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政策操作方案

時間:2022-05-25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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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創新政策操作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寶政發〔2010〕44號,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能,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資助范圍

符合《若干政策》所規定條款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享受政策支持(獎勵、補貼、資助等)。

二、組織機構

1.成立市自主創新政策獎勵資助資金審核小組,由科技、財政、監察、發改、工信、稅務、金融、工商、質檢、人社、知識產權等有關部門組成。審核小組辦公室與市創新辦合署辦公,設在市科技局,負責受理獎勵資助資金的申請和承辦審核小組日常工作。

2.市直各責任部門要加強溝通與配合,加快審核審批進度,確保各項獎勵資助資金及時到位,充分發揮引導激勵作用。

三、申報程序及申請材料

1.對照《若干政策》有關具體條款,申請政策獎勵資助資金的單位和個人需認真填寫《市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獎勵資助資金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5份)。直接上報市創新辦或通過各縣區創新辦(科技局)、市級有關部門、高新開發區科技局、蔡家坡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科技局上報市創新辦。

2.申請材料包括:①《市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獎勵資助資金申請表》,機構代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②申請享受稅收激勵政策的,須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近三年企業審計報告;申請享受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政策的,須提供投資合同等;申請享受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政策的,須提供國家、省有關部門的批復文件、證書等;申請享受產學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的,須提供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技術交易合同,身份、學歷、職務職稱證明等;申請享受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獎勵政策的,須提供采購合同、自主知識產權證明等;申請激勵科技人才創新政策的,需提供國家、省有關部門的批復,身份、學歷、職務職稱證明等;申請工商管理激勵政策的,須提供知識產權等合同;申請企業制定標準政策的,須提供國家、省有關部門的批復等;享受知識產權、技術合同等政策的,按照寶市科發〔2010〕31號和42號文件執行;③其它證明材料。

3.受理時間: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市創新辦受理各縣區創新辦(科技局)、市級有關部門、高新開發區科技局、蔡家坡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科技局的申請材料。

四、審核程序

1.按照自愿、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公開申報、單位推薦,市創新辦公室受理、部門初審、市創新辦復審、市國家級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市政府批準的程序進行。

2.市創新辦在收到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申請后,對《申請表》進行形式審查和分類后,分別送交市科技局、地稅局、金融辦、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質檢局、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門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提交市創新辦。

3.市創新辦在對初審結果進行復審后,提交市國家級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

4.市創新辦根據市國家級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意見,提出年度自主創新獎勵資助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5.自主創新獎勵資助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科技局提供獎勵資助項目實施單位(或個人)的名稱、開戶銀行及賬戶,市財政局從市創新專項資金中直接撥付獎勵資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