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廉政防控指導方案

時間:2022-08-23 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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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廉政防控指導方案

為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實施意見》(蚌發〔2012〕12號)、省氣象局黨組《2012年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皖氣黨組發〔2012〕6號)的精神進一步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深入推進全市氣象部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市氣象系統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要求,以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崗位風險防控為基礎,以加強制度建設為重點,創新方式方法,構建權責清晰、流程規范、風險明確、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預警及時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斷提高預防腐敗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深入推進全市氣象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注重預防,推進反腐倡廉關口前移,關心和愛護黨員干部,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堅持改革創新、勇于實踐,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預防腐敗的新舉措。堅持依紀依法、公開透明,保證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嚴肅性和規范性,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堅持突出重點、全面覆蓋,以點帶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不斷深入。堅持務求實效、長效管理,一切從實際出發,既要實現有效監控,又盡可能簡化程序,實現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三)目標要求:按照全面開展、突出重點、扎實推進、務求實效的總體要求,通對崗位和單位廉政風險的“查、防、控”,達到以下目標:一是增強風險意識。各單位防控廉政風險的主動性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防控廉政風險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二是找準廉政風險。對崗位、職責、制度機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風險點全面排查,切實做到找準查深查全。三是完善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崗位為點、程序為線、制度為面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預防腐敗成效明顯提高。

二、主要內容和實施步驟

(一)廉政風險防控范圍:廉政風險防控實施范圍包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所屬縣局及其有關人員,主要包括局領導、科級干部和重點崗位人員。市局防控的重點是組織人事、財務管理、物品采購、科技服務、行政審批、項目建設等領域,縣局防控的重點是科技服務、大額資金支出、項目建設等方面。

(二)主要內容:認真查找每個崗位在權力行使、制度機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評定風險等級,實行風險等級管理;有針對性地分類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屬于權力行使方面的,通過建立健全權力制衡機制,優化權力結構,規范行政裁量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屬于制度機制方面的,通過查漏補缺、建章立制,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屬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過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等,增強黨員干部的風險意識和廉潔從政的自覺性。積極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三)方法步驟

1、制定工作方案,認真動員部署(2012年6月上旬——7月上旬)。成立市氣象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設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氣象部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加強業務培訓,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宣傳教育,全面啟動全市氣象部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2、開展清權確權,規范工作流程(2012年7月中旬——12月底)。各科室、縣局要依據法律法規及“三定”方案,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要求,對各種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清理、逐項確認,編制“職權目錄”,明確職權名稱、內容、行使主體和法律依據等。同時,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簡便”的要求,優化運行流程,明確每一項職權的辦理主體、條件、程序、期限和監督渠道等內容,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對外行使的權力,都要明確辦理主體,條件、程序、期限和監督渠道等內容,繪制“權力運行外部流程圖”;對內行使的權力,要對行使崗位、權限、程序和時限等進行規范,繪制“權力運行內部流程圖”。

3、排查廉政風險點,評定風險等級(2012年8月中旬——9月中旬)。圍繞規范權力運行,通過自己找、群眾提,相互幫、領導點、組織審等方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內外結合等方式,分崗位、部門和單位三個層面,全面排查出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查找中要區別領導崗位、中層崗位和其他重要崗位三個層次。在此基礎上,根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權的大小、腐敗現象發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按照“高”、“中”、“低”三個風險級別,對每一個廉政風險點逐一評估,確定其風險等級,并對劃分標準作出說明。

4、加強公開公示(2012年9月下旬——10月上旬)。對查找出的各類風險點,建立廉政風險點目錄,通過網站、公開欄等方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單位內部和社會的監督。

5、制訂防控措施、規范權力運行(2012年10月下旬——12月底)。圍繞查找出來的廉政風險點和確定的風險等級,制定操作性強、具體管用和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屬于崗位職責方面的,通過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程序規定和分權、示權、控權等方式來規范權力運行;屬于業務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潔、高效、便民的原則,優化業務流程,確保程序規范、效率提高;屬于制度機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并抓好落實。要針對權力在行使過程中的風險點制定“一對一”的防控措施,有一個風險點就要有一套完整的對應防控措施。要繪制崗位權力行使風險防控一覽表,對廉政風險點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6、處置糾正問題(10月下旬—12月底)。對在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中發現的相關問題,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認真進行處置,切實整改到位。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需要立案查處的要適時立案,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7、及時整理歸檔,注重查缺補漏(2013年1月上旬——2月底)。將形成的文件資料、表格表冊等進行整理歸檔,建立風險管理檔案,搭建風險信息反饋平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查缺補漏工作,總結本單位的活動成效和經驗做法,形成書面匯報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開展廉政風險防控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協調推進,各部門全力配合,群眾積極參與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風險防控的各項措施具體落實到每一個崗位和個人。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把宣傳教育貫穿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全過程,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和全體職工全面掌握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目標要求、時間步驟、方法程序,使每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主動參與、帶頭實踐,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督促檢查,務求實效。強化督促檢查,在規范權力運行、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上求實效,堅決避免和克服形式主義。要把廉政風險防控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目標考核、懲防體系建設檢查之中,并將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干部評價和任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