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28 0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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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增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監視治理,進步保育和教育質量,保證學齡前兒童身心安康和平安,維護舉行者和教職工正當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任務規程》、《幼兒園治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分(單元)關于幼兒教育變革與開展指點定見的告訴》精力,連系我縣實踐,制訂本方案。
一、指點思維
以科學開展觀為指點,環繞“當局主導、公辦為主、社會參加、標準治理、育報酬本”的總體思緒,依照“客觀公平、依法整理、有序開展”的根本準則,對全縣學前教育機構辦學行為進行結合整治。重在排查清查平安隱患,整治標準辦學次序,依法取締不合法辦學行為,樹立健全相關治理準則,實在標準教育教育內容,促進學前教育協調、安康、可繼續開展。
二、組織指導
為增強對此項任務的組織指導,成立縣展開學前教育機構辦學行為結合整治任務指導小組,成員如下:
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科技局,兼任辦公室主任,任副主任,擔任日常任務。還,成立縣結合整治任務組,從縣直有關單元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各鎮(鄉)人民當局也要成立響應的組織指導機構,擔任抓好本轄區學前教育機構辦學行為的結合整治任務。
三、整治局限、內容和后果處置
(一)整治局限:
全縣一切學前教育機構(含托兒所)。
(二)整治內容:
1.依法辦學狀況??h教育科技局擔任會同縣民政局和各鎮(鄉)人民當局對全縣一切學前教育機構能否存在不合法辦學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還,對能否存在幼兒低齡高讀,能否嚴厲按春秋為幼兒編班,能否有超買辦額,能否有擅自定購、添加教材,能否存在虛偽招生宣傳,能否確保均勻每班配有2名保教人員,能否保證幼兒游戲工夫和戶外運動工夫,能否開設過多課程添加幼兒進修擔負,能否為幼兒布置書面家庭功課,能否組織幼兒書面測驗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各鎮(鄉)人民當局擔任轄區內學前教育機構的日常治理任務,并協助縣結合整治任務組依法取締各類不合法辦學的學前教育機構;依法整理正當辦學的學前教育機構私自設立的分支機構;果斷改正私自改動《辦學答應證》答應的辦學條理和類別等違法違規行為。
2.收費狀況。縣開展變革局擔任對全縣學前教育機構能否收費公示準則(包羅收費規范、收費項目、伙食費進出公示),收費單子能否記載明細,有無跨月收費景象,如跨月收費能否征得家長贊同,能否屬于家長自愿行為,有無違規亂收費或私自進步收費規范、添加收費項目(如擅自收取被褥折舊費、進修資料簿本費、杯子毛巾費、飲用船腳、“六·一”服裝費、接送卡費、生長冊費等)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3.食物衛生平安狀況??h衛生藥監局擔任對供餐單元能否處理《餐飲效勞答應證》,能否食物原料定點收購和索證索票注銷準則,伙食人員能否按期體檢并持《安康證》上崗,能否三餐食物留樣準則,案板刀具盛裝器皿能否生熟分隔并有分明標示,能否餐具、器具消毒準則和冰箱溫度監測記載準則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4.師生安康體檢、日常衛生保健和消毒狀況??h衛生藥監局擔任對一切教職工能否經由安康體檢再上崗,每年能否按期為教職工體檢,幼兒能否先體檢再入園,離園1個月以上幼兒能否經由體檢及格再入園,能否每年為幼兒做橫斷面體檢監控幼兒發展發育狀況,能否樹立需要的疾病監控矯正準則(如齲齒、佝僂病、目力矯正等),能否樹立非凡體弱病兒賜顧幫襯準則并有適宜有用的賜顧幫襯辦法,能否樹立幼兒在園不測損傷處置注銷準則,保教人員對突發緊要變亂能否有應急醫療知識(如小兒食物哽噎處置、小兒哮喘病突發處置、癲癇病突發處置、燙傷處置、異物進口入鼻中聽處置、呼吸心跳驟停處置、動脈血管出血處置、骨折處置、食物中毒處置等),能否樹立并施行晨檢準則和服藥監視記載準則,能否有日常消毒準則、消毒慣例和標準的記載,能否有流行癥防節制度和有用辦法,能否樹立缺勤幼兒追蹤回訪準則并注銷,能否樹立契合幼兒園實踐的流行癥應急預案,能否一杯一巾床鋪臥具專人固定運用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5.校車平安狀況。縣公安局擔任對上路行駛接送幼兒的車輛能否及格,車輛能否按期參與審核年檢,車輛能否一致有校車的標記或標識,司機能否持有與所駕車輛相契合的駕駛執照和本身《安康證》,司機能否與幼兒園簽署效勞合同,能否樹立幼兒接送車準則和教員跟車準則,車輛本身能否平安,有無緊要出口和平安帶,接送幼兒有無超載景象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6.