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13 0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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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委員會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整頓任務;整頓措施;工作要求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集中整頓,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整頓任務,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消費環節、畜禽屠宰與酒類市場、保健食品、重點難點問題整治。整頓措施,落實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檢驗檢測、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強化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加強食品行業自律。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督查指導、加強輿論宣傳,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認真解決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切實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9〕8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2009〕26號)和丹東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發〔2009〕2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和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總體目標。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集中整頓,使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標準逐步全面執行,食品行業自律顯著加強,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

(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查處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進一步推進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大對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力度,依法取締非法食品添加劑加工銷售的黑窩點,嚴格食品添加劑運輸、倉儲的管理措施,切斷其供應渠道。整治超過標準規定的范圍、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嚴肅查處在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飲料和兒童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行為。要著力加強對大米、水產品等優勢地產食品的監管,確保我市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食品藥品監管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參與單位:經濟局、公安局、農經局、商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動監局、海洋與漁業局。

(二)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深入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嚴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制度。嚴格按照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管理,重點加強農藥、獸藥、漁藥、抗生素、激素、化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管理,嚴格農業投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和登記制度。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在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產品行為。打擊非法經銷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行為。打擊禽畜養殖、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加快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積極開展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工作,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牽頭單位:農經局、動監局。

參與單位:經濟局、商業局、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海洋與漁業局。

(三)食品生產和進出口環節。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嚴厲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加強證照監管,強化對食品重點企業的監管和服務。

牽頭單位:質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參與單位:經濟局、衛生局、工商局。

(四)食品流通環節。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行為。監督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落實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等方面的審查、管理、檢查、報告的法定義務,發現不合格的產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場,并查清其生產源頭、進貨渠道和銷售去向。督促食品經營者實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協議準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質量承諾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環節可溯源制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要加大對食品運輸、倉儲、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工作力度,特別是要重點整頓農村市場和售假問題突出的經營者。打擊食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

牽頭單位:工商局。

參與單位:公安局、商業局、衛生局、質監局、糧食局、動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經濟局。

(五)餐飲消費環節。查處餐飲單位無證經營行為。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強化索證索票、進貨驗收,積極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繼續開展餐飲業、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繼續推行餐飲單位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嚴格餐飲業和學校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的審查發證工作,切實加強食品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加強旅游景區餐飲單位衛生監督,規范我市旅游景區餐飲企業的經營行為。

牽頭單位:衛生局。

參與單位:教育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畜禽屠宰與酒類市場。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重點對城鄉結合部的私屠濫宰窩點以及其他屢禁不止的區域進行重點整治。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病害豬(牛、羊)肉和注水肉等的行為,規范活禽屠宰,禁止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畜禽產品上市交易。嚴格酒類市場準入制度,強化酒類流通隨付單查驗力度,完善酒類商品溯源制度,加強名優白酒和散裝酒經營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不符合標識規定、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標和名稱等行為,嚴厲打擊用甲醇、工業酒精和工業合成乙醇勾兌、冒充白酒的違法行為,堅決杜絕假冒偽劣酒類商品流向市場。

牽頭單位:商業局。

參與單位:工商局、質監局、動監局、經濟局。

(七)保健食品。規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嚴格審查保健食品的注冊和廣告審批。嚴厲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查處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簽標識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加大對報刊、電視、廣播虛假違法宣傳廣告整治力度。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

牽頭單位:衛生局。

參與單位: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八)重點難點問題整治。認真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案件的舉報投訴,持續加大對垃圾豬、泔水油、病害肉加工、非法攤區、早夜市以及各類生產加工經營食品“黑窩點”等難點問題的整治力度,制定切實可行方案,加強聯合執法。重點整頓小企業、小作坊,解決行業內存在的普遍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要開展重大節日、旅游季節和大型商貿活動期間的專項檢查,加大防控野生鮮蘑菇中毒工作力度,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

三、整頓措施

(一)落實企業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企業要確保生產經營的食品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提高檢驗檢測能力,落實食品檢驗合格出廠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認證等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采用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規范(GHP)、良好農業規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點技術(HACCP)等先進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強檢驗檢測。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檢驗檢測,加大檢驗檢測頻次。完善檢驗檢測手段,重點提高對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鑒定排查、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評估和技術仲裁的能力。加強對國家食品安全新標準的跟蹤,強化宣傳培訓和督促檢查。建立全面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和管理。嚴格資質審查,加強檢驗檢測人員管理,提高檢驗檢測機構服務水平。合理配置檢驗檢測資源,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實現檢驗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檢驗檢測。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要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建立健全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合格食品要予以下架、退市,責令企業召回。改進監督抽檢手段,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追蹤溯源、排查舉報線索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聯合開展監督抽查,相互通報情況,提高監管效率。

(四)強化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評議考核,落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著力糾正執法監管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問題。加強執法隊伍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強化應急保障措施,落實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對應嚴厲處罰的要執行到位,并要視情況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應移交公安機關的案件,要依法及時移交。

(五)加強食品行業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為準繩、社會道德為基礎、企業自律為重點、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獎懲有制度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食品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按照國家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誠信體系評價標準,選擇若干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完善相關規范和標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各部門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負起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調配力量,落實整頓工作任務和責任。各職能牽頭單位要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圍繞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總體目標,結合本部門實際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和完成時限,并于8月15日前報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于每月5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上月監督檢查情況,12月底前報送全年的情況。

(二)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督查指導。各職能部門要根據設定的工作時限分解任務和落實責任,做到職能明、責任清,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部門要加強協同合作,完善協調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綜合整頓局面。食品安全委員會將屆時成立督導組,對職能部門開展情況進行暗訪和督導,對工作不負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輿論宣傳,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部門要有組織、有步驟、大規模的開展《食品安全法》學習和宣傳工作。新聞單位要開辟專欄,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及時報道開展整頓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擴大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覆蓋面,增強消費者信心。要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鼓勵群眾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知情舉報等社會監督效能。各部門要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收集和報送食品安全風險信息,按照早發現、早上報、早控制、早處置的要求,及時上報政府和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