄉(鎮)要及時上報信息采集情況和錄入情況。

(四)要確保經費落實到位。各鄉(鎮)要將應用《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經費列支應包括維持系統正常運轉的計算機及相關設備配備,調查員培訓費、務工費,被調查對象的務工費及宣傳費用等。要確保經費及時足額到位,不能因為經費問題影響數據采集和信息錄入。

(五)要確保硬件配置到位。《遼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包含“基礎信息管理”、“優質服務”、“信息查詢”、“統計分析”、“系統管理”五個模塊。該系統可直接完成國家、遼寧省規定的統計報表匯總與分析,可為生殖健康檢查、獎勵扶助對象確定、辦理生育手續等提供基礎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