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保障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時間:2022-12-27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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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保障環保專項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遏制“兩高一資”行業污染反彈,著力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為重點,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實現環境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330天,綜合污染指數下降5%的目標,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鞏固20*年環保專項行動成效,持續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督察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集中整治

1、對20*年和20*年飲用水源保護區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辦。凡是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和調整不到位的、城鎮飲用水源地內各類排污口取締措施不落實、邊界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設立不規范的,一律掛牌督辦。

2、完成中心污水處理廠二期改擴建工程,市區產生的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達標。

嚴格要求西山煤電集團公司及*給排水公司二季度完成土建工程的50%,三季度完成全部土建工程和設備安裝,2009年10月底前進水調試,同時要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中控系統的安裝任務。檢查督促全市各污水處理廠(站),對不能保證正常穩定達標排放的、污泥達不到無害化處理處置要求的、污泥外排造成環境污染的問題集中整治,切實提高運行負荷和出水達標率。同時,對排入市政管網嚴重超標、影響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工業企業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3、開工建設無害化垃圾處理場。全面整治現有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問題,重點整治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群眾反映強烈問題。

(二)著力打擊“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鋼鐵行業、電力行業、焦化行業專項檢查

1、對“兩高一資”行業重污染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不符合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開工或建成投產的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藝設備的企業,嚴厲打擊已被取締關閉后死灰復燃的企業。

2、認真貫徹國家《鋼鐵行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開展鋼鐵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摸清鋼鐵企業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及國家產業政策的基本情況。嚴肅查處鋼鐵企業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主要污染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煉鐵工藝污染治理和燒結工藝脫硫設施及在線監控裝置的安裝和運行情況。

3、開展電力行業環境污染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拒不淘汰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淘汰類目錄的設備、工藝,主要污染物超標和超總量排放的違法行為。重點檢查電力企業脫硫設施運行情況和在線監控裝置的安裝運行情況。

4、針對焦化行業污染事件頻發態勢,對焦化行業(化工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重點檢查裝煤出焦除塵設施、化產回收系統、廢水處理站運行情況和在線監控裝置的安裝運行情況。

(三)全力推進COD減排,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專項檢查

進一步強化排污申報工作,集中開展對全市入河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全面規范排污口設置,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嚴肅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促進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

1、檢查范圍

汾河流域范圍內直接排入或相當于直接排入河道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相當于直接排入,是指污水排入河道或溝渠、排污口距河道干流500米以內的排污口)。

2、檢點

(1)重點檢查并掌握企業日均排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

(2)檢查企業是否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按月進行水污染物排污申報;

(3)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范要求設置水污染物排放口和排放口標志;

(4)檢查國控、省控重點排水企業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安裝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是否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自動監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5)檢查企業是否按照環評要求落實水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建立水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并做到水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

(6)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7)檢查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制定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8)檢查企業是否產生危險廢物,是否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管理規定處置危險廢物。

3、檢查要求

(1)進一步強化排水企業排污申報工作,全面規范水污染物排放口,建立企業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檔案。對檢查中發現不按規定進行排污申報、未按要求規范排污口、未按規定制定水污染事故應急方案、未在規定期限內安裝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水進行檢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環境違法行為,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的依法嚴肅查處;

(2)對違法建設、未建設水污染防治設施擅自投入生產的,要一律停止建設或生產。對私設排污口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超標排污、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環境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3)對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流域,要采取掛牌督辦等有力措施,并嚴肅追究監管責任。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

組長:*

(二)明確職責,加強部門聯動

市環保、計劃、經貿、建管、監察、司法、安監、供電、工商和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根據國家和省、市的要求,建立環保專項行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定期協商,并堅持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統一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清理整治對象調查摸底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發展計劃局要按照產業政策,嚴把項目審批關,未完成清理整頓的,停止核準或審批其基本建設項目。

經貿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依法提請市人民政府對有關企業實施關停淘汰。

建設部門負責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日常運行進行監管。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注銷或吊銷污染企業營業執照,依法取締無照經營違法企業,嚴格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前置審批不予注冊登記規定。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整頓、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污染環境的各類企業。重點負責煤礦行業按照污染源達標治理技術規范要求,開展污染治理,對未建成污染防治設施的煤礦,不予辦理復工復產手續,對擅自復工復產的,依法查處;

電力部門負責對淘汰、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實施強制斷電措施。

協稅護稅部門負責對淘汰、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實施停運措施。

司法部門負責組織環保法制宣傳教育,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監察機關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監察、追究責任。

四、主要措施

(一)落實政府責任、加強監督指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繼續把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強化政府牽頭、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廣泛動員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在組織開展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問題制定實施全面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重點、目標、時限、責任人,限期完成。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要按照各階段工作要求,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將進一步加強對環保專項行動的考核,從組織領導、信息報送、階段情況及工作總結等方面加強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切實保障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采取綜合措施,強化全面整治

環保部門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在加強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基礎上,分階段對照工作重點進行拉網式檢查,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要求,堅決杜絕未批先建、邊建邊批的項目發生;對已通過審批的項目,在試生產前必須經審批部門驗收同意后方可試生產并在試生產三個月內通過項目竣工驗收;被限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必須在恢復生產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經做出限期治理任務的部門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治理達標考核驗收,方可正式組織生產。未經同意,私自組織生產的企業一經發現依法查處,強停直至關閉。

經貿等工業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并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淘汰落后企業名單;監察機關要強化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司法機關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設部門負責重點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督辦工作,要加強對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運營的監管;工商管理部門要嚴肅查處“兩高一資”行業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安全監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行為,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電力部門要監督供電企業,對違法企業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協稅護稅和運輸部門要對嚴重環境違法企業實施限運措施。全市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配合,緊密協作,不斷擴大環境執法效果。

(三)加強分類指導,嚴格環境執法

環保部門要強化分類指導的執法意識,對于存在主觀惡意的屢查屢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從重處罰,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責任;對其他環境違法行為,要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指導企業切實解決問題。建立健全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有效發揮企業監督員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等方面的作用,促進企業守法意識的提高。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公眾監督

要以環保專項行動促進建立健全日常環境執法的長效機制,將專項行動檢查過的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日常重點監管范圍。建立后督察制度,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結合,鞏固整治成果,防止環境違法企業死灰復燃。規范和完善掛牌督辦制度,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要積極組織新聞媒體進行跟蹤報道,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暢通“12369”投訴渠道,營造群眾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要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確定環境整治重點,制定分解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階段(5月--9月)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組織有關部門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鋼鐵企業、焦化行業、電力行業、重點流域排污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三)督查階段(8月--10月)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組對各階段工作情況進行階段性自查,做好省、*市對專項行動進行督查、考核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總結階段(10月)

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上報《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