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辦推優育才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27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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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辦推優育才實施方案

根據2012年全市組織部長會議精神,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開展“推優育才”工程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結合市干部隊伍實際,現制定2012年“推優育才”工程第一批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圍繞市干部隊伍建設目標,以年輕干部為主體,以加強實踐鍛煉為途徑,以提升干部素質能力為重點,加大全市科級以下干部交流鍛煉力度,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形成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活力,為建設區域性國際城市和“首善之區”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二、工作原則

(一)全盤考慮原則。堅持全市干部人才“一盤棋”的思想,激發干部隊伍活力。

(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依法依規開展,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三)面向基層原則。注重從基層一線選拔優秀干部充實各級黨政領導機關,引導和鼓勵干部到基層一線接受鍛煉,健全和完善來自基層一線的黨政領導人才培養鏈。

(四)人崗相適原則。努力選拔出適合工作崗位特點和具有相應專業特長的干部,做到科學化人才配置。

(五)進出平衡原則。要宣傳和鼓勵干部參與全市范圍的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盡量做到人員有進有出,總體保持平衡。

三、范圍和形式

機關事業單位內設機構的科級領導職位、國有企業中層領導職位出現人員空缺的一般要實行競爭上崗。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領導職數和編制限額等有關規定進行。2012年全市“推優育才”工程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分市級統籌和單位、系統內部兩個層面組織實施。其中,市委組織部統籌市級層面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各縣(區)、開發區、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各國有企業黨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本系統、本單位內部的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

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是指同一職務層次干部的平級交流任職,一般在同類性質單位間進行,可以在市、縣(區)、鄉鎮之間跨區域平級交流任職,也可以在性質相近單位之間跨部門平級交流任職或跨區域跨部門相結合的形式實施。

跨區域跨部門競爭上崗是指通過競爭性選拔的方式,跨區域跨部門提拔到上一職級崗位或者交流到同一職級崗位任職。職位所在單位符合條件的干部也可報名參加。

四、職位類別及數量

2012年“推優育才”第一批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共統籌拿出545個機關事業單位科級職位、學校級領導職位和市管國有企業中層領導職位面向全市或系統內、單位內進行選拔,具體職位類別及數量如下:

(一)市級層面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職位(117個)

1、交流任職職位(25個)

2、競爭上崗職位(92個)

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2。

(二)系統內、單位內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職位(428個)

由各單位在本系統、本單位內部自行。

五、報考人員范圍

(一)各縣(區)、開發區、市直各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公單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在職在編干部;

(二)黨組織關系在市的市級雙管單位(主要指機關單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在職在編干部;

(三)市管和市國資委管理的國有企業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工作人員。

六、報考資格條件

參加全市統籌組織開展的2012年“推優育才”工程第一批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的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一)報考者應具備《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職務升降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自治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試行辦法》、《市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意見》等規定的基本條件,符合任職回避等規定。

(二)任職資格

1、交流任職任職資格:

(1)報考者參與競爭的職位,必須是與報考者所在單位同類性質單位、同一職務層次職位,一般需任現職滿一年以上。

(2)報考交流任職職位人員,正科職干部年齡不超過45周歲、副科職干部年齡不超過40周歲。個別職位年齡條件按該職位設置的其他條件確定。

2、競爭上崗任職資格:

(1)競爭機關單位(參公單位)科長職位的,應當擔任副科級職務滿兩年以上;競爭機關單位(參公單位)正科級非領導職務職位的,應當擔任副科級職務滿三年以上;競爭機關單位(參公單位)副科長或副科級非領導職務職位的,應當擔任科員職務滿三年以上(不含試用期);企事業單位報考者需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的有關條件,且任職滿一年以上。

(2)競爭事業單位科長職位的,應當擔任副科級職務滿三年以上;競爭事業單位副科長職位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滿三年以上(不含試用期);企業人員報考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位的需符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條件,同時還應現任市管國有企業中層領導職務或市國資委管理國有企業正副職領導職務。

(3)競爭企業中層正職職位的,應當擔任企業中層副職或擔任機關事業單位副科級職務滿二年以上;競爭企業中層副職職位的,應當擔任下一層級職務或擔任機關事業單位科員級職務滿三年以上(不含試用期)。

(4)報考競爭上崗職位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個別職位年齡條件按該職位設置的其他條件確定。

3、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或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應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取?/p>

5、具有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職位所需的其它條件,身體健康。

以上年齡、任職時間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

七、工作程序

(一)公布職位信息(2012年2月27日)。由市委組織部統籌在“綠城黨旗紅”黨建信息平臺和市屬新聞媒體上向全市公布市級層面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職位。

(二)制定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實施方案(2012年3月10日前)。各招考單位按有關規定制定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應包括筆試和面試環節。

(三)申請使用科級領導職數(2012年3月10日前)。各有關單位根據本單位編制限額和空缺職數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向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申請使用科級領導職數。

