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強安全督查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02 0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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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強安全督查工作通知

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要進一步構建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監管職能。各級工會、共青團組織要圍繞安全生產,發揮各自優勢,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充分發揮各類協會、學會、中心等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的作用,構建信息、法律、技術裝備、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支撐體系。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新聞媒體監督,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安全生產格局。

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通知》渝府發〔〕101號)精神,現就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本區各鎮街、園區(風景區)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區各鎮街、園區(風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本區各鎮街、園區(風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號)等有關規定。

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一)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二)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分析、部署、督促和檢查本地區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基層基礎工作,三)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安全大檢查及隱患整治工作。及時處置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疑難問題。

四)并協調事故善后處理事宜。按照有關規定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二、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一)負責對區級部門、鎮、街、園區(風景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履行區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發生較大責任事故進行追責,并提出處理建議;對重大責任事故協助上級部門調查。

二)對本區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按照有關規定。

同時對本行政區域內沒有其他行政部門負責安全管理的工礦商貿等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專項監督管理。

提出檢查意見和建議。三)對區級其他行政部門和鎮、街、園區(風景區)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并督促檢查。四)督促有關部門對主管行業領域內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單位、設施和場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確責任、采取措施。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當場予以糾正或者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并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公開舉報電話,六)建立舉報制度。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依法處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其他區級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區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市、區有關部門“三定規定”等有關規定。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定,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主要責任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政府和區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

建立、完善與本系統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針對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問題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

組織和領導本系統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二)組織貫徹落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對重大隱患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及時制訂治理方案,落實安全生產經費,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三)督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各經濟組織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四)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各經濟組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并趕赴現場參加搶救和事故調查處理,要積極落實事故處理措施和善后工作。

并將監督檢查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五)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指標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國有企業的監督檢查結果要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主管部門通報。

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定執行。區級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具體職責見附件。

四、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代表本級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辦發〔〕5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安全生產業績考核的指導意見》發改運行〔〕818號)等有關規定。負責監督管理企業國有資產的直屬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方面,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主要是

負責檢查督促企業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一)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

搞好對企業負責人的安全業績考核。二)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參與或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督查,三)依照有關規定。督促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隱患治理措施。

負責落實事故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四)參與企業重特大事故的調查。

五)把安全生產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督促企業搞好統籌規劃。保障職工健康與安全。

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進一步強化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基本方針。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安全生產法制和執法隊伍“三項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技術,努力實現我區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要依法加強和改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地位。全面落實安全保障的各項法律法規。

把安全生產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要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全區各鎮街、園區(風景區)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