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內設機構編制方案

時間:2022-02-16 0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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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內設機構編制方案

根據《中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發〔〕號),設立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工作辦公室牌子,正處級建制,為協助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工作辦公室職責整合劃入。

(二)劃出的職責

將金融管理職責整合劃入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三)強化的職責

強化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職責,加強應急值守、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指導、監督全政府電子政務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政府重要情況通報、匯報和政府領導的講話、報告等文字綜合材料的起草,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為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

(二)負責政府會議和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參與或負責上級領導、各地領導以及外賓來我視察、參觀、考察的活動安排工作。

(三)負責組織起草和審核以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的公文,指導全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辦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及各方面的來文來電,對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請示、報告政府事項進行登記,并報政府領導審批。

(四)負責采集、編發和傳遞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圍繞政府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跟蹤收集貫徹落實過程中的有關信息。

(五)負責督促檢查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對政府工作部署、會議決定事項及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跟蹤調研,及時向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和督促檢查落實以及信息反饋。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日常工作聯系。

(七)負責民對政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收集、整理、轉辦、督辦,并向委、政府提供社情民意和民投訴動態。

(八)負責組織實施政務公開工作,協調、指導和推進全政務事務及時公開。

(九)代管海防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海防委日常工作,協助做好全海防工作。

(十)負責政府總值班和公務接洽、接待聯系工作,及時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政府領導做好組織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的規劃、組織建設和管理,指導政府系統的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聯系新聞單位,對政府有關工作進行宣傳報道。

(十三)負責辦理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負責地工作的統籌協調、地信息交流與反饋,指導、監督有關部門和縣區的地協調工作。

(十五)負責地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區各企業生產經營和勘探開發的協調服務工作。

(十七)負責地經濟融合、城共建和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協調服務工作。

(十八)負責直機關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直機關節約能源規劃、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直機關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政府辦公室設23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長辦公會議和政府重要會議、活動的籌備、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安排;負責上級機關領導來盤考察活動安排;負責政府公務接洽、政務接待工作;負責編輯《人民政府大事記》。

(二)文電科

負責政府和政府辦公室發文起草、審核、印發工作;負責政府及辦公室來文來電登記、分辦、擬辦、送閱、轉辦、催辦和反饋工作;負責政府及辦公室檔案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政府印鑒管理和政府各部門印鑒制發工作;負責《人民政府公報》編纂工作;負責政府和辦公室機要傳輸工作;負責指導全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綜合調研室

負責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負責撰寫政府主要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報告和政府重要情況通報、匯報等有關綜合文字材料;負責全經濟社會發展有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收集和分析全經濟社會發展的信息、動態,為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咨詢;負責編印《政務通報》。

(四)綜合一科

負責發展改革、體制改革、財稅、監察、審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信訪、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督辦;辦理政府分管領導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綜合二科

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旅游等方面和城規劃外土地管理等方面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督辦;負責工業及信息化、科技、金融、安全生產、環保等方面的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督辦;辦理政府分管領導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三科

負責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督辦;負責交通、港口與口岸、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方面的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督辦;辦理政府分管領導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綜合四科

負責外經外貿、服務業、外事、工商等方面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督辦;負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衛生、體育、人口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工作進行綜合、調研和協調督辦;辦理政府分管領導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政府督察室

負責對省政府及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政府全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長辦公會議、政府業務會議和政府其他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督促檢查任務;負責省、政府領導批示及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反饋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辦與人大、政協日常聯系工作。

(九)應急值守科

負責政府值班工作,指導、檢查全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政府重要會議、活動通知下達和來電來訪接洽工作;負責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和工作;協助政府領導同志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承辦政府應急管理會議會務、文電。

(十)應急保障科

負責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和指導、考核工作;負責全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指導應急演練;負責組織規劃應急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應急平臺的管理、運行和維護;負責協調應急物資保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宣傳與培訓及應急專業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協調應急專家組工作。

(十一)民投訴中心

負責民對政府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的收集、整理和呈報;負責向委、政府提供民反映的社情民意和投訴動態;負責領導對投訴情況批示的轉辦、督辦和信息反饋;經政府領導授權,代表政府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投訴問題和難點、熱點問題;負責對各縣區政府和政府各部門民投訴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

(十二)受訴科

負責受理民對縣區及其工作部門的批評、意見和建議;受理對政府公務員工作質量、工作作風、違法違紀問題的投訴、舉報、批評和建議;受理對實行公示制、承諾制的政府機關和社會公益服務行業和單位違示、違諾的批評和意見。

(十三)督辦科

負責對有關部門辦理民投訴事項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負責向投訴人反饋投訴事項處理意見。

(十四)信息科

負責全政府系統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信息搜集和處理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傳報信息;負責指導考核全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五)電子政務科

負責全政府系統電子政務規劃、建設、技術和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政府門戶網站和網站群的建設、運行管理及內容保障工作;負責政府電子政務內網建設與管理,協調指導政府各部門電子政務建設。

(十六)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和考評全政務公開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七)行政科

負責政府機關辦公設施管理,負責辦公用品、備品購置、發放,負責機關食堂管理及政府辦公樓內環境衛生及樓前綠化工作;負責政府機關車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事務接待工作;負責政府和以政府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會務服務的保障工作。

(十八)地綜合協調科

負責統籌協調地工作;負責區企業生產運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與中石及全國城的溝通、聯絡;負責會務、文秘、統計、綜合、信訪、督查、檔案、保密、財務、機關建設。

(十九)勘探開發協調科

負責貫徹落實氣勘探開發政策法規;負責協調處理勘探開發相關事項;協助開展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負責勘探開發過程中突發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理;指導、協助縣區開展地工作。

(二十)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科

負責地經濟交流與合作;負責地社會資源融合,公共事項共享的推進工作;負責區各企業產業項目發展中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多種經營、石裝備及新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推進、協調服務工作。

(二十一)地聯席會議協調科(公共節能科)

負責地聯席會議議題的搜集、調研,地聯席會議確定事項的督辦及地聯席會議有關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會務工作;負責推進地城區礦區共建;負責地工作宣傳及地工作信息的交流、反饋;負責組織地融合相關問題的調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和考核評價工作;開展節能宣傳工作。

(二十二)財務科

負責政府機關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所屬單位經費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

(二十三)人事監察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人員管理和有關聯絡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和群團工作;負責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政府辦公室編制65名。其中:行政編制59名,機關編制2名,工勤編制4名。核定主任職數1名,副主任職數5名(含政府工作辦公室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