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火災排查整治行動工作文案
時間:2022-05-25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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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采取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實現火災四項控制指數全面下降,實現“無大火之害、無群人之亡、無千萬之災”消防工作目標,為創建“平安”和諧”營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環境。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工作為主線,全面排查治理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古建筑、農村50戶以上村寨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要部位火災隱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
二、組織領導
三、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措施
(一)排查治理的范圍
1人員密集場所:
1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和集體宿舍,2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養老院、托兒所、幼兒園;
3客運車站、碼頭的候車、候船室(樓)
4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
5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2易燃易爆單位:生產、貯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六小”三合一”等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3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和場所。
4高層和地下建筑: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越24米的公共建筑;使用性質為生產加工、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庫房、汽車庫等的地下空間。
5文物古建筑:列入國家、?。ㄗ灾螀^、直轄市)市(地、州)縣(市、區)政府維護的文物古建筑。
6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和農村50戶以上大村寨。
(二)排查治理的內容
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具體包括:全面排查單位消防平安責任制、消防平安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平安疏散、自動消防設施、公共場所室內裝修、電氣線路設備等方面存在火災隱患。
1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2消防平安責任制、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
3單位員工消防平安教育培訓情況;
4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建筑平安入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情況;
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6消火栓狀況。滅火器材配置等情況;
7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8建筑室內裝修裝飾資料防火性能情況;
9生產、貯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場所設置位置情況;
平安入口、疏散通道設置,10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貯存、經營部分實行防火分隔。消火栓、自動消防設施運行,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消防設計備案、竣工驗收備等情況;
12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的質量情況。
組建義務消防隊情況,13農村村寨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平安責任情況。老弱病殘酒”五類人員造冊登記和管理情況,兩分鐘防火法”警示標牌的張貼情況,村委會推行“五戶聯管”十戶聯勤”情況,村寨消防設施配置情況,農戶違反規定堆藏易燃、可燃資料,使用、貯存、銷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火用電不規范等情況。
(三)排查治理的措施
凡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1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要嚴格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要堅決依法督促整改。凡發現公眾聚集場所采用易燃可燃資料裝修裝飾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發現疏散通道、平安入口數量缺乏或嚴重堵塞,2對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單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已不具備平安疏散條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要堅決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將障礙物予以拆除。
要提請政府掛牌督辦,3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限期消除隱患。要繼續抓好已部署開展的學校幼兒園及周邊消防平安專項整治、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檢查、打擊消防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等工作,對前期專項整治行動尚未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緊盯不放,確保按要求時限整改完畢。
四、工作方法
12月底結束,專項行動從2010年9月15日開始。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9月15日至9月23日)各鄉(鎮)部門有圍繞縣政府安排的世博會、亞運會、旅發大會以及國慶61周年等平安捍衛行動。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召開各類會議,特別要召開鄉(鎮)辦事處、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重點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會議,結合當地實際進行全面安排、層層動員,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各鄉(鎮)部門專項行動方案和工作部署落實情況于9月25日前報縣公安消防大隊。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9月24日至2010年12月20日)各鄉(鎮)部門要以消防法律法規為依據。要依照各自職責,突出重點時段,突出重點部位,對本行業或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各鄉鎮政府要推動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對鄉鎮居民區、鄉村社區、農村村寨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對在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堅決督促進行整改,拒不整改火災隱患或者存在消防違法行為的要堅決依法進行查處。對火災危險性大、不能及時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要采取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臨時查封,行政拘留等強硬措施。每月27日(9月份除外)前將階段性工作情況及《縣重點行業領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附件一)報縣公安消防大隊。
(三)總結回顧階段(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鄉(鎮)部門要依照方案對重點行業領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和開展“回頭看”活動。本轄區、系統內消防平安停滯不前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責任倒查和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鄉(鎮)部門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12月23日前報縣公安消防大隊。
聯系人:,各鄉(鎮)部門專項行動有關情況請報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加強對本轄區重點行業領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實行責任制,明確工作任務,加強協作配合,防止相互推諉。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認真分析研判本轄區、系統內消防平安形勢,抓住重點行業領域,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平安和消防監督管理存在單薄環節,依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原則,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工作考核和獎懲措施,迅速組織開展專項行動,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加強配合。依照職責范圍、管理權限,對所屬單位、行業、區域以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場所廣泛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形成隱患排查整治的合力。要依法落實有關部門和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消防平安責任,堅決防止新建建設工程發生“先天性”火災隱患;對舊建筑要全面開展排查,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公安機關要實行治安、警務督察“多警聯勤”消防執法機制,督促公安派出所嚴格落實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職責,全面排查小場所、小單位火災隱患。
(三)嚴格執法。要依法責令整改,并下發法律文書,依法實施處分,該拘留的要依法拘留。對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按照《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A653-2006進行判定。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重大火災隱患,各鄉(鎮)政府要依法實施掛牌督辦。對學校、醫院、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等事關民生的單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自身又無力解決的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協調解決。
(四)加大宣傳。掌握輿論導向,大造宣傳聲勢,對存在問題的單位和違法行為要實施跟蹤報道,堅決予以曝光。同時,要把加強消防平安知識的宣傳教育納入社會公益宣傳的內容,增強全民的消防平安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進一步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結合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強化單位消防平安管理人和重點崗位人員的消防平安培訓,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職責,提高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使單位員工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要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及時火災預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災案例,提醒社會單位加強自身平安防范。各鄉(鎮)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及時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進展,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隱患整治的強大輿論聲勢;要大力加強對單位消防平安責任人、消防平安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保安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
(五)強化督導檢查。加強工作組織和督導檢查。對專項行動中工作效果突出、消防平安狀況明顯好轉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工作不作為、行動緩慢、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格追究問責;對發生以上亡人火災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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