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有人口和房屋管理服務方案
時間:2022-03-27 0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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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管理服務工作,不斷社會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根據省、襄樊市的統一安置,市人民政府決定,2012年4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信息集中調查、核對、采集活動?,F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點和目標
按照“統一組織、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思路,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依托社區(村)和基層組織,全面開展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集中調查、核對、采集活動,規范地址命名和房屋編號,實現街、路、巷命名率達到100%,門、樓牌編制、安裝率達到100%;開展人口信息入戶調查采集,實現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信息采集率、合格率均達到100%,做到“查房知人、查人知房”;加強對互聯網的安全管理和社會組織的服務管理,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及時更新人口、房屋動態信息,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動態更新、數據共享、綜合服務的工作機制,實現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管理服務全覆蓋。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加強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附后),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此次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集中調查、核對、采集活動,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隊。市公安局政委李聲全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許云平、姚勇等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公安、民政、統計、城管、建設、規劃、人口和計劃生育、司法等部門抽調,實行集中辦公。
三、職責分工
各地各有關部門統一在市實有人口、實有房屋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如下職責開展工作:
㈠公安部門。負責門、樓牌的編號和制作;確定社會治安管理類信息采集標準,印制采集表格;完成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升級,建設警用地理信息系統;加強和改進治安、戶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服務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
㈡民政部門。負責清理、規范和命名街、路、巷,會同公安機關清理、編制門、樓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死亡人口遺體火化資料,加強社會組織管理。
㈢城管部門。負責門、樓牌的安裝、維護管理工作;
㈣規劃部門。負責實地勘查、采集提供實地影像圖,繪制轄區房屋平面圖。
㈤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提供計生人口信息資料,會同公安機關開展流動人口的入戶調查,落實依法登記戶口政策,查處違反計生政策行為,改進人口和計生管理工作。
㈥司法部門。負責提供刑釋解教和社區矯正人員信息資料,加強對刑釋解教和社區矯正人員的幫教工作,積極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㈦統計部門。負責審核、規范信息采集表格,培訓信息采集人員,指導信息采集工作。
㈧宣傳部門。負責組織電視、廣播等媒體,廣泛宣傳開展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㈨建設、勞動和社會保障、發改、政法、教育、文體、衛生、交通、工商、稅務、宗教、電信、銀監、人行、物價等部門根據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采集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資源。
㈩各鄉(鎮、辦)。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本地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集中調查、核對、采集活動,及時、準確上報有關信息。
五、方法步驟
㈠宣傳發動階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各地各有關部門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調查、采集錄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贏得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印制資料,培訓人員;召開動員會議,啟動此項工作。
㈡街路巷命名和門(樓)牌編碼階段(4月26日至5月31日)。各地各有關部門組織人員,按照前述職責,開展街、路、巷和門、樓牌的清理、規范、命名、制作、安裝等工作。
㈢集中調查、采集階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以社區(村)為單位,組建信息采集專班,統籌開展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集中調查、核對、采集活動。要深入住宅樓、商業(飲食)網點、娛樂服務場所、廠礦工地、建筑工棚、出租房屋、宗教場所等部位和處所,對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寄住人口、未落戶人員和境外人員開展拉網式清查登記,做到轄區不漏樓,樓棟不漏戶、住戶不漏人。要按照實有人口、實有房屋信息采集的規范與流程,全面采集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基礎信息,及時甄別、刪除、變更錯誤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㈣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市加強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信息集中調查、核對、采集活動進行檢查驗收,結果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當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完成目標任務不理想,延遲全市進度,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實有人口和實有房屋信息集中調查、核對、采集活動。一方面,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按照要求,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職責內的工作。另一方面,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享信息,將本部門掌握的人口數據資料與公安部門的人口基本數據信息對接,努力實現信息全收集、事態全掌控、管理全覆蓋、服務全方位。
二是建立協管隊伍。各地要按照人均管理300至500人或200至300套(間)出租房屋的標準,建立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作為本地流動人口管理的主力軍,加強管理使用。要充分發揮社區巡邏隊、企事業單位安保隊、農村治安中心戶、治調員、城區樓棟治安信息員、社區戒毒協管員的作用,整合社區(駐村)民警、居(村)委會主任、流動人口協管員、人口統計普查員、計生專干等力量,加強與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聯系,全面掌握人口、房屋的信息,努力實現人、房信息動態采集。
三是落實實名登記。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公民實名登記制度,在公民就業、旅行、住宿、通信、消費、交易等各個環節嚴格實行實名登記,并錄入相關信息系統,努力構建“以房管人、以證管人、以業管人、以網管人”的實有人口管理服務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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