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勞動保障審查方案

時間:2022-08-05 09: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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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勞動保障審查方案

為掌握用人單位勞動保障管理情況,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省勞動年度審查暫行辦法》的規定,決定自2012年3月15日至6月30日開展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以下簡稱書面審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書面審查范圍和管轄

書面審查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審查的重點是職工人數超過50人的各類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建筑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餐飲、娛樂、賓館洗浴等企業(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書面審查管轄:按照《省勞動保障監察辦法》規定,根據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和工商注冊地,按屬地、統籌、便民的原則進行轄區劃分。各縣按上述原則進行書面審查,市、區實行聯動。對于轄區劃分有爭議的,由上一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確定。

二、書面審查的內容

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的監察內容,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用人單位實施書面審查。具體內容: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情況;勞動合同訂立、備案、履行情況;集體合同簽訂、備案、履行情況;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規定的情況;技術工種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三、書面審查的組織實施

為切實做好2012年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市區實行兩級聯動,成立書面審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領導小組從局政策法規、勞動監察、社會保險、就業人才等機構抽調人員組成書面審查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書面審查的培訓、審查、執法等日常實施工作。同時,邀請市、區工會參與。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抽調專人成立相應機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報市勞動保障書面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備案后,認真組織實施。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15日-3月30日)。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書面審查的重要意義、目的要求,以及書面審查工作進展情況、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單位的事跡等,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日-4月30日)。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組織好用人單位自查自糾工作,要求參加書面審查的用人單位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自查,找出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并填寫書面審查手冊和相關表格,上報書面審查資料。

(三)審查和督察處理階段(5月1日-6月15日)。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嚴格按照《省勞動年度審查暫行辦法》和《省企業勞動保障誠信評價暫行辦法》規定的內容和標準,對各單位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查,對有違法行為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需要查處的,依法立案查處。

(四)公布審查結果階段(6月16日-6月25日)。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按照《省企業勞動保障誠信評價暫行辦法》的要求,將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評價的結果在當地勞動力市場公告,同時通過政府網站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總結上報階段(6月30日前)。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對書面審查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提出工作建議,同時做好書面審查情況統計匯總工作,總結材料和申報省誠信示范單位名單報市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方案。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切實加強對書面審查工作的領導,成立組織,制定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要按照宣傳法律法規政策、強化服務意識、注重工作實效的原則,緊緊圍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工作,擴大書面審查覆蓋面,盡可能把書面審查范圍覆蓋到轄區內的所有用人單位,把工作做實做細,防止走過場、搞形式。同時,要加強與工商、地稅和企業家聯合會的聯系,摸清用人單位底數。

(二)結合“兩網化”管理開展工作。各縣區要加快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建設,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作用,要把書面審查工作與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相結合,與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相結合,統籌推進,按區域網格采集用人單位信息。

(三)嚴格審查標準,注重審查質量。各縣區要督促用人單位主動接受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審查,嚴格審查標準,嚴肅審查紀律。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對用人單位審查中出現的問題,注重教育、幫助整改,做到審查一家,規范一家;對不按照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相關規定,責令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年審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四)完善誠信制度,實施分類監管。各縣區要完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用工行為的分類監管,要按規定將用人單位違法信息通報人民銀行,將其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用人單位的失信行為進行懲罰。要嚴格按照《省企業勞動保障誠信評價暫行辦法》的要求,將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誠信評價的結果向社會公布。

(五)對照評選條件,積極申報參評。省廳將在連續三年勞動保障誠信A級企業中評選2012年全省勞動保障誠信示范單位,按照用人單位申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審查、省廳復核的步驟進行,各縣區要根據書面審查情況組織申報。省廳將根據上報的材料逐一復核,并視情況進行抽查,經省廳復核合格的單位將授予“省勞動保障誠信示范單位”稱號,并頒發證書和銅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