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隊伍擴建方法

時間:2022-05-15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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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隊伍擴建方法

一、目的意義

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目標。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是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重要舉措。

社會工作是一種以助人自助為宗旨,綜合運用專業知識、理論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專門職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主要分布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保障、社區建設、司法矯正、教育衛生等領域,專門從事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

二、目標任務

年8月底前,通過組織開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實踐,進一步明確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完善社會工作政策制度體系,探索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模式。以社區居家養老專業社工介入服務為突破口,司法矯治、青少年輔助、社區建設等領域推行試點工作,提高社區建設質量,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三、主要內容

我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按照建設“一個中心、二個試點社區、三個試點領域、四百名左右社會工作者”模式開展實踐。

(一)設立區社會工作指導中心,指導社工試點工作開展

根據第一批試點經驗,掛牌設立區社會工作指導中心,隸屬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具體負責試點工作。中心主要任務:在省、市民政部門指導下,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對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進行指導,落實、完善組織部門牽頭總抓、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積極配合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管理體制;定期研究、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難點、重點問題,積極做好與上級民政部門和相關社會工作機構的溝通、協調和聯系工作,大力扶持民辦社會服務組織。實現:有組織機構、有專業人員、有服務項目、有配套經費,確保試點工作有序進行。

(二)二個試點社區居委會探索社區社工隊伍建設

選擇街道橋、街道浦東社區居委會作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示范社區,在區社會工作指導中心、區相關職能部門的指導下,開展社區社會福利、殘障康復、青少年輔助、社區矯治、人民調解、就業援助、計生服務、社區養老等領域的社工工作。一建立機構,專人負責。依托社區事務服務中心設立社會工作站,配備2名兼職社工(所屬街道各社區居委會人員中調劑),帶領社區工作者和社區志愿者,在專家督導下開展工作。二是整合資源,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社區內外各項資源,按照社會工作方法、技巧,服務救助對象。三是敢于探索,總結經驗。建立健全社會工作服務制度,培育社區工作者社會工作服務意識,形成覆蓋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功能完善、運行機制良好的社區服務機制,為社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出經驗,創出模式。

(三)三個領域開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

進一步探索居家養老、社區矯治、青少年輔助等領域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摸式和途徑。一是社會工作介入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日托站、溫馨家庭活動、倡導社區志愿者為老服務、社會機構養老等多種模式的養老服務實行社工介入。深入調查老年人群的實際需求,以需求定服務,建立一支由專業社工帶領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社區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為老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隊伍。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培育民間養老機構,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擴大養老服務規模,全面滿足城市老年人口在生理、心理、文化和交往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二是社會工作介入司法矯治。充分利用高校社工專家資源,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采用社會學的理念和社會工作方法的指導和培訓,進一步掌握矯治工作中經常使用的社會工作的方法和技巧,運用到社區司法矯治服務中。組織司法矯治人員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資格考試,建立一支由社會工作專家督導,社會工作師帶領司法矯治工作者、志愿者服務社區矯治的社會工作隊伍。三是大力推進青少年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學校社會工作者隊伍與社會非營利性社工組織相結合的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隊伍。一是要在我區每個中小學中配備一名心理學咨詢老師,運用社會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技巧,開展在校學生心理疏導,及時消除中小學生心理障礙,確保他們健康成長。二是依托區鯤鵬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社工組織,整合相關青少年社會工作資源,在高校社工專家引領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針對青少年心理健康成長的各種活動,做好青少年校外社會工作。

(四)建立一支社區社會工作隊伍

通過打造社區工作者,充分發揮社區志愿者的作用,建立一支專業社工引領,社區工作者、志愿者共同參與的社區社會工作隊伍。一是全面培訓,專業社工引領。對全區社區工作者進行培訓,聘請高校專家授課,由專業社工帶領開展社會工作等方式,進一步在社區工作者中強化社會工作理念、方式和方法,推進社區工作者向專業化、職業化社工過渡。二是組織參加職業水平考試。組織全區45歲以下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力爭四百名左右的人員取得專業資格證書。三是專業崗位人員再培訓。針對從事專業社工崗位人員進行再培訓,采取與高校學生、教師互動交流的方式,對專業崗位進行再培訓,熟練掌握社工基本理論、專業技巧等運用于實踐,全面提高社工隊伍的素質。

