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印染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08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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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印染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為確保水環境安全,進一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切實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環境問題,規范印染企業環境行為,有效遏制印染生產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多發勢頭,確保社會穩定,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經濟、環境、社會和諧發展的要求,堅持鐵腕治污方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深入排查環境隱患,嚴肅查處違法排污行為,切實規范印染企業排污行為,建立印染企業環境管理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整治內容

整治目標:認真排查印染生產企業環境安全隱患,完善和改進廢水、廢氣、噪聲、固廢治理設施,查處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預防環境信訪和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強化污水處理站建設,充分發揮自動監控系統作用。建立健全印染企業環境管理軟件資料,杜絕違法排污行為。

整治范圍:全市范圍內所有印染生產企業

整治要求:詳見*市印染行業污染整治十項技術要求(附件1)。

三、方法步驟

㈠調查摸底階段(2009年7月10日前)

對轄區內印染生產企業進行全面的調查,并填報印染生產企業登記表,查清印染企業實際生產規模,環保制度執行情況,污染防治情況。制定整改方案,于2009年7月25日前報市環境監察大隊。

㈡自查自糾階段(2009年7月15日前)

各印染生產企業對照整治技術要求,成立組織,明確責任,責任到人,迅速組織開展自查并糾正存在的問題。

㈢督促整改階段(2009年8月15日前)

各印染生產企業根據各自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我局將通過日常監察、聯合執法檢查等形式,加強督查。對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印染企業實行限期整改;對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依法處理。

㈣檢查驗收階段(2009年8月30日前)

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整治材料,并進行歸檔,對整治到位的印染生產企業進行驗收,完善一廠一檔資料。

㈤后督察階段(2009年9月30日前)

對驗收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實行后督察制度,與市監察部門、當地政府聯合督辦,對督辦后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一律限期治理,并依法從重處理。

四、主要措施

㈠加強領導,建立組織

各印染生產企業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切實重視環保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將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市環保局成立專項整治工作督查組,加強督查,按時序進度確保完成整治任務。

㈡周密計劃,保證質量

各印染企業要對照整治的技術要求,制定專門整治計劃,周密部署,認真實施,同時加強檢查,確保質量。

㈢完善制度,長效管理

完善管理機制,用規章制度約束規范環境行為,推進印染企業的長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