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銷售店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08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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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認真落實南通市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項目,全面貫徹南通市糧食局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從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出發,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強化糧油銷售市場監管,規范經營行為,全面提升糧油食品安全水平,努力從根本上改善糧油食品消費環境,將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活動辦成一項真正為民、惠民為老百姓辦實事的工作,確保糧食安全,確保消費安全,讓政府滿意,讓人民放心。
二、工作目標
20*年在全市創建至少7家“質量放心、衛生放心、價格放心、計量放心、服務放心”的糧油銷售店。
三、組織機構:
建議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或政府辦副主任牽頭,市食安委、糧食、工商、質監、衛生、物價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成員由市糧食局有關人員和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辦事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市糧食局。市糧食局相應成立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領導小組。組長由局主要領導擔任,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組員有產業指導科、計劃儲運科等科室負責同志。
四、“五放心”糧油銷售店標準
1.質量放心:經營的糧油產品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經批準的企業標準。所有產品有QS標志;
2.衛生放心:店容店貌整潔衛生,糧油店具有“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領有“健康證”;
3.價格放心:實行明碼標價,質價相符;
4.計量放心:經營用計量器具齊全,計量準確,不短斤少兩;
5.服務放心:文明經商,誠實守信,服務周到。建有文明服務規范和管理制度,并上墻公布;在店堂內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和便民服務公約、質量承諾書、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履行對消費者的各項服務承諾,保證投訴完結率100%。
五、“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評選范圍和要求
(一)申報評審范圍:全市從事糧油批發、零售經營的糧店、糧油食品店和超市糧油銷售專柜。
采取自愿申請,聯合評審,統一標識,分步實施,逐步推開的辦法,按照堅持標準嚴格審批,優先考慮守法經營、消費者反映良好、申報態度積極的糧油經營者。
(二)申報條件:
1.有一定的經營規模,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營業面積20㎡左右)和相對穩定的工作人員(2人以上);有必要的經營、倉儲設施和經檢驗合格的計量器具;三證齊全、有效(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未發生過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其他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
2.有嚴格的質量管理、質量監督、質量保證體系和制度,有穩定的進貨渠道,把好商品采購關、倉庫保管關、柜臺上貨關,不以次充好、不摻雜使假,不經銷“三無”商品和假冒偽劣商品。
3.堅持明碼標價、質價相符,計量準確,不搞任何方式的虛假讓利。
4.經營環境規范、整潔、美觀,商品、器具和庫房清潔衛生。
5.誠實守信,遵守商業道德,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監督電話,履行對消費者的各項服務承諾,保證投訴完結率100%。
6.遵守《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服從國家宏觀調控需要,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管和群眾監督。
7.服從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上報有關報表、資料。
六、“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申報評選程序
(一)宣傳發動
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關于在全市開展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評審確認的申報條件、要求等有關事項。
(二)根據自愿申報的原則,由申報人填寫申報表,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工作人員健康證(復印件)
4.計量器具明細表
(三)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接到申報材料后,對材料進行初審,形成相關材料交市創建“五放心”糧油工作領導組審核通過,列入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培育對象。
(四)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入圍者進行考察、輔導、幫助、培育,使其從硬件和軟件上符合“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要求。
(五)培育(考察)期滿后,由申報者按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要求,上報申報表和附件材料,申請評審驗收。
(六)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其審查核實,派員進行現場考察,并走訪當地工商、質檢、消防等有關單位后,形成考察報告,連同申報材料一起交專家評審組評審。
(七)評審通過者再由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審核同意,按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要求,進行統一門面裝飾。
(八)由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頒發“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證書和標牌,并向社會公布。
(九)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有效期為兩年,一年一審。
七、“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培育
培育對象:經*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初審確認后的糧油銷售店。
培育方法:采取現場指導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法。現場培訓由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派出有關人員去培育點,按“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標準和要求,以及糧店的規范化經營要求上門進行具體的幫助、指導,督促其從硬件和軟件上達到“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基本要求。集中培訓是對初審確認申報“五放心”糧油銷售店負責人集中進行培訓。
培訓的內容:
1.端正經營思想,合法經營、守法經營。宣傳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價格法》、《計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
2.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按制度實施。
3.建立健全各種經營臺帳、報表等基礎資料。
4.督促其配備齊全經營所需的器材、設施。
5.改善經營環境,凈化經營場所,為統一標識做準備。
八、“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監管
*市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全市“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經營管理和銷售的糧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抽)查。糧油質量檢測工作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市糧食局中心化驗室負責。全年檢(抽)查不少于四次,并公布檢查結果。
九、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的時間步驟
1.3月份向市領導匯報,`建議并確定是否成立多部門的聯合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領導組;市糧食局成立創建“五放心”糧油銷售店領導小組;召開基層企業負責人會議進行動員;組織局有關人員及基層企業負責人去吳江糧食局參觀考察;形成*市創建“五放心”糧店實施方案。
2.4月份組織領導組有關人員去臨近的啟東、如皋、如東等縣(市)進行學習、考察;向社會尤其是糧油經營者進行廣泛的宣傳;開始受理申報;結合實際制訂“五放心”糧店的有關規章制度、設計有關臺帳資料等;在受理申報材料的基礎上,確定第一批集中培訓者名單,擇期進行集中培訓。
3.5—8月針對已確定的培育對象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指導、幫助、培育,同時對申報者進行質量監督抽樣檢查。
4.9月份對經培育基本符合條件的糧油銷售店,要求正式遞交評審申請;向社會公示初審結果并完成評審確認;統一“五放心”糧店標志裝飾和有關規章制度、臺帳等;國慶節前進行授(掛)牌儀式,向社會公布。
5.對“五放心”糧油銷售店按有關監管辦法進行日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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