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管制方案
時間:2022-05-14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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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重點
打擊違法存放鋼瓶、經營或銷售瓶裝液化氣,利用鋼瓶轉充液化氣等行為;查處液化氣經營企業向非法經營者提供經營性液化氣,以及充裝或使用不合格鋼瓶,超期未檢測鋼瓶等違法行為。
二、組織機構
成立市區瓶裝液化氣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建設局、區安監局、區監察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區執法局、區工商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隊和各街鎮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建設局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派員組成;成立區聯合執法隊,在區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執法工作,執法隊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派員組成。
三、整治活動安排
1、動員部署、宣傳階段(年3月1日—年3月20日)。動員部署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組織各街鎮、村(居)全面摸排登記轄區內的非法店(點),深入開展安全用氣宣傳工作。
2、專項治理階段(年3月21日—年11月20日)。各職能部門組織力量指導、檢查、監督液化氣企業安全生產,依法查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區聯合執法隊與各街鎮配合,進行拉網式清查,重點打擊違法存放鋼瓶,經營或銷售瓶裝液化氣,利用鋼瓶轉充液化氣等行為。
3、檢查總結階段(年11月21日—年12月12日)。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部門、各街鎮配合,認真總結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為市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提出合理建議。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和領導,落實責任,各街鎮和各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2、加強對液化氣企業的監督檢查,完善瓶裝液化氣市場安全供應體制。
3、嚴厲打擊非法店(點)。
4、加強宣傳,推動專項整治工作。區領導小組和相關職能部門要設立專門的舉報和投訴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投訴和舉報。組織各街鎮進小區張貼、發放宣傳材料。
5、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聯系制度,加強交流,做好信息傳遞、反饋工作。
各街鎮和各相關職能部門于每周五下午5:00前向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以便于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市協調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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