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局經管工作要點
時間:2022-06-14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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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經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以加強土地承包管理、加大農民負擔監管力度、規范農村“三資”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為重點,創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為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一、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一)切實抓好延長土地承包期政策落實工作。一是對沒有開展土地承包期延包30年的,要采取積極措施,按照“均田制”的原則,切實做好延包工作,把法律賦予農民的長期土地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戶、到人。二是要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要求,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換發補發工作。
(二)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充分發揮鎮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的作用,為農村土地流轉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和協調服務,引導農村土地規范有序流轉,促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業產業化發展。
(三)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建立健全民間協商、鎮村調解、縣級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加大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力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穩定。
二、加強農民負擔監管,扎實推進“一事一議”籌資籌勞
(一)規范完善“一事一議”籌資酬勞。要按照威政辦發【2012】5號文件精神,扎實開展“一事一議”籌資酬勞工作,確保不超范圍、不超標準、程序合法。
(二)狠抓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對重點領域的專項治理尤其是向村級組織攤派的治理,集中抓好公款訂閱報刊超標、農民建房多收亂罰、農村中小學亂收費、農村社會治安亂收費等增加農民負擔方面的專項治理,切實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認真落實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制度。著力抓好涉及農民負擔收費文件“審核制”,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工作,健全農民負擔監管的長效機制。
(四)加大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力度。定期組織開展減輕農民負擔執法檢查,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
三、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農村財務管理水平
(一)規范完善農村財務會計委托制度。按照《市農村財務會計委托制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鎮級財務會計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確保業務程序規范,代管集體資金安全。積極推行農村財務管理電算化,全面提升農村財務管理水平。
(二)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農村三資”)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村三資”的監管力度,鎮(辦事處)設立“農村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對村集體固定資產、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等由鎮級服務中心,向社會公開競價和招投標,促進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加集體經濟收入,杜絕集體資產流失。
(三)加大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力度。一是對已實行村級財務會計委托制的,要重點抓好村級收入的審計工作,杜絕坐收坐支和私設小金庫,確保集體資金管理規范。二是對沒有納入委托的村,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送達”審計制度,加大審計力度,確保村級財務收支公開透明,財務管理規范有序。三是要結合農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查登記及財務審計工作,為農村換屆選舉工作奠定基礎。
四、優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環境,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
(一)做好合作社宣傳和人才培養工作。進一步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以合作社理事長和會計為主的經營管理人才、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的種養能人、以經管干部為主的基層業務輔導員的政策業務培訓工作,努力增強廣大基層干部指導合作社加快發展的能力,提高合作社規范化管理水平,增強合作社的凝聚力,促進合作社做大做強。
(二)積極開展指導服務工作。指導合作社依法辦社,按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制度,充分保障全體成員對合作社內部各項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指導合作社建立健全會計賬簿、財務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內部積累和風險保障機制;引導合作社大力開展“農超對接”活動,實現合作社“訂單式”產銷,增加成員收入。
(三)積極組織實施示范社創建工程。按照合作社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的要求,積極開展示范社創建工程。年內培育10-20個市級示范社。通過突出支持重點,創新扶持方式,提升示范社發展檔次,發揮示范社帶動作用,實現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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