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實施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9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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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實施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省、市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堅決糾正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促進農村干群關系改善,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二)通過開展綜合治理,有效遏制截留挪用對農民的各種補貼資金,違規向農用拖拉機收費,以農民上繳款名義亂收費、將“一事一議”變為固定收費項目等農民反映突出的問題。有效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三)落實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使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不斷健全。

(四)強化農民負擔信訪管理,暢通涉農負擔的信訪渠道,建立完備的信訪受理、督辦、處理和反饋制度,做到受理及時、督辦得力、處理到位。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好國家和省減輕農民負擔政策、法規。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減輕農民負擔納入議事日程,常抓不懈。堅決治理向農民亂收費和各種集資、攤派,制止違反各項惠農政策、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進一步加強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必須堅持村內一事一議籌資投勞制度規定的議事程序、議事范圍和上限標準。防止不尊重農民權利,超范圍、超限額、強行籌資投勞現象發生。決不能將“一事一議”變成固定的收費項目。

(三)加大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堅持日常監督管理與開展定期及不定期執法檢查、查處農民舉報案(事)件相結合,不間斷地對涉農“三亂”進行監督檢查。切實解決農民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強信訪工作,使重復、越級上訪量較上年有所減少。

(四)進一步規范涉農生產,經營服務性收費,嚴禁違背農民意愿搞強行服務、強行收費,禁止在向農民收取服務性費用過程中亂加價和搭車收費,或以經營服務的名義變相加重農民負擔,重點規范防雹費、排澇費、農業灌溉消費、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養路費等收費。

三、工作步驟

(一)檢查梳理階段。各鄉(鎮)按照本方案中的重點任務,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歸納整理,自檢自糾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減負辦,6月30日前完成。

(二)查處問題。對發現違反減負和惠農政策的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無論涉及到什么部門、什么人,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對有關的責任人要堅決予以處罰。這一階段在8月10日前完成。

(三)總結驗收階段。此次綜合治理工作,各鄉(鎮)黨委、政府要以文件形式形成總結報送,內容包括:基本做法、主要問題整改措施,工作成果及建議,于9月10日前報縣減負辦。

四、工作要求

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工作是中央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形勢下,為促進農村和諧發展,加強農村法制化管理的重要舉措。我縣作為被省重點綜合治理縣,要繼續堅持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中心,適時調整監督管理工作重點,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一)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各項政策要求。要對加重農民負擔、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實時監督,堅決治理向農民亂收亂攤現象;堅決糾正在經營服務性收費、強制農民以資代勞、截留挪用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等方面的問題;加強惠農政策補貼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

(二)切實加強領導。為保證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實施,縣委、縣政府對*縣農民負擔綜合治理組織機構進行了充實、增加了人員,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專項治理部門責任,減輕農民負擔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分步驟縝密操作實施,確保效果。

(三)對自查自糾的問題要認真進行糾改。各相關單位要對這次整頓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對農民的亂收費、截留克扣補貼、補償款、農業政策保險款要限期全額退給農民,違反規定出臺的收費項目要堅決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費標準要堅決降低;對情節嚴重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責任。

(四)通過綜合治理,要做到農民罰單明顯減輕,農民信訪量明顯下降,杜絕違規操作及“亂收費、亂攤派和各種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