(四)組織報名(2012年3月20日前)。報名時間從2月27日開始至3月20日止。報名可以采取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等多種形式進行。報考者統一到招考單位進行報名,同時需如實填報《2012年市第一批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報名表》或《2012年市第一批跨區域跨部門競爭上崗報名表》一式三份(詳見附件3、4,表格可在“綠城黨旗紅”黨建信息平臺上下載),表格需經報考者所在單位黨組(黨委)核實報名信息并簽署報考意見。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并簽訂承諾書,經發現有報考多個職位的,一律取消考試成績。

(五)資格審查(2012年3月22日前)。各招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對照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及時反饋并做好解釋工作。每個職位開考需招錄職位數和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以上,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招考單位黨組(黨委)研究,書面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開展。

(六)匯總報名信息(2012年3月25日前)。各招錄單位要及時匯總報考者信息,并填報《2012年市第一批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報考人員信息匯總表》(附件5)交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備案(匯總表和報名表各一式一份及電子版)。

(七)筆試(2012年4月25日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各招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命制筆試試題、閱卷、考務等工作。根據職位特點,筆試可以設置公共筆試和專業筆試(筆試總成績為100分,如設置專業筆試,則專業筆試占筆試總分的30%,即筆試總成績=公共筆試成績×70%+專業筆試成績×30%)。如設置專業筆試,需提前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備案。筆試結束后應將成績通知報考者,同時在招考單位公告欄中公布。交流任職職位根據需要也可以不設置筆試環節。

(八)面試(2012年4月30日前)。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面試試題總分100分)。試題及面試評分表根據職位的特點及條件,由職位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按規定組織命制。面試由評委組和評議組負責評分,評委組成員一般為7人或9人,由招錄單位領導、職位所在單位領導、組織人事部門、業務部門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其中外單位人員應占一定比例。評委組評分結果按占面試成績70%計算;評議組成員為7人或9人,由“兩代表、兩委員”和干部代表等組成,評議組評分結果按占面試成績30%計算(面試總成績=評委組評分結果×70%+評議組評分結果×30%)。同一職位的面試應為同一面試組負責評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筆試、面試時間需在開考前七日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備案。筆試、面試試題原則上需與市考試測評辦公室(聯系電話:2610506)聯系組織命制,單位自行組織命制的需報市考試測評辦公室備案。

(九)民主測評和考察(2012年5月15日前)??疾鞂ο蟀凑湛荚嚳偝煽儯üP試成績+面試成績,不進行筆試的不計算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民主測評工作主要在報考者所在單位采取無記名的形式進行,參加測評的人數須達到應參加人數的80%以上??疾旃ぷ饕獔猿值虏偶鎮湓瓌t,重點考察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同時注重考察報考者綜合素質與報考職位需求的匹配性,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疾旃ぷ鹘M成員不得少于2名,采取考察預告、個別談話、查閱檔案方式進行。

(十)確定擬任職人選(2012年5月20日前)。結合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各招錄單位黨組(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任職人選,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任職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報送材料包括擬任職人選報告、擬任職人選干部任免審批表、考試成績排名、考察材料、公示情況說明、會議記錄等材料)。

(十一)辦理任職手續(2012年6月30日前)。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的擬任職人選由各招錄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擬任職人選的調動、編制使用、任職等手續。屬職務晉升或從企事業單位調任的人員任職實行一年的試用期。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實施“推優育才”工程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工作,全面盤活全市科級干部隊伍,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干部交流鍛煉新格局。“推優育才”工程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是一項干部群眾高度關注的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領導。

(二)積極宣傳,廣泛發動。各單位各部門要主動采取多種形式和措施大力宣傳,重點宣傳此項工作的意義、職位信息、資格條件和有關工作程序、時間安排等內容,確保單位人人知曉。要注意引導和鼓勵本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干部積極參與,對本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干部要逐一進行動員工作,并積極推薦本單位優秀年輕干部參與選拔。同時要及時了解干部的思想動態,深入細致地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積極支持干部自愿報名。廣大干部也要拋棄各種思想包袱,抓住多崗位培養鍛煉機會,積極主動接受組織選拔。原已參加全市“推優育才”工程跨區域跨部門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并成功交流的干部,兩年內不能再次報考市級層面跨區域跨部門交流競崗職位,但可以參加本系統、本單位內的交流競崗。

(三)嚴格程序,嚴肅紀律。各招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按步驟抓好跨區域跨部門交流競崗工作,要統一設立報名咨詢電話,各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檢查。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任職回避等有關規定,落實命題、考試、閱卷等安全保密措施,確保命題、考務等工作的安全。要始終把選拔質量放在第一位,嚴禁弄虛作假,嚴禁借交流任職和競爭上崗對干部進行打擊報復。整個選拔過程要公開、公平、公正,開展選拔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與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反映和溝通。同時要注意發現交流競崗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并及時進行總結。

(四)及時摸底,認真推薦。請各單位各部門根據第一批職位需求條件對本單位符合條件干部進行摸底,原則上每個單位都要推薦兩名以上人選參加選拔。單位推薦人選需在報名時間內到招錄單位辦理報名手續,同時各單位需填報《2012年“推優育才”工程第一批跨區域跨部門預備交流人選情況登記表》(附件6),并于3月20日前加蓋單位黨組(黨委)公章后報送一式一份到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含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