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12-14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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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扎實推進我市打擊傳銷工作,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形成“齊抓共管、打防結合、以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我市決定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以下簡稱創建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三中全會精神為指針,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為依據,從關注民生、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高郵”的高度出發,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群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行動,繼續抓好我市傳銷重點部位的綜合整治工作,著力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使傳銷活動在我市無立足之地,從根本上切斷傳銷鏈條,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標

我市各鄉鎮、園區要根據本地工作實際,2009年10月底前在市城區、鄉鎮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示范單位。通過示范單位的帶頭作用,推動全面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最終在全市范圍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包括在社區(村)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信息反饋機制,在社區(村)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的聯動機制,在社區(村)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要充分發揮居民(村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工商分局、派出所、司法所和物業管理中心的作用,及時發現傳銷活動情況,確保在2009年底在我市無傳銷社區(村)創建率達到所在地社區(村)總數的50%,并最終實現我市無傳銷的目標。

三、實施步驟

1、申報階段(9月10日-9月30日)。這次創建活動的重點地域為城區和郊區,各鄉鎮、園區要認真組織申報,做好詳細登記備案,并于9月底報市創建活動辦公室。

2、全力爭創階段(10月1日—12月10日)。各鄉鎮、園區要組織力量,在轄區內認真開展調查摸底,詳細了解為傳銷人員提供居住、培訓場所的出租房屋情況,并予以登記。要落實責任區域,明確責任人員,排查案件線索。對發現傳銷線索的,及時與職能部門溝通聯系,職能部門對傳銷頭目和骨干人員立案處罰,對為傳銷出租房屋的業主要嚴肅處理,并予以曝光。

3、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日—12月31日)。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對申報的社區(村)進行驗收,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適時對創建社區(村)進行抽查驗收。

四、具體措施

1、建立打傳互動機制。派發聯系卡,建立打擊傳銷社區(村)、職能部門、群眾之間的互動機制,將派出所、工商分局、鄉鎮(街道)、社區(村)的聯系方式和舉報電話公布給每個居民(村民),發動群眾群防群控,使群眾能及時反應和舉報傳銷情況,基層單位應準確掌握傳銷情況,執法單位要迅速查處。

2、建立打傳信息機制。各鄉鎮、園區要組織人員將所屬社區(村)內出租屋、公眾聚集場所、外來人員等基本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對曾經組織或參與傳銷的人員建立電子檔案。

3、建立打傳宣傳教育機制。開展印發《致居民一封公開信》,《致房屋出租業主一封公開信》活動,同時采取發放傳單、出動宣傳車、懸掛橫幅、張貼宣傳畫和嚴厲打擊傳銷公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揭露傳銷的危害及伎倆,使群眾深入了解傳銷的真實面目,自覺遠離傳銷,積極舉報傳銷,使房屋出租業主充分認識到將房屋出租給傳銷組織和人員就是違法,增強抵制傳銷的自覺性,使傳銷人員無藏身之地。通過宣傳教育,努力形成對傳銷活動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要抓好對農民工、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弱勢群體的宣傳教育,形成廣泛打擊、防范傳銷的群眾基礎。

4、建立打傳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鄉鎮、園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之間,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村)之間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范圍。工商局和工商分局之間,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間也要簽訂創建“無傳銷社區(村)”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5、建立打傳配合機制。各鄉鎮政府、開發區政府在創建活動中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各基層組織和執法單位,要各司其職,強化配合。(1)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審議方案及協調綜合,并對創建活動檢查驗收。(2)工商部門負責及時查處傳銷聚集活動行為,端“窩”打“點”,對傳銷骨干立案查處。工商局和各工商分局要做好傳銷人員電子檔案的建立,對傳銷頭目和骨干分子的身份證明、基本情況、相片等資料進行網上備案。對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立案查處,并予以曝光。(3)公安部門負責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配合工商部門檢查傳銷現場,查處傳銷人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傳銷數額巨大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查處傳銷人員聚眾鬧事、圍攻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等。(4)綜治辦負責將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疇,并作為年終考評內容。(5)民政部門要積極參與清查傳銷組織和人員,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對被騙參加傳銷且生活無著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體進行救助。(6)各社區(村)主要負責轄區內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工作,了解社區(村)內涉嫌傳銷活動的動向,充分調動廣大居民(村民)打擊傳銷的積極性,積極提供傳銷線索。社區(村)作為廣大居民(村民)與執法部門打擊傳銷的聯系點,要做好對出租屋、空閑廠房、公眾聚集場所的登記和傳銷的投訴舉報登記工作,增強社區(村)內居民(村民)的防范意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堅定信念,打好創建活動攻堅戰。打擊傳銷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社會綜合治理和關注民生的一項重要工作,因此,各鄉鎮、園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創建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難情緒和厭戰心理,堅定必勝信念,腳踏實地,真抓實干,打好這場創建活動硬仗。

2、縝密謀劃,精心組織,扎實推進。創建活動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程和系統工程,一定要總攬全局,科學策劃,細心安排,逐步完善各項工作措施,穩步推進,務求實效。

3、加強協作,形成合力,樹立一盤棋思想。打擊傳銷,開展創建活動任務繁重,各職能部門一定要在立足本職基礎上,做到優勢互補,信息共享,通力協作,形成強大攻勢,把傳銷活動徹底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