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扶持農企意見

時間:2022-06-21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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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扶持農企意見

為促進我區農業產業化發展,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率和市場競爭力,推動農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步伐,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目標,以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中心,堅持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加快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步伐,大力扶持培育一批競爭力和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推動現代農業發展。

二、任務目標及認定標準

(一)任務目標:力爭在3-5年內,全區從事農業生物資源開發為重點的農副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發展到30戶以上,新增5-10家市級重點龍頭企業;銷售收入上千萬元的農產品加工企業10—20家。培育出1-2戶產值上億元的骨干企業。

(二)認定標準:連續幾年在全區范圍內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地選擇一批龍頭企業予以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認定,必須突出“農業”和“龍頭”兩個核心內容。被認定的農副產品加工類、流通類、服務類企業必須與農業關聯度大、產業帶動能力強、農民利益連接緊密。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類型。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生產、加工或流通(含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和苗木、花卉市場,下同)為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國有、集體、私營、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等企業。同時經營業績顯著,效益好;主營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有較健全的市場營銷網絡,市場份額在我區同類產品中居前列,并且比較穩定。

2、企業規模。固定資產規模在100萬元以上;近三年年銷售收入(指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的銷售收入)達到300萬元以上;產地批發市場年交易額在1000萬元以上。

3、企業經濟效益。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60%,主營產品銷售率達95%以上,不欠稅、不欠工資、不打白條、不欠社會保險金、不虧損。

4、企業信用。企業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違法經營,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產品轉化增值能力強,有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5、企業帶動輻射能力。企業(或合作社)與帶動農戶之間簽訂了經濟合同,或以委托生產、訂單農業、確定保護價與浮動價、入股分紅或利潤返還等形式,明確公司與農戶各自的權利、義務與違約責任,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企業(或合作社)帶動我區農戶100戶以上,每戶年純收入增加500元以上。

6、有穩定的、較大規模的原料生產基地。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苗圃,有固定的生產基地200畝以上;林業企業500畝以上;畜牧養殖企業牲畜存欄量達500頭以上;家禽存欄量5000只以上。

有的龍頭企業雖然目前的規模不是很大,但具備下列條件的,也可納入龍頭企業加以扶持:

1、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所開發和生產的產品屬高新技術產品或綠色食品,能有力地促進和帶動相關新產業形成,或是科技部認定的科技示范企業。

2、主營產品優勢明顯,出口創匯潛力大或進口替代能力強,能形成帶動面較大的特色產業。

三、政策扶持措施

(一)加大財政扶持力度。一是建立穩定的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投入機制。區政府每年在農口預算的基礎上增加50萬元用于貸款貼息,重點扶持水果、蔬菜、畜牧養殖等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型龍頭企業。二是積極爭取中央、省、市專項資金。積極向上爭取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理、復墾資金、科技資金及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對龍頭企業的投入。鼓勵龍頭企業建基地,創辦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開展農業咨詢服務。三是支持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協調引導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支持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通過資質評估,確定一批實力強、資信好的龍頭企業,核定授信額度,隨用隨貸,常收常放。

(二)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認真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三)擴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積極協調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支持力度,提高龍頭企業扶持貸款在涉農貸款中的比例,加大對龍頭企業固定資產和技術改造等中長期貸款的支持力度。重點解決季節性收購等流動資金貸款需求。二是引導各類資本向龍頭企業集中。圍繞優勢產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工商資本和外地資本等各類資本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興辦龍頭企業,形成政府集中投入為引導,其他資本投入為主體的多層次、全方位的多元化投入機制,不斷壯大龍頭企業規模和實力。三是積極探索建立農業保險機制,逐步形成政府、金融機構、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民、保險公司多方合作,全程保障的“合作+保險”農業保險機制,為龍頭企業提供更多的企業財產、產品責任、雇主責任、貨物運輸等保險服務。鼓勵龍頭企業資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

(四)著力優化發展環境。一是區國土部門在編制年度用地計劃時予以優先安排龍頭企業發展和建設所需用地。支持龍頭企業通過依法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把屬于村集體的荒山、荒地、荒坡、荒灘、廢棄地和農戶承包的零星土地集中于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臨時性收購場所、農林種養殖場和設施的使用,鼓勵農戶依法有償轉讓承包土地使用權,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二是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鮮活農產品運輸優惠政策,確保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順暢、便捷和低成本化。鼓勵搞活農產品流通,發展農民經紀人隊伍,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扶持農產品販運大戶,及時提供法律、政策幫助,確保農產品外銷。三是取消自立的有關收費項目。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自立收費項目,嚴禁向龍頭企業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四是農業、發改、經貿、水利等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龍頭企業申報重大項目。在項目安排上向龍頭企業傾斜,增加龍頭企業立項比例。五是協助龍頭企業辦理工商、稅務、發改、金融等部門的審批登記手續;優先滿足龍頭企業在購買農業機具方面的購機補貼。

(五)推進招商引資和外向經濟發展。一是對外商來我區投資興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生產基地,給予大力支持。幫助達到基本條件的企業申報省市級龍頭企業和農業產業化貼息資金。對龍頭企業利用外地資金的重大項目,在前期費用及貸款貼息方面給予支持。二是鼓勵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申報自營進出口權。對符合國家外貿發展基金規定支持的出口產品,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申報,爭取國家有關出口促進政策資金。

(六)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品牌提升。一是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促進龍頭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產學研結合,積極幫助龍頭企業申報國家和省科技計劃。結合實施陽光工程培訓計劃、雨露培訓計劃,開展龍頭企業職工培訓和人才引進工作。加強信用管理,引導龍頭企業開發信用資源,提升信用等級。二是鼓勵龍頭企業實施名牌戰略。積極支持龍頭企業開展農產品創牌認證、申報著名商標等活動。

四、強化協調指導服務

(一)成立以分管副區長為組長的區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參加的區級龍頭企業評審委員會,加強對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領導,各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要切實把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對主導產業、龍頭企業和重點基地,實行一個產業,一個規劃,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確保抓出成效。

(二)各鎮及各有關部門要定期研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中的新形勢、新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龍頭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區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對重點支持的龍頭企業,跟蹤監管、服務,督促各項扶持政策落實。農業、財政、經商、稅務、水利、國土、工商、質監、環保、交通等部門要創新方式,主動配合,搞好服務,把各項龍頭企業扶持政策落到實處,同時要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和政策,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其他各相關部門也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合作與協調,努力形成各方支持龍頭企業發展的工作合力。

(三)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已經安排的用于扶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具體措施,要納入整體部署和宏觀政策安排,形成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合力。

五、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搞好龍頭企業的運行監測

(一)建立競爭和淘汰機制,對龍頭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優勝劣汰。由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農業、財政、發改等部門對龍頭企業進行定期考核,報區政府審批并兌現扶持獎勵政策。鼓勵龍頭企業開展爭先進位活動,對發展快、貢獻大、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建功立業,成效顯著的龍頭企業給予表彰。

(二)建立市級龍頭企業推薦后備庫。市場競爭力強,帶動產業發展作用大,促進農民增收作用明顯的區級龍頭企業,納入市級龍頭企業推薦后備庫,在晉升市級龍頭企業時作為重點推薦對象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