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系統建設指導方案

時間:2022-09-02 05: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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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系統建設指導方案

為加快我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的步伐,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省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方案》(建辦〔2011〕98號)的通知要求并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分級負責、聯動共享”的原則,制定我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總體規劃、技術框架和個人住房信息基礎數據標準,建立覆蓋全市并逐步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網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為提高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能力和政府公共服務能力,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基礎信息和決策依據。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建立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網絡平臺和全市個人住房信息基礎數據庫,實現縣、市、省三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互通,全面掌握全市個人住房的基礎信息及動態變化情況,并逐步實現與公安、民政、金融等部門相關信息系統聯網查詢,實現信息共享。

(二)主要任務

(1)按照國家和省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有關要求及數據標準,建立完善我市、縣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2)做好房地產紙質檔案數字化工作,妥善解決歷史遺留房屋登記問題,確保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完整性;

(3)縣級系統與市級系統聯網,實現縣、市、省三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互通;

(4)指導、檢查和督促所轄縣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

三、階段任務

我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計劃在201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前期準備階段(2011年3—5月)。

1.制定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方案,統籌指導系統建設工作;

2.制定市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方案,基本確定系統建設主要內容;

3.選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研發單位,細化系統建設具體內容;

4.編制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基礎數據標準,組織開展相關技術培訓,確保縣、市、省三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互通;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6月—2012年4月)。

1.2012年2月底前,完成市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與省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互通;

2.2012年4月底前,完成縣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實現縣、市、省三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全面聯網;

第三個階段:完成驗收階段(2012年5—6月)。

對全市所轄縣個人住房信息系統進行綜合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分管市長為組長的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領導小組,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房地產管理局,具體負責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二)加強資金保障

按照皖政辦〔2011〕8號文件規定,我市市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平臺建設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安排,系統建成后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納入部門預算統籌考慮;縣級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費用由縣政府負責籌措。

(三)強化協調配合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住建委積極與財政、發展改革、公安、民政、國土資源、規劃、統計、稅務、物價、金融等部門溝通和協調,建立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工作。

(四)落實工作責任

按照國辦發〔2011〕1號文件要求我市將“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作為地方政府責任,并將“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后”問題納入約談和問責范圍。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切實落實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責任,加強協調調度和監督檢查,確保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按時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