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醫療機構布局方案

時間:2022-06-10 0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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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醫療機構布局方案

為加強對城區醫療機構的宏觀管理,解決當前城區醫療機構布局中的突出問題,合理配置和利用衛生資源,促進我縣醫療衛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決定對城區醫療機構布局進行適當調整,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城區醫療機構布局調整的依據和原則

本次城區醫療機構布局調整以《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省衛生資源配置指導標準(2006-2010年)》及我縣總體發展規劃為主要依據,堅持依法治醫、優化資源配置、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重點解決城區醫療機構布局中布點過多、重復建設、婦保機構不規范、中醫院發展受限、龍頭醫院實力不強等問題。

二、布局調整的內容和方法

(一)確定城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設置數量。城區設綜合醫院1家(縣人民醫院)、中醫醫院1家(縣中醫院)、婦幼保健機構1家(縣婦幼保健院)。設立安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并按5000-10000服務人口(或服務半徑為步行20分鐘可達)設一所的標準設立社區衛生服務站,由安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行一體化管理。城區范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建公立醫院,不再新設門診部、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

(二)實行城區醫療機構資源整合。自年起,通過機構合并、整體搬遷、業務歸并等方式,積極穩妥地對城區醫療機構和資產進行整合,優化醫療資源結構,拓展重點醫療單位發展空間,提升城區醫療機構建設和發展的整體水平。

1.縣人民醫院定位于二級甲等醫院,承擔全縣及周邊縣市群眾的常見病、多發病、疑難病的醫療與急救任務,是全縣的預防、醫療、教學、科研中心。縣人民醫院在原址進行改造和發展,病床數控制在400張以內。

2.縣中醫院為全縣中醫醫療、教育、科研的基地與中心,主要承擔全縣常見病、多發病的中醫藥診療任務,并在全縣中醫藥的繼承與發展中發揮龍頭作用。年整體搬遷到原實驗小學生活區,病床規模控制在100張以內。今后視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搬遷到新城區新渥區塊,按二級乙等以上中醫醫院的標準新建。

3.縣婦保所和縣婦女兒童醫院合并,組建縣婦幼保健院,設于縣婦女兒童醫院現址??h婦幼保健院突出母嬰保健服務功能,堅持以保健為中心、保健與臨床相結合的發展方向,以群體保健工作為基礎,面向基層、預防為主,依法為婦女兒童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婦女兒童常見病篩查、婦幼衛生信息管理等公共衛生服務,適當開展與婦女兒童健康密切相關的門診和住院醫療服務。原婦女兒童醫院產科業務和資源待條件成熟后歸并到縣人民醫院。

4.安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并入縣中醫院(增掛安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牌子,實行二塊牌子,一套班子),人員、設備等資源共享,同時承擔安文鎮的城鄉社區衛生服務職能。

5.磐安骨傷醫院規劃整體搬遷到新城區深澤區塊,由醫院業主自行投資,磐安骨傷醫院著力突出骨傷特色,限制其向綜合性醫院模式發展。

6.加強城區醫療秩序整頓。開展城區醫療機構普查和專項整頓活動,重點治理無證行醫、超范圍行醫等行為,取締違法違規經營的醫療單位。符合執業要求的,按照優化布局、規范服務的要求,逐步整合為社會辦社區衛生服務站。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成立城區醫療布局調整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府辦、監察、衛生、財政、發改、建設、規劃、國土、人事勞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城區布局調整工作的統籌、落實、協調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由衛生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實施布局調整工作。

(二)加大投入,改善條件。將城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納入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積極創造條件,拓寬籌資渠道,加大對城區醫療機構基本建設的投入,確保城區醫療機構布局調整順利實施,使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辦院水平逐步達到相應的標準,全面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本方案中涉及公立醫療機構合并、歸并等項目的,由縣衛生局、財政局、人勞社保局聯合制定實施細則,確保編制、人員、設備、財產等順利變更和交接。

(三)加強執法,嚴肅紀律。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能,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衛生執法力度,開展城區醫療機構整頓,規范醫療市場秩序。各衛生醫療機構要積極主動地配合做好布局調整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理阻撓布局調整,影響布局調整工作的順利實施,若有違反者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四)科學規劃,提高效益。衛生、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嚴格遵照城鄉建設規劃,在配置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時進行科學論證和嚴格把關,避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中的不科學、不合理現象,逐步建立起符合規劃要求的城區醫療服務新體系,促進城區醫療衛生事業有序、健康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