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行政執法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19 05:32:59

導語:畜牧局行政執法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畜牧局行政執法指導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市局總體工作目標,以促進養殖業經濟健康發展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為重點,以保證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核心,切實履行好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職責,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執法程序,推進依法行政。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培訓教育。以貫徹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為契機,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以《動物防疫法》、《漁業法》、《畜牧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面向領導,面向基層,面向企業(養殖場),面向相對人,進行宣傳培訓,不斷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制意識。營造養殖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健全和完善養殖業行政綜合執法體系。推進養殖業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機構規范、隊伍精良、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養殖業行政執法體系。重點抓好隊伍建設,改善執法手段,完善執法裝備,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

(三)強化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監督抽查,積極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省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市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畜水產品質量監督抽樣監測。并將群眾反映多問題突出區域,企業和產品監督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進一步完善畜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管理、監督、查處、應急五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提高全系統監督管理水平。

(四)進一步加強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監督管理,規范行政行為,完善行政公開方式,積極推行“一個窗口”對外制度,實行統一辦理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負責制、AB崗制和服務承諾制,構建“陽光畜牧水產”。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制定和規范性文件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不得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處罰、強制收費等事項,不斷完善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查和公開制度。

(五)全面推進畜牧水產執法工作。按照春秋抓會戰,常年抓防控,日日抓監管的工作思路。每年3至5月、9至11月繼續開展春秋兩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獸藥飼料市場專項整治執法行動。一是依法對養殖場、城區農貿市場、獸藥飼料生產企業經營場資質進行審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二是開展動物防疫條件專項執法檢查,推進動物防疫規范化建設,對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農貿市場、畜禽及其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場所)集中整治。三是建立畜禽及其產品市場準入制度,構建誠信體系,實行生產企業一場一冊,經營單位一戶一檔,零售攤位一家一頁管理機制。四是加大水產苗種、畜禽良種的整治力度,杜絕假種坑農、害農事件發生。

(六)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完善案件舉報制度,開通舉報電話,拓展案件發現渠道,做到聞報必動,有訴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重點查處非法制售禽流感疫苗等預防用生物制品,以及在飼料和飲水中添加“瘦肉精”磺胺類藥物等違禁藥品的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對查處的違法案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形成強大的震懾力。

(七)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執法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觀念,每個星期利用半天時間系統地學習黨和國家的基本方針政策,提高政治理論素養。加強法律法規培訓,執法人員每年培訓不得少于兩次。加強執法制度建設,建立和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提高廉潔自律,秉公執法的自覺性,積極營造比奉獻、比實干、爭先進的良好氛圍,爭創市級依法行政“示范單位”。不斷改善執法手段,完善執法裝備,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能力。

(八)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化建設。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開展畜牧水產執法質量考評工作,探索畜牧水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辦法,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嚴格執行查處分離、收繳分離和罰繳分離的分權制衡機制。加強行政聽證和行政復議工作。不斷健全群眾舉報違法行為的查處制度。

(九)加強信息體系建設。根據畜牧水產執法工作需要,結合計算機網絡技術,建立完善以畜牧水產執法人員和診療人員管理系統、畜牧水產行政執法工作管理系統、畜牧水產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和市畜牧獸醫網為主要內容的畜牧水產執法信息體系,并加強與國家、省、市畜牧獸醫網等相關媒體的橫向聯系,進一步提升市畜牧業行政執法的影響力。

(十)積極探索推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對集中處罰權,著力解決城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長期存在的多頭執法,職責交叉等問題,實現長效管理,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執法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全市養殖業主管部門要把加強養殖業行政執法工作作為履行法定職責和建立和諧社會,推進實現養殖業經濟“雙百億”目標的重要措施,作為保護人民群眾利益的手段,深刻認識其重要性,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畜牧水產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明確一把手為第一負責人,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調配力量,統一協調行動。

(二)加強監督檢查,促進工作落實。各級畜牧水產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職責到位,工作到位。市局將組織不定期督查,對重點案件掛牌督辦,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對失職瀆職、濫用職權,損害人民群眾利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按照行政執法責任制追究其領導責任和行政責任。

(三)強化社會監督,營造法制氛圍。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擴大行政執法的效果和影響。組織有關新聞單位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例進行跟蹤報道,公開曝光,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行政執法的良好氛圍。加強法制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辨假識假的能力,增強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開展養殖業生產經營的法律法規培訓,倡導合法經營、誠信經營。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懲制度,發動群眾及時舉報、揭露各種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