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與水運安全方案

時間:2022-04-07 0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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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與水運安全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場鄉村道路交通、水運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鄉村公路一般交通事故,杜絕重特大道路、水運交通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結合我場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樹立“以人為本”的交通安全觀念,按照“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落實安全責任,營造安全文化。

二、工作目標

建立鄉村道路交通、水運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預防和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成立由場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道路交通、水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監督、協調工作。

(二)職責:1、各部門要加強信息通報,充分發揮部門聯動優勢,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共同解決鄉村道路交通、水運安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交警部門負責鄉村道路交通安全、海事部門負責對水運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指導和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總場綜治辦及分場干部協助交警、海事、航監站等部門做好道路交通、水運安全管理工作。

2、突出重點,排查安全隱患。

交警、海事、航監等部門對全場鄉村道路、水運、船只進行全面清理和排查,找出事故多發地段,分析事故多發原因,提出整治建議。

四、工作要求與責任追究

鄉村道路交通、水運安全管理工作不是階段性工作,更不是權宜之計,而是涉及民生的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情況,長計劃,短安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做到天天有人抓,時時有人管,遇有重大緊急情況應及時報告派出所和交警、海事、航監等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指導,同時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場綜治辦要搞好協調,做好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強化交通安全管理。

凡因工作不力,沒有認真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或惡性交通事故,將依《國務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實行責任倒查,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