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水資源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13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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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目的,通過依法開展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全面規范水資源管理秩序,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水資源保障。
二、整治目標
通過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整頓和規范水資源管理秩序,切實做到取水必須經過許可,用水必須嚴格計量,水資源費必須依法繳納,違法行為必須依法處罰,為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奠定基礎。
三、整治重點
重點整治取水用水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取水用水管理方面。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未開展水資源論證的;
2、未經許可擅自鑿井或建設其他取水工程設施的;
3、未取得取水許可證擅自取水的;
4、越權審批、違反審批程序辦理取水許可證的;
5、違反取水許可審批規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變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的,及未經審批擅自轉供水的;
6、違反地下水超采區有關規定審批、取用地下水的;
7、未安裝取水計量設施或安裝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8、其他違反水資源管理有關規定取水用水的。
(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方面。
1、拒繳、拖繳、欠繳水資源費的;
2、應征未征或未足額征收的;
3、不按標準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標準的;
4、未使用或部分使用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征收水資源費及未使用專用票據的;
5、未經省政府批準,擅自出臺減征、緩征、免征政策的;
6、違反法定用途不規范使用水資源費的;
7、其他違反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規定的。
四、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0日前)。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在新聞播放期間滾動播出專項整治內容,在《日報·今日》刊發市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的通知,向社會通告。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水務局負責向全市取用水單位下發整治通知和自查自糾情況報表,設立公開舉報電話、電子信箱。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1至8月28日)。在全市開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動。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取用水單位及個人對照水資源管理有關規定和整治內容先進行自查自糾,在此基礎上,每個取用水單位要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自查自糾情況報表。水務局自查內容:越權審批、違反審批程序辦理取水許可證的;應征未征或未足額征收的;不按標準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標準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征收水資源費及未使用專用票據的;未經省政府批準,擅自出臺減征、緩征、免征政策的。物價局自查內容:不按標準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標準的。發改委自查內容: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未開展水資源論證的。財政局自查內容:違反法定用途不規范使用水資源費的。各取用水單位及個人自查內容:未經許可擅自鑿井或建設其他取水工程設施的;未取得取水許可證擅自取水的;違反取水許可審批規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變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的,及未經審批擅自轉供水的;違反地下水超采區有關規定審批、取用地下水的;未安裝取水計量設施或安裝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拒繳、拖繳、欠繳水資源費的。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要抓緊整改,對主動整改的可以減輕處罰或不予處罰;需要補辦手續或補繳水資源費的,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和補繳水資源費。
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全市開展供水水源井普查,市政府成立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普查工作小組。普查工作小組做到進廠入戶,對每一個取用水戶、每一個取水口、每一眼自備井進行拉網式詳細排查,對取用水單位的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未開展水資源論證的;未經許可擅自鑿井或建設其他取水工程設施的;未取得取水許可證擅自取水的;違反取水許可審批規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變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的,及未經審批擅自轉供水的;未安裝取水計量設施或安裝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拒繳、拖繳、欠繳水資源費的;其他違反水資源管理有關規定取水用水的。對發現的違法取用水單位及個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情節嚴重或拒絕檢查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有關規定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水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越權審批、違反審批程序辦理取水許可證的;應征未征或未足額征收的;不按標準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標準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征收水資源費及未使用專用票據的;未經省政府批準,擅自出臺減征、緩征、免征政策的;違反法定用途不規范使用水資源費的;其他違反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規定的。對發現的行政機關的違法違規行為,由市政府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可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在普查過程中,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配合,協調好關系,真實反映所轄區內的取用水情況,協助搞好普查工作。
(三)檢查總結階段(8月29至11月30日)。市政府組成檢查組,對全市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采取聽取匯報、查看有關資料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工作措施,進一步整改落實。同時,研究建立健全水資源管理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全面規范水資源管理秩序。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搞好此次專項整治活動,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規范執法行為,依法辦案,文明辦案,確保專項整治行動的合法性、嚴肅性、權威性。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和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