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局全年飼料安全整治方案

時間:2022-06-14 02:55:00

導語:市畜牧局全年飼料安全整治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畜牧局全年飼料安全整治方案

根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飼料生產企業審查辦法》、《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及農業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年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結合獲證飼料生產企業年度備案和飼料產品質量抽檢工作的開展,通過對全市飼料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質量安全整體水平。

二、整治的范圍

一是年12月31日前取得《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合格證》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二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企業。

三、整治方式

市畜牧獸醫局獸藥飼料管理科負責飼料生產企業的整治工作。抽調執法人員組成檢查組,對轄區內全部獲證飼料生產企業進行逐一檢查和整治。要根據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添加劑預混料生產許可證、飼料生產企業審查合格證、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合格證的不同驗收審核標準,逐項逐條進行檢查,對達不到驗收規定和其它檢查整治內容存在問題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建議上級發證機關注銷相關證照。

各動物防疫監督站負責轄區內飼料經營企業的整治工作。每個站抽調2—3名執法人員組成檢查組,對轄區內飼料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內容:一是是否有與經營飼料、飼料添加劑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二是是否有具備飼料、飼料添加劑使用、貯存等知識的技術人員;三是產品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四是是否存在銷售三無(標簽、產品批號、執行標準)飼料產品的現象;五是是否存在借銷售飼料之機搭車銷售獸藥的行為;六是是否存在購進、銷售“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行為。對存在前4項問題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建議工商管理部門取消其飼料經營資格。對存在第5項問題的,按無證經營獸藥進行處罰。對存在第6項問題的,迅速上報市畜牧獸醫局,并依法做好證據取證、證據保存、筆錄等工作,由市局依法進行處罰或移交司法機關。

四、整治時間

自2月20日開始至3月31日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現場檢查階段(2月20日至3月10日)。市畜牧獸醫局獸藥飼料管理科對轄區內全部獲證飼料生產企業進行逐一檢查,并根據不同類別產品的考核項目逐條做好記錄,填寫考核匯總表及檢查考核小組意見,同時認真填寫《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檢查》,下達整改通知書。

各動物防疫監督站對轄區內的飼料經營企業進行逐一檢查,并認真填寫《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企業檢查表》,對存在問題的下達整改通知書。

(二)企業整改階段(3月11日至3月20日)。飼料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根據《整改通知書》要求,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報市畜牧獸醫局獸藥飼料管理科。

(三)復檢及上報材料階段(3月21日至3月25日),市畜牧獸醫局獸藥飼料管理科對下達整改通知書的生產企業進行復檢,動物防疫監督站對下達整改通知書的經營企業進行復檢,做好復檢記錄。

3月26日至3月31日,市畜牧獸醫局獸藥飼料管理科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整治工作總結和相關材料報市畜牧獸醫局。

五、工作要求

1、對在檢查中發現飼料生產企業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驗收發證時要求的,原料、標簽及各項記錄等存在管理混亂現象、飼料質量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問題的,要做到從嚴把關,跟蹤追查到底。

2、在檢查過程中要把對企業特有工種和技術人員配備情況、生產檢驗設備設施變更情況、嚴格按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產品質量控制、計量器具定期檢定、有無違禁藥物等情況作為重點進行認真檢查核對,發現問題限期整改。

3、對拒不配合、拒絕檢查整治工作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情節嚴重的以及企業基本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已不具備基本生產條件的,生產企業停產兩年(農業部發證的企業停產一年)以上的,破產或轉產的,生產企業遷址未報知主管部門的,連續兩年沒報備案材料或不合格的,提供虛假材料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或書面報請上級發證機關吊銷生產許可證。

4、參加檢查的執法人員要嚴肅執法紀律,做到不徇私情、秉公執法,嚴格按照標準規定進行檢查,若執法檢查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問題,市畜牧獸醫局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