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物事故應對方案

時間:2022-06-08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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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物事故應對方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調動各方力量,及時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業有害生物傳播、擴散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護生態安全,促進我市林業和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和《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精神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方針,建立健全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機構,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監測檢疫,提高檢疫人員素質和技術水平。不斷總結防控突發性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經驗,建立快速反應機制,落實各項責任制度,全面提升應對突發性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控制能力,保護森林資源、國土生態安全和生物安全,促進我市林業和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1.3工作原則

1.3.1堅持預防為主,各項防治措施并舉,防控結合的原則。

1.3.2堅持快速反應,緊急處置,控災減災的原則。

1.3.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聯動,各司其責的原則。

1.3.4堅持屬地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的原則。

1.3.5堅持尊重知識,科學防控的原則。

1.4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條例》、《國家林業局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省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境內發生的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1)出現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可引起人類疾病的林業有害生物時;

(2)首次發現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業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積大于1畝時;

(3)當首次發現外來國家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積大于1畝時;

(4)專家組評估認為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發重大危害事件時;

1.6災害等級

1.6.1發生以下事件之一的,確定為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事件(Ⅰ級)。

(1)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可引起人類疾病的;

(2)首次發現的重大檢疫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直接造成林木死亡且受害面積大于1畝時的,包括松材線蟲病、紅脂大小蠹、光肩星天牛、美國白蛾、蘋果蠹蛾等;

(3)首次發現由外來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入侵致使林木受害面積大于1畝的。

1.6.2發生以下事件之一的,確定為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Ⅱ級)。

(1)新發生國家級、省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的;

(2)林業非檢疫性有害生物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10萬畝以上,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1000畝以上,且危害程度中度以上發生面積占總發生面積50%的;

(3)常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突然暴發成災,連片成災面積5000畝以上,林業鼠(兔)害連片成災面積1000畝以上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市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分管林業的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林業的副秘書長和市林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農牧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機場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林業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專家組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相關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組成。

縣區政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治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負責本級應急防治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2.2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2.2.1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關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重大行政措施和安排部署;

(二)組織和指導各縣區、林場、苗圃和有關部門進行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指揮和撲滅工作;

(三)統一協調和解決各行政區域之間、地方與駐地單位之間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大問題,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做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有關工作;

(四)督促制定并審定應急處置工作計劃、應急預案和專家組提交的評估報告;

(五)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所需的經費、物資、交通、治安、救助等問題;

(六)批準啟動或解除實施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應急預案;

(七)研究處理其他有關重大事宜。

2.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一)貫徹落實市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意見,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二)負責匯總、核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及時收集、反映與林業有害生物有關的預測預報信息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三)在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后,負責制定處置工作方案,組建應急處理專家組和應急處理隊伍,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督導受災縣區做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的職責

(一)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調查、評估和分析,提出應對意見和建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二)對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行動進行科學論證和咨詢,開展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科學技術研究;

(三)參與應急處置現場的組織和指揮工作;

(四)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2.4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林業局:牽頭組織實施本預案,負責落實林業有害生物分布區抗災救災措施,及時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調查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預報結果,組織統防統治、群防群治,負責災后林業生產恢復。

市公安局: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災區治安管理和保衛工作,根據需要對災區重點區域或部位進行封鎖,保障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市財政局:負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市級防治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應對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的財政支持機制。

市交通局:根據救災需要,指導修復災區道路,為救災物資和人員及時、快捷運往受災地區提供便利條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搞好職權范圍內的植物檢疫工作。

市農牧局:負責監測林業有害生物疫情動態,防止林業有害生物分布區疫情向農田蔓延。協助林業部門開展林農交錯帶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林業有害生物分布區人員病情監測和預防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疫情處置工作中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林業有害生物應急處置物資市場的管理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災區氣象信息,為科學處置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提供氣預報等服務。

市民政局:當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造成災區群眾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協調災民臨時安置,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機場:負責優先運送林業有害生物分布區蟲災防治撲救物資和器械,為防治林業蟲災飛機正常起降提供保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防體系

根據我市森林資源分布,在全市建立健全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網絡和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劃定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市、縣(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體系、檢疫御災體系和防治減災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級、省級中心測報點和市、縣(區)級測報點的作用,加強各級應急指揮信息系統、監測預警專業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預警監測能力。

3.2監測機構

市、縣(區)級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工作。發現病死樹和其他異?,F象,及時調查、取樣,專人管護發生現場,實施監控。對于所發現的林業有害生物種類,由市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鑒定。市級林業主管部門無法確認和鑒定的,送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國家林業局有害生物鑒定中心鑒定。

3.3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撐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流與合作,及時掌握林業有害生物發生信息。積極聽取專家意見和建議,定期組織有關專家對可能入侵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進行風險分析,評定風險等級,提出預防措施與控制技術。

