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中心廉政風險防范方案
時間:2022-08-12 10: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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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縣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蒙辦〔2012〕42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預防腐敗工作實效,根據縣紀委的統一部署,經中心黨委研究決定,在中心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結合中心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踐行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心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崗位風險防控為基礎,以加強制度建設為重點,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構建權責清晰、流程規范、風險明確、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預警及時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斷提高預防腐敗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為實現“三個爭先”、建設美好提供有效服務和力保證。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注重預防,推進反腐倡廉關口前移,關心和愛護黨員干部,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堅持改革創新、勇于實踐,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預防腐敗的新舉措。堅持依紀依法、公開透明,保證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嚴肅性和規范性,使權力在最光下運行。堅持突出重點、全面覆蓋,以點帶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不斷深入。堅持務求實效、長效管理,一切從實際出發,既要實現有效監控,又盡可能簡化程序,實現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三)目標任務。在中心各科室、服務窗口等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后期處置有機統一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一是建立廉政風險防范機制。查準找全權力運行環節中存在的廉政風險點,科學確定風險等級,制定有針對性的廉政風險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廉政風險監控機制。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中廉政風險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創新監督方式,依托科技手段,推進權力運行公開透明。
三是建立廉政風險處置機制。運用談話函詢、警示誡勉、責令糾錯等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糾正處理。對權力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嚴重問題,該問責的要及時實施問責;該立案查處的是,要堅決依紀依法立案查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二、主要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2年5月24日-2012年5月31日)
1、制定方案,廣泛宣傳。中心全體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中紀發[2011]42號、和皖發[2012]10號文件精神,充分把握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內容和工作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并進行廣泛宣傳。
2、部署工作任務。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明確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目的意義、工作對象、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
3、成立機構。中心成立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及其辦公室,以加強組織領導,抓好本單位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依法清權確權(2012年6月1日-2012年7月10日)
依據法律法規及賦予職責,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對各種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清理、逐項確認(該保留的保留,需要調整充實的調整充實,該廢止的堅決廢止),編制“職權目標”,明確職權名稱、內容、行使主體和法律依據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簡便”的要求,優化運行流程,明確每一項職權的辦法主體、條件、程序、期限和監督渠道等內容,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
經集體研究確定的“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報經縣法制辦、編辦和公開辦審核備案后,在中心門戶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相關欄目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排查廉政風險點,評定風險等級(2012年7月11日-2012年8月10日)
圍繞規范權力運行,通過自己找、群眾評、領導提、組織審等方式,深入查找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查找中要區別領導崗位、中層崗位和其他崗位三個層次。根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權的大小、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個等級,對每一個點、風險等級和防范措施登記匯總,建立廉政風險點目錄,并進行公示公開,接受社會和單位內容的監督。對不同等級的廉政風險點實行分管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四)制定防控措施(2012年8月11日-2012年9月10日)
針對廉政風險和風險等級,依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廉政要求、工作職責、工作標準,制定“一對一”的防控措施,特別要突出對高等級風險的防控。屬于崗位職責方面的,通過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程序規定和分權、示權、制權等方式來規范權力運行,屬于業務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潔、高效、便民的原則,優化業務流程,確保程序規范;屬于制訂機制方面的,完善相關制度機制,抓好制度落實。要注意把握三個環節:一是有一個風險點,至少要有一個以上相對應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做到具體管用、切實可行;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制定崗位權力行使風險防控一覽表。
(五)作出廉政承諾(2012年9月11日-2012年9月30日)
結合各自的思想實際和崗位特點,按照黨紀國法和廉潔自律各項要求,作出切實可行的廉政承諾,納入廉政風險防控匯總表中,并認真踐行承諾,自覺接受監督。
(六)規范行政裁量權(2012年10月1日-2012年10月20日)
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重點在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領域,對權力進行科學分解。圍繞“三重一大”事項,健全議事規則和工作規則,規范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的決策權限、決策內容和決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領域的裁量權基準制度,綜合考評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學劃分裁量階次,制定具體裁量標準和實施細則,避免執行的隨意性。
(七)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貫穿始終)
深化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工作,通過網站、公開欄、辦事指南等途徑是,依法向社會公開“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和裁量權基準。通過單位內部網絡、內部公開欄等途徑,公開內部職權行使情況、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特別是對干部任用、財政管理、政府采購、工程建設、資產管理等。
(八)實施預警處理(貫穿始終)
對在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中發現的相關問題,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置,切實整改到位。對可能引發腐敗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風險預警,綜合運用風險提示、誡勉談話、責令糾錯等處置措施,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該立案查處的要及時立案查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加強科技防控(貫穿始終)
利用電子政務設施,建立完善權力網上公開運行和電子監察系統,逐步將廉政風險和公共資源配置、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納入電子監察系統監控范圍,實現網上實時動態監控。整合開發內網、外網和專網資源,構建權力運行綜合監控網絡平臺,推動各單位廉政風險監控網絡有序連接、資源共享。通過構建網絡監控與傳統監督的對接機制,開展網上受理舉報投訴、網上開展效能監察、網上民主評議、網上實施績效考核,逐步實現公共權力網上運行、網上監督。
(十)實行動態管理(貫穿始終)
以年度為周期或依托項目管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行政職能轉變和預防腐敗新要求,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調整、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有關職責權限的變更、人員及崗位的變更、防控措施落實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實際需要,及時調整、完善廉政風險內容、等級和防控措施,加強對廉政風險的動態監控。
三、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強化教育。要把宣傳教育貫穿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全過程,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全面掌握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基本要求、主要內容和政策措施,增強風險意識,克服畏難和抵觸情緒,積極支持和主動參與廉政風險防控,為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把廉政風險防控作為一項重大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由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中心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管轄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
(三)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要圍繞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權力運行的關鍵部位,著力防范工程建設、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及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風險。要把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融入業務工作流程,與加強廉政教育、規范權力運行、深化各種形式公開、完善行政審批制度、實現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協調推進,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
(四)加強督查,務求實效。要結合實際,強化督促檢查,在規范權力運行、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上求實效,堅決避免和克服形式主義。要把廉政風險防控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目標考核、懲防體系建設檢查之中,并將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價和任用的重要依據。要研究制定檢查評估標準,探索建立廉政風險防控的社會評價辦法,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提高檢查評估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開展回頭看,搞好檢查驗收。各單位要在2012年10月下旬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進行回頭看,查找不足,總結經驗,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見與建議,實現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并將書面總結和成果資料在2012年11月上旬報中心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2年11月中、下旬中心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對各支部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建設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檢查驗收之后,實行動態調整,持續督查指導,實現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常態化和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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