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市場專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2 0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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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市場專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開展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材市場體系,確保全縣人民群眾居家安全,構建和諧社會,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部門《關于印發〔年建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要點〕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使我縣存在質量問題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建筑材料違法犯罪活動的狀況得到明顯好轉;建材批發交易活動中的不規范行為和各種欺詐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市場監管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市場環境得到進一步凈化,質量糾紛和用戶投訴明顯減少;對城鄉結合部和小城鎮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監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初步建立防范假冒偽劣建材和裝飾裝修材料進入建設工地的機制;裝飾裝修材料的整體質量水平有明顯提高,有毒有害物質限量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人民群眾感到基本滿意。

二、整治重點

今年的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要突出以下五個方面的重點:

一是要突出對劣質建筑用鋼材、有毒有害物質超標建筑裝飾裝修材料、預制構件和建筑腳手架鋼管、扣件四類產品的查處和整治;

二是要突出對小型、個體、私營生產、銷售、租賃企業的監管;

三是要突出對專業建材市場,以及城鄉結合部等管理比較薄弱區域的整治;

四是突出對生產、銷售地條鋼及用地條鋼軋制的鋼材、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企業的整治;

五是突出重點工程以及居民住宅小區工程的整治。

三、任務與措施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家發改委《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國家質檢總局發展改革委電監會《對“地條鋼”生產企業和“窩點”斷電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地條鋼的聯合行動,清理、取締所有生產“地條鋼”的企業,其生產設備必須就地銷毀,不得轉移;電力部門要立即依法停止向其供電,拆除相應供電設施;涉及行政許可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撤消行政許可,辦理注銷行政許可手續。對煉鐵、水泥、造紙、玻璃等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的企業生產線,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要責令整改,整改后達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關閉。

(二)對生產、銷售建筑裝飾裝修材料的企業,重點查處拒不執行裝飾裝修材料10項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行為。對成規模的制售假冒偽劣建材問題,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有聲勢、有實效的集中整治。

(三)對建筑腳手架用鋼管、扣件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和質量保證條件進行全面檢查,對建筑腳手架鋼管、扣件銷售、租賃、使用單位的質量控制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按照這類產品的監督抽查和管理規范予以實施。

(四)對水泥、鋼材、鋁材、油漆、涂料、電線電纜、低壓電器等其他建材產品組織專項整治。

(五)進一步加大對建材市場商品交易行為的整治和規范。對問題嚴重、屢查屢犯的市場和違法經營者,該整頓的要依法責令停業整頓,該吊銷執照的堅決吊銷其營業執照,并予以曝光。對涉嫌生產、加工、儲存假冒偽劣建材的企業和廠點,要在查實后依法處理。

(六)進一步加大建設工地和裝飾裝修中建材使用的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對進入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見證取樣制度,杜絕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入建筑工地。

(七)進一步加大建材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工作力度,加強對建材企業實施生產許可證、3C認證、執行裝飾裝修材料10項國家強制性標準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抽查和檢查的結果要向社會公布。對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加強建材市場商品質量強制檢驗、計量檢定、質量咨詢、技術服務等工作。

(八)加強建材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及信用管理,嚴格建材產品生產企業的行政審批和監管,加大對生產、銷售建筑材料、裝飾裝修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虛假宣傳、商標侵權行為的查處,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加快企業誠信檔案建設,進一步擴大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實施的產品范圍,并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與名優建材產品生產企業、行業協會聯手打假保優的機制,促進行業自律,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h政府組織召開全縣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部署全縣整治工作。制訂具體整治方案,并上報省市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為全面整治階段。按照整治方案確定的重點和措施全面開展集中整治工作。

第三階段為整改督查階段。組織聯合督查組到各單位和有關企業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四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各單位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年12月15日前將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縣專項整治協調小組辦公室(縣質監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要求,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由縣質監局牽頭,縣工業局、公安局、監察局、建設局、商務局、林業局、工商局、環保局、電力局共同組成全縣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全縣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各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著力建設信息共享、協作配合的協調監管新機制。對失職瀆職,保護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導致本轄區假冒偽劣建材泛濫和造成污染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把好煉鐵、造紙、玻璃、人造板、水泥等企業和產品的市場準入關。凡未經國土資源、質監、環保、工商、林業等部門審核,不符合生產經營條件的,一律不準生產和銷售。

(三)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全面落實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舉報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廣泛發動群眾舉報生產、銷售和建筑工地使用假冒偽劣建材違法活動。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和網絡等及時曝光查處的大案要案,形成聲勢,震憾違法犯罪行為;公告建材產品質量抽查和執法檢查信息,引導消費;宣傳企業和行業加強質量管理,樹立誠實守信企業典型。

(四)進一步健全信息通報和共享機制,確保對查獲的偽劣產品來源和流向可以追溯并予以查處。整治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的要求,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