3.4檢疫管理

市、縣(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制訂相應措施,充分利用檢疫檢查站和木材檢查站,嚴密封鎖疫情,防止疫情擴散傳播。同時要進一步嚴格境外引種審批管理,積極開展引種前風險評估,開展隔離試種,并加強監管,防止疫情從境外傳入。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市內發生Ⅰ級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上報省應急指揮部確認,經省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本預案,并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市內發生Ⅱ級以上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本預案,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林業廳。

4.1.1市應急指揮部

(一)負責召集全體成員會議,安排部署應急救災工作。

1、向市政府、省政府及省林業廳、財政廳等有關廳局報告災情;

2、派出救災工作組迅速到達災害發生現場,調查災情,指導應急救災;

3、根據應急救災的需要,研究提出應急處置具體意見和措施;

4、及時下達市級救災資金,并由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向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申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專項經費;

5、調度、調運所需救災物資,監督縣區林業主管部門落實救災措施,規范使用救災資金和物資。

(二)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積極開展應急工作,保障一切應急需要。

(三)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迅速組織救災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調查分析發生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具體措施,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組織制定應急處置操作規程,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提出應對突發事件的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加強對除治現場的監督檢查,確定技術責任人,保證除治質量。及時向省林業廳提出劃定并封鎖疫區的建議,依法設立檢疫檢查站,實施疫區封鎖。

4.1.2市級以下應急指揮機構

組織實施經市應急指揮部審批的應急處置方案。對發生區及其周邊地區進行調查、取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實施跟蹤監測。檢疫檢查站設立后,要嚴格隔離現場,封鎖疫區,嚴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情除治情況,并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取得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市、縣(區)森防檢疫機構可以實施流動檢疫;發生Ⅱ級以上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時,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在突發事件發生地設立臨時檢疫檢查站,禁止調運任何可能傳播有害生物的媒介材料,交通、郵政、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應予積極配合。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向當地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報告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情況及其隱患的義務,也有向上級林業主管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的權利。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預測預報網點是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森防專業技術人員是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責任報告人。有關單位及個人發現重大外來有害生物或疑似情況時,應立即向所在地的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所在地林業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后在1個工作日內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逐級報送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說明信息來源、危害區域、程度、發生性質的初步判定、擬采取的措施及報告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市應急指揮部確認為Ⅱ級以上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告省應急指揮部和省人民政府。

向上級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突發事件可采用電話、傳真、明傳電報等方式,隨后以書面報告專題上報。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危害情況、已采取的措施和必要的圖片、錄像光盤等基礎材料。

4.2.2通報與信息

Ⅰ級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有關信息,逐級報至國家林業局按照規定。Ⅱ級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有關信息,省應急指揮部在5日內向鄰省林業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市應急指揮部在2日內向鄰市林業主管部門通報情況。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鄰市疫情通報后,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有關縣、區林業及其他有關部門,密切關注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并加強監測工作。

經省應急指揮部同意,市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向社會準確、客觀地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有關信息。

經省應急指揮部授權,市應急指揮部建立重大生物災害新聞制度,確定專人負責突發事件信息。涉及對外報道時,未經省應急指揮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新聞單位有關報道應事先經市應急指揮部審核。

4.3應急結束

應急預案啟動后,屬Ⅰ級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專家組根據災情發展變化和防治效果情況,提出繼續實施、終結實施或轉為非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事件實施防治的評估報告,報省應急指揮部,由省應急指揮部對外公布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或應急結束。屬Ⅱ級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開展調研,收集相關資料,并由專家組根據災情發展變化和防治效果實際,提出繼續實施、終結實施或轉為非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事件實施防治的評估報告,報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指揮部對外公布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或應急結束。

5后期評估與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災害發生地縣(區)及時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對重大生物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分析生物災害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市應急指揮部應將應急預案啟動和實施的有關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并抄報省林業廳。

5.2善后處置

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導發生地林業主管部門開展災后重建,重點組織實施專家組后期評估提出的改進措施,恢復受災森林,清理因應急措施而設立的臨時設施。經專家組評估認為造成重大損失的,地方政府應酌情予以補助。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市、縣(區)各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和完善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指揮系統,明確主要聯絡和信息系統維護人員、專用電話和備用電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和衛星通迅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部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聯絡暢通。

6.2經費保障

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所需的防治資金,按《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其中基礎設施建設由基本建設資金渠道解決。

6.3物資儲備

市林業局根據監測掌握的情況和重大有害生物的發生特點,可儲備一定的藥劑、藥械、油料及其它物資。

因重大生物災害應急處置需要,市應急指揮部可以緊急調運救災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6.4技術保障

市、縣(區)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市內外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防治信息,對潛在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進行超前研究,開展風險分析、預測,并提出應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為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6.5人員保障

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形勢和專家意見,建立健全基層森防檢疫機構,要加強系統內部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應對生物災害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

6.6監督與演練

根據專家的意見和不同時期重大有害生物的發生危害情況及其潛在威脅,市林業局應定期對各縣、區及局直屬單位應對重大生物災害的組織檢查,如機構、隊伍建設和物資、技術儲備情況等。每年要分層次對專業技術人員和除治專業隊員進行技術培訓,組織小規模的實戰演練,提高應對重大生物災害的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