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老人長壽補助發放方案

時間:2022-03-18 0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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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老人長壽補助發放方案

尊敬老人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老齡工作的意見》(贛市發〔2012]12號〕中提出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高齡老人長壽補貼制度,分年齡段發放生活補貼。根據中共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市辦字〔2012〕38號)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和諧社會建設,讓老年人共享社會發展成果,切實將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補貼范圍

凡持有區城鄉居民戶口,年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均屬補貼范圍。

二、補貼標準

從2012年月日起,區人民政府對持有本區戶口年滿95周歲及以上、90至94周歲、85至89周歲的高齡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別發給300元、200元、100元的長壽補貼。未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發放。

三、申報和審批程序

(一)申報。高齡老人申領長壽補貼(或年齡段變更),應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會申報并按要求如實填寫申報表(樣表附后),同時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無身份證的,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二)初審。村(居)委會收到申報表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對高齡老人的基本情況進行認真核實,審查申報人的年齡是否符合規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與戶口登記相一致,尤其要對申報的高齡老人是否健在予以確認。同時,將本村(居)所有申報對象在村(居)委會公示欄上至少公示3天。無異議后,村(居)委會提出初審意見,并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確認后,將符合條件對象的申報表、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經村(居)委會蓋章確認的高齡老人健在證明等材料上報鎮(街道)老齡辦(與民政所合署辦公)。

(三)復審。各鎮(街道)老齡辦要對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逐一進行復審,對有疑問的申報對象要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同時對各村(居)上報情況進行匯總,將本鎮(街道)所有申報對象在鎮(街道)政務公開欄上至少公示3天。無異議后,鎮(街道)老齡辦提出復審意見,將符合條件對象的所有申報材料上報區老齡辦。

(四)審批。區老齡辦對各鎮(街道)上報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抽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批準其享受高齡老人長壽補貼待遇;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材料并說明理由。

四、資金籌措和發放

(一)資金籌措。區高齡老人長壽補貼資金,由區財政每年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專項管理。

(二)資金發放。高齡老人長壽補貼按季度核發,區老齡辦應及時將核定批準的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人數及金額情況報送區財政局,財政部門應及時據實撥付高齡老人長壽補貼資金。具體發放方式由各村(居)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高齡老人長壽補貼資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確保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工作落到實處。高齡老人長壽補貼制度的建立,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全社會高齡老人的關懷,做好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工作對構建和諧平安具有重要意義。有關部門(單位)要把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工作作為民生工作的重要內容,精心組織,要各負其責,通力協作,確定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負責督促落實,真正把這一保障和改善高齡老人基本生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民心、德政工程辦實、辦好。

(二)要認真調查統計,確保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工作準確無誤。高齡老人長壽補貼發放工作涉及人員廣、補貼資金量大、工作任務重。有關部門(單位)要集中時間,落實專人,認真做好高齡老人的調查統計和登記造冊工作,并及時做好新增人員申報、死亡人員上報等工作,做到調查統計不錯不漏,申報材料真實可靠,發放補貼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