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保護山林資源考評方案
時間:2022-06-20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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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全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工作,充分發揮各鎮(街)和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出機構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積極性,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執行縣級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的通知》精神和《市區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工作方案》文件的部署,如期實現全區“十二五”規劃目標,更好地發揮森林資源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努力構建林興民富、山川秀美的和諧社會,本著客觀公正、公開公平、科學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則,結合我區森林資源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時限
考核年度。次年1月底前完成區對各鎮(街)和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前一年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對象
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
三、考核內容
根據區人民政府與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簽訂目標責任書,考核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業務工作。通過對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在森林資源保護、森林資源培育、林業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反映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對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完成質量和取得實效及有關指標情況。
(二)綜合性工作。主要包括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方面政令暢通、政務信息、宣傳教育、調查研究等方面的內容。
(三)爭先創優工作。主要反映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創新性和先進性情況。
四、考核程序
按照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半年自查小結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各級各部門自評與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測評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半年,各級各部門要對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自查情況于7月5日前書面報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統一報省、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工作機構。
年終,各級各部門要對一年來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方面的工作全面進行回顧總結,按完成情況進行打分,寫出總結報告,次年1月10日前一式3份報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涉及加分或扣分事項,均需說明理由并附有關證明材料。
在各級各部門自查基礎上,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單位對各級各部門進行考核。綜合評分以年終考核考評、區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平時考核相結合進行評定。
五、考核計分方法
鑒于保護發展森林資源工作的特殊性,根據考核內容和單位性質,按照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考核分別計分評定獎項,其中鎮人民政府業務工作考核實行100分計,綜合考核與創先爭優考核分直接與業務工作分相加評定,名次等級以各鎮考分之間評定,取一、二、三等獎;街道辦事處業務工作考核與綜合考核、創先爭優三項實行100分計,名次等級以三個街道辦事處考分之間評定,取一個獎項;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業務工作考核、綜合考核與創先爭優三項實行100分計,名次等級以各考分之間評定,取一、二、三等獎。有明確量化指標的,按照完成情況計分;無法量化的定性指標,按綜合評議情況計分。
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有關派駐機構考核目標及評分標準見附件《市區人民政府考核鎮人民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及考核評分標準》、《市區人民政府考核街道辦事處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及考核評分標準》、《市區人民政府考核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工作機構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及考核評分標準》。
六、獎懲辦法
年終由區人民政府組織考核組對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有關派駐機構進行考核評分。對年度考核優秀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有關派駐機構,給予表彰獎勵;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致使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或對亂砍濫伐、非法侵占林地、毀林開墾等行為制止不力,造成森林資源遭受重大損失的,將追究鎮(街)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責任。
(一)考核分設優秀、良好、中等和差4個等級。得分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數)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中等,70分以下(“以下”不含本數)為差??己私Y果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內容,并由區政府發出通報,對“優秀”等級的給予通報表彰;“差”等級的,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致使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或對亂砍濫伐、非法侵占林地、毀林開墾等行為制止不力,造成森林資源遭受重大損失的,給予通報批評,區人民政府并向該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有關派駐機構發出黃牌警告,該鎮(街)和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有關派駐機構的分管領導向區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討和提出整改方案。對連續2年被黃牌警告的鎮(街),該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有關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要向區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討,并對分管領導的分工進行調整;連續三年考核總分仍達不到70分的,依照有關規定將啟動行政問責。
(二)按上述計分方法得出各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的考核總分,由區人民政府成立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考核結果。按得分高低評定獎項給予獎勵。
其中在廉政建設方面受到嚴重警告或以上處分的,原則上不得評獎。
獎勵資金可用于鎮(街)、區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及派駐機構相關人員的考核獎勵,考核結果抄送區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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