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隱患治理活動方案

時間:2022-07-16 06: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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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隱患治理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省和市政府關于開展“隱患治理年”活動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為全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隱患治理年”活動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2011年開展安全隱患集中攻堅活動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排查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全面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實現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市各行業(領域)及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2011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堅持與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是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三是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四是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三、工作安排

“隱患治理年”活動共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3月份):圍繞確保全國“兩會”及春季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抓緊整改2011年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攻堅活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31日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二是向社會公布重點整治的安全隱患。市安委會公布2012年全市重點整治的安全隱患,明確責任單位和整改期限;各單位也要確定本單位2012年重點整治的安全隱患,并向社會公布,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是認真組織好運輸、電力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嚴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第二階段(4月???1日—7月31日):圍繞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治理易由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雷電、地震、地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按照不放過每一個水庫和湖泊,不放過每一條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過每一個橋梁、涵洞,不放過每一個企業和崗位,不放過每一臺生產設備和建設工程,不放過每一處人員密集場所“六不放過”的要求,深入開展“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隱患整改監控檔案。

二是對排查出來的病險水庫大壩、河道堤岸、橋梁、涵洞、危險路段和尾礦庫等隱患,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三是認真檢查各部門建立的防范嚴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應急預案和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落實各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預案的實用性和搶險救援物資的準備情況。

第三階段(8月1日—9月10日):圍繞夏季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針對這一時期高溫天氣和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對非煤礦山和其它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進行再檢查、再整治、再落實,確保防洪防汛、防高溫、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二是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非煤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負荷。

第四階段(9月11日—10月20日):圍繞“十一”黃金周期間安全,做好重點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認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以學校、醫院、居民區、車站、商場、賓館、娛樂場所、風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供水、供電、供氣、水庫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礦山、化工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深入查找事故隱患,認真整改。

二是把旅游、交通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組織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游船等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設備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控制好公園、游樂園高峰時段游人數量,嚴防擁堵、踩踏事件發生。

三是針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凡節日期間繼續生產的企業,要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領導干部帶班作業制度。節日期間停產放假的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同時加強跟蹤檢查,嚴防私自違法生產引發事故。

第五階段(10月21日—12月31日):針對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扎實開展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堅決查處生產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火工品、煙花爆竹等的力度。

二是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三是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鎮政府)及安監、公安、城建、國土、交通、衛生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轄區、行業實際,迅速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電話:)。“隱患治理年”每個階段結束后一周內,要報送工作小結及《2012年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個重點:一是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二是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三是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企業;四是全國“兩會”、汛期、“奧帆賽”期間、“十一”黃金周、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市安委會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好聯合督查行動,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規范監督檢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要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等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查處,嚴肅追究責任。

(四)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群眾參與。要充分利用電視臺、市情等媒體,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和“安全萬里行”活動。要通過各種途徑教育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相關單位,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組織職工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全面認真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對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