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出租車行業穩定方案

時間:2022-03-27 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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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出租車行業穩定方案

為應對成品油價格頻繁變動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化解油價上漲引起的出租車從業者收入下降問題,維持出租車行業基本穩定,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建立出租汽車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號)文件精神,借鑒省內其它市做法,建立我市市區出租車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一)有利于及時有效緩解價格矛盾。隨著我國成品油價格與國際油價逐漸接軌,國際原油價格的波動影響我國成品油價格的漲跌。因此,建立出租車營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是及時化解油價波動對出租車行業影響、維護出租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有效措施。

(二)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建立出租車營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使營運價格隨油價同漲同降,有利于科學合理、客觀公平地妥善應對成品油價格變動對出租車經營者和乘客的影響。一方面,當油價上漲時,通過上調燃料附加標準,能及時減輕和化解燃料成本增加對出租車經營者造成的經濟負擔,維護出租車行業穩定。另一方面,當油價下降時,通過降低燃料附加標準,也能及時減少消費者出行支出,維護消費者利益。

(三)有利于形成長效機制。建立出租車營運價格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開征燃料附加,既能夠增強價格政策的透明度和連貫性,便于接受社會監督;也能夠避免經常調價所必須的復雜聽證程序,減輕社會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基本原則

(一)同向調整。出租車營運價格(燃料附加)與燃料價格實行對應聯動,營運價格(燃料附加)隨燃料價格的漲跌作同向調整。

(二)合理分擔。經營者與乘客合理分擔燃料價格上漲增加的營運成本。

(三)以收抵支。營運價格(燃料附加標準)調整所發生的收支變動與燃料成本變動保持基本一致。

(四)著眼長效。建立聯動機制著眼于化解燃料價格經常波動對出租車行業影響的長效運作。

三、具體內容

(一)聯動方式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省發改委有關建立出租車營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的文件規定,實施聯動機制可以通過加收燃料附加,也可以采取調整運價等方式進行。通過借鑒外地經驗并結合我市實際,擬定以上調、下降及取消燃料附加的方式實施聯動。

(二)聯動內容

以我市出租汽車主流車型“利亞納”為代表車型,以出租汽車普遍使用的93#汽油為代表油品,以年8月1日我市市區出租汽車運價調整時認定的運營成本為基準,當國家成品油價格出現調整時,按如下標準聯動:

1.當93#汽油價格為7.46元/升啟動燃料附加收費。93#汽油價格在7.46-9.82元/升之間時,區出租車向每趟乘客加收1元燃料附加費。當93#汽油價格為7.46元/升以下時,取消燃料附加費。

2.當93#汽油價格為9.83元/升時,區出租車啟動燃料附加2元/車次。即93#汽油價格在9.83-12.34元/升之間時,區出租車向每趟乘客加收2元燃料附加費(本檔次以上油價區間按本方案的統一口徑即時公布);當93#汽油價格為7.46-9.82元/升時,燃料附加費降至1元/車次。

本聯動標準未計算地方政府出租汽車燃油補貼因素,執行時間以市政府批準時間為準。

四、保障措施

市區出租車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一旦啟動,各出租車經營單位要嚴格按照聯動機制方案執行,做好燃料附加收費公示和宣傳解釋,加強出租車駕駛員的教育,規范收費行為。確保每輛出租車都在規定位置公示燃料附加的標識,未公示者不得收費。燃料附加費單獨計收,并提供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專用票據。不得擅自在燃料附加之外加收任何費用。

聯動機制啟動前,客運管理部門要做好機制啟動的風險評估。聯動機制啟動后,要積極做好出租車管理和燃料附加宣傳工作。密切關注收取燃料附加費后的營運狀況,積極協調處理有關事務,疏導收取燃料附加費出現的司乘矛盾,確保出租車行業的營運穩定。地稅部門要及時印制燃料附加費專用票據,滿足出租車司機的需要。物價部門要負責燃料附加公示標識的監制和不同油價區段的標識更新,加強對出租車的價格監督檢查,切實維護乘客的利益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啟動燃料附加聯動機制期間充分發揮好“12358”投訴舉報作用,認真處理好價格糾紛,嚴肅查處不按表計費和亂加價、亂收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