四、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10-.5)

1、調研:在全區73個社區進行調查摸底,摸清社會工作的基本服務對象,同時采取座談會、問卷調查和走訪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調研,形成試點工作的初步思路。

2、培訓:在全區范圍內加強社會工作基本理論、方法、技巧和如何開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的培訓,組織外出學習考察。

3、宣傳、發動:在全區范圍內,通過各類宣傳媒體進行社會工作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發動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參與,尤其是要調動社區工作者,積極主動地參與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試點工作。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6-.4)

1、大力開展社會工作人員的培訓、整合工作,建立我區長效培訓機制。一是普及社工知識培訓(.6-.12)。聘請高校社工系教師授課,在半年時間內,對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進行輪訓,確保他們初步掌握社會工作的知識、理論、基本技巧和方法,服務于社區建設。二是提高社會工作理論、方法培訓(.12-.2)。開展專業社會工作崗位技能培訓。針對社會工作的專業崗位現有工作人員,進行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專業培訓,確保他們熟練掌握本社會工作崗位的方式、方法,服務社區居民。三是社會工作師資格人員再培訓(.2-.4)。開展具有社會工作者資格人員的再培訓工作,通過培訓,造就一支全面掌握社會工作理論、具有專業化知識和專業化技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服務社會工作各個領域。同時帶領我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開展社會工作。

2、繼續做好組織報考工作。按照我國《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要求,動員45歲以下符合報考條件的社區工作者、其他社工崗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3.建立高校社會工作專業實習基地。為專業社工人才的培養提供基礎,為社工專業師生提供實訓基地,為我區專業社工從事專業服務做好督導,為試點工作的推進建言獻策。

4、用制度保證使用專業社工。鼓勵專職社工,根據不同對象、不同問題用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的方法,解決長期困擾居家養老、社區自治組織的現象和問題,提高社區社會工作服務質量。

5、建立評價激勵機制。建立一支由專家組成的社會工作督導隊伍,一是對社工進行考核評估,不斷提高管理使用社工的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二是對社工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傳授社工的理念和技能,不斷提高社工服務的職業水平;三是指導社工正確地科學地處理城市化進程中的社會熱點問題;四是幫助制定和完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規章和制度,制定社工管理辦法、社工考核考評機制等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機制方案。

6、建立社工帶“義工”制度。梳理社區“義工”隊伍,規范“義工”管理,通過專業社工帶領“義工”的模式,開展社會工作。積極發動社區內有專業技術的各類人員和社會力量以兼職或志愿者的形式參與社區社會工作,形成我區特色的義工社會工作者隊伍。建立完善“義工”招募、建檔、培訓、表彰、激勵機制等方案。

第三階段:全面鋪開階段(.5-.7)

1、推廣試點經驗:廣泛宣傳居家養老、司法矯治、社區建設等領域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建立社會工作者制度的成效,不斷提高專業社工的知名度、可信度和美譽度,使之家喻戶曉。在全區相關社工領域推行社工制度。

2、發動人事、編制、教育、衛生、司法等相關部門主動融入,為在全區全面推進專業化、職業化的社工隊伍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深化學校社工、醫療社工和矯治社工的崗位設置,協助做好這類領域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

3、鼓勵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辦法和措施。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8)

1、認真總結開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綜合試點的成效、找出存在的問題。

2、初步形成在社區建設領域建立社會工作人才的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的方案。

3、提出在不同領域,如何普及提高社會工作者專業化服務水平和質量的辦法和措施。

4、建立健全專業化社工服務的長效機制。

五.加強領導,保障經費

(一)組織保障。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把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全區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中,成立“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區委副書記、區長陳春光擔任,區委副書記任第一副組長、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區政府副區長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區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人事局、區編辦、財政局、社區辦、總工會、勞動、司法、團區委、婦聯、衛生、教育、民政、殘聯等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

(二)經費保障。試點工作經費30萬元納入區財政預算,以保證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