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方案
時間:2022-02-13 06:01:00
導語:提高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的要求,政府決定,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指揮部?,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突發事件應急總指揮部職責
應急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全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確定全應急管理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審定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二)聽取各級應急指揮和工作機構有關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相關工作的匯報和意見、建議,分析、研判有關突發事件的重要信息和發展趨勢,協調解決應急準備、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決定啟動相應級別預警和總體應急預案;
(四)組織、協調專兼職救援隊伍和駐海部隊,指揮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級別的突發事件;
(五)檢查、督促各鎮(區)政府,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鞍山有關處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身及社會財產安全的法規政策。
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落實鞍山委、政府,委、政府及應急總指揮部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決定、命令、指示的情況進行檢查,協調、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二)督促、檢查、指導政府有關部門和中()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與執行情況;
(三)協調應急準備、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等有關具體工作,管理應急工作專項經費;
(四)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統一處理,收集、分析、上報、通報應急管理信息,受命重要的應急處置信息;
(五)承擔政府應急值守工作,協調應急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聯接和管理;
(六)組織協調開展應急知識的社會科普宣教活動和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
(七)組織協調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開展專業咨詢工作;
(八)審查報送政府備案的應急預案;
(九)承辦鞍山委、政府和委、政府及應急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管理任務。
三、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分指揮部
根據突發事件災害種類、危害程度、涉及部門數量情況,按照現行防災救援體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指揮部下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分指揮部,并實行分級指揮。
(一)抗震救災指揮部。由長任總指揮,主管副長任副總指揮,指揮地震救援隊和其他臨時配屬隊伍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地震臺,辦公室主任由地震臺臺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地震應急預案》(辦發執行。
(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由主管副長任總指揮,指揮重大特大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資源主管副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辦發)執行。
(三)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長任總指揮,主管副長任副總指揮,指揮本區域內發生的旱災、洪災、臺風、冰雹、沙塵暴等災害的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水務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四)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由長任總指揮,主管副長任副總指揮,指揮本區域內發生的火災、森林火災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分別設在消防大隊和林業局,辦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隊大隊長和林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辦發號)執行。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由長任總指揮,主管副長任副總指揮,指揮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監管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由主管副長任總指揮,指揮本區域內發生的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監管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常務副長任總指揮,主管副長任副總指揮,指揮本區域內發生的各種重大、特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衛生局,辦公室主任由衛生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八)突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委主管副書記和主管副長任總指揮,指揮重大、特大突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應急行動。辦公室設在群眾訴求工作部,辦公室主任由群眾訴求工作部部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處置突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九)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主管副長任總指揮,指揮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交通事故辦公室設在交管大隊,辦公室主任由交管大隊大隊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群死群傷及載運危險物品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和惡劣氣象條件下交通事故處置預案》(辦發〔號)執行。
(十)建筑事故應急指揮部。由主管副長任總指揮,指揮建筑物爆炸、倒塌特大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建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重大特大建筑事故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十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由主管副長任總指揮,指揮全非煤礦山企業(包括井下礦山、采石場、尾礦庫等)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行動。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監管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十二)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指揮部。由長任總指揮,主管副長任副總指揮,負責各類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應急組織、指揮和處置。辦公室設在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環保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十三)糧食安全應急供應指揮部。由主管副長任總指揮,負責境內糧食搶購、脫銷等事件的應急組織、指揮和處置。辦公室設在糧食局,辦公室主任由糧食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職責及其他相關事項,按《糧食安全應急預案》(辦發〔〕號)執行。
四、相關要求
(一)各鎮(區)、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克服畏難情緒,把思想認識統一到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上來,切實加強對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各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安排,要嚴格按照突發事件應急總指揮部和分指揮部的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責任落實到位,并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方法,確保應急管理工作取得扎實的成效。
- 上一篇:黨內扶助機制構建調查匯報
- 下一篇:落實殯葬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