消防平安狀況??h公安消防大隊擔任對辦學場地能否獲得消防及格證書,舉行者能否經由消防培訓并獲得及格證書,教職工能否會操作干粉滅火器,消防設備設備能否健全并能有用運用,緊要分散通道能否疏通無阻,能否有契合幼兒園實踐的消防應急預案并按期組織全園師生演習,幼兒園現場能否有易燃易爆物品,電源開關等能否有私接亂拉景象,電源插座能否設置在幼兒夠不到的高度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7.校舍平安狀況??h住房城建局擔任對辦學場地及校舍能否契合校安工程規劃的相關規范和要求,能否契合防洪、防震需求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8.器具教具質量及格狀況??h質監局擔任對能否運用“黑心棉”或收受接管棉等絮用纖維成品,能否運用不及格的玩具、教具和其他器具等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9.教職工正當權益保證狀況。縣人力資本社保局擔任對能否按時足額發下班資,能否為教職工交納需要的養老、醫療、不測損傷等社會保險狀況進行具體反省整治。
各鎮(鄉)、各有關部分不只要針對上述內容進行具體反省,還要依照相關行業規則對其他任務展開狀況進行反省,并就存在問題當即下達限日整改告訴書,對問題凸起的要依法予以處分,還擔任催促和指點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
(三)整治后果處置:
1.對本次結合整治后果,將經過多種方法向全社會公示。重點正當辦學的學期教育機構名單、收費規范及收費項目,不及格被依法取締的學前教育機構名單和辦學地址。
2.對辦學前提差,校車、消防和衛生等方面存在平安隱患的學前教育機構,責令限日停課整改,經整改后仍不契合要求的,將撤消《辦學答應證》,并依法予以取締。
3.本次結合整治后,將在全縣執行學前教育機構定級治理和年檢準則,對全縣幼兒園按質定級、分類治理。往后,對辦學存在問題較多的學前教育機構,經限日整改仍不契合要求的,將進行降級處置,降低收費規范,限制招生額度。
4.對在本次結合整治中被依法取締的不合法辦學點入學幼兒安頓問題,由縣教育科技局本著尊敬家長志愿的準則,協調布置到就近有辦學天資的學前教育機構入學。對在本次結合整治中被依法取締的不合法辦學點教員安頓問題,凡持有《教員資歷證》或情愿從事學前教育任務的,可自行處理就業,也可由縣教育科技局引薦到有辦學天資的幼兒園就職。
四、施行步調
本次結合整治任務分宣傳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公示、驗收進步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摸底階段(2月23日—2月29日)。
各鎮(鄉)和縣文廣旅行局、教育科技局經過多種方式,向全社會和學前教育機構結合整治任務公告。各鎮(鄉)人民當局共同縣教育科技局立刻展開不合法辦學的學前教育機構摸排任務,并公示本轄區內的正當辦學機構名單和辦學地址。各正當辦學機構立刻展開自查自糾,并對拍照關要求進行自我整改。不合法辦學機構應自動自行關停。
(二)集中整治階段(3月1日—3月11日)。
由縣教育科技局會同縣開展變革、公安、安監、質監、衛生藥監、公安消防、民政、住房城建等部分及各鎮(鄉)人民當局,依照整治內容和相關行業治理規則,對各學前教育機構進行具體實地反省,對反省中存在問題的當即下發限日整改告訴書;對不合法辦學點依法予以取締。
(三)整改公示階段(3月12日—3月19日)。
經過媒體宣傳、布告等多種方法,向全社會公示結合整治后果。凡需整改的學前教育機構,應依照縣結合整治任務組的定見,仔細整改落實,不時進步辦學程度,并向縣結合整治任務指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改落實狀況。
(四)驗收進步階段(3月20日—3月30日)。
縣結合整治任務指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整改后的學前教育機構展開“回頭看”,對整改不到位且問題嚴峻的,由相關部分作出摘牌停辦或依法取締等處置。
五、任務要求
(一)進步思維看法,落實任務責任。
展開學前教育機構結合整治任務是標準學前教育治理,確保幼兒身心安康和平安,促進幼兒教育事業協調、安康、可繼續開展的主要行動。各鎮(鄉)、各有關部分務必高度注重,依照職責分工,進步看法,增強指導,落實責任,嚴厲法律,不搞方式,不走過場,確保結合整治任務獲得實效。
(二)增強部分聯動,構成任務合力。
縣教育科技、公安、安監、衛生藥監、公安消防、開展變革、住房城建、民政等部分要在縣人民當局的一致指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增強溝通協調,互相支撐共同,構成強壯的任務合力,確保結合整治任務有序推進。
(三)標準法律順序,嚴厲依法行政。
各鎮(鄉)、各有關部分在結合整治任務中,要依法行政,嚴厲法律順序,依律例范法律,確保做到現實清晰、定性精確、處置得當、順序正當。
(四)樹立長效機制,穩固整治效果。
各鎮(鄉)、各有關部分要仔細總結經歷,增強日常監視反省,樹立健全聯席會議、結合法律等長效任務機制,確保幼兒教育事業安康、協調、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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