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委服務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21 09: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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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為推進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根據市委辦公廳《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百姓、辦百事”活動項目》的工作安排,我局在四個主城區開展了建立便民服務點試點工作。通過試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便民服務點的建立為一些服務性流動攤販提供了固定的經營場所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城市管理的壓力,體現了我局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城市管理新理念,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應。為進一步彰顯我局以人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擴大社會效應,經研究,決定在區進一步推廣便民服務點工作?,F就有關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原則。
建立便民服務點應本著既緩解城市管理壓力、踐行以人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又能解決部分生活艱難的占道經營戶的實際困難,讓這些占道經營戶免費入市規范經營,還能方便群眾日常生活,為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生活環境的原則,達到多贏的效果。
二、服務內容。
應當疏導進入服務點的經營項目:修傘、織補修修鞋、補胎打氣、磨刀等簡單手工修補服務類攤點。
三、工作任務。
由駐區分局全面負責,各駐街辦中隊具體協調相關部門,在每個街辦轄區內至少設立1個便民服務點。
四、時間安排和工作意見。
1.調查定點階段(4月1日前)。
調查定點工作是建立便民服務點工作的重要前提,關系到服務點設立后能否吸引攤主主動入駐、入駐后能否達到預期效果。
各中隊要積極協調當地街辦、社區根據本轄區的地理情況,在不影響居民出行、生活的前提下,在人口密集區選擇主干道以外的背街小巷作為設置便民服務點的地址。
為使攤點有較為穩定的客源和經營收入、吸引攤點主動入駐,應當選擇人流量較大、周邊居住人口較多的地段作為設立便民服務點的地址。
在選擇地址時,還應當聽取攤主的意見,站在攤主的角度進行選擇,以便于便民服務點設立后能取到實實在在的效果。
地址選定后由分局統一于4月25日前報法規處。
2.溝通協調階段(5月1日前)。
地址選定后,各中隊要及時和區政府、街辦、社區等部門溝通,爭取資金等各方面的支持。并積極主動與附近的社區和居民進行協商,聽取他們對在選定的地址建立便民服務點的意見,爭取居民的支持。
3.建設階段(6月1日前)。
本著高標準又經濟實用的原則進行建設施工。
在施工時,應當充分利用當地的條件,盡量依墻而建,節約成本,并利用服務點的墻體制作板報等方式宣傳介紹城管法律、法規和工作職責。
4.攤點入駐階段(6月30日前)。
便民服務點建好后,按照業主自愿的原則,主動和符合服務內容的長期占道經營戶進行溝通,積極做好思想工作,吸引取其進入服務點經營,不得強迫業主進駐。
在申請入駐攤點較多的情況下,優先安排居住在本轄區、生活困難、主要收入來源依靠占道擺攤的攤點。
5.組織驗收階段(7月1日后)。
各單位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將完成情況書面報送法規處,由法規處會同執法二處到現場進行查看驗收。同時市局還將不定期地組織人員進行暗訪查看并視情進行通報。
五、具體要求。
1.此項工作是我局服務百姓、體現我局以人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的具體舉措,也是城市管理方式的新的有益嘗試。有關分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親自協調,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布置的各項工作。
2.在實施此項工作中要加強和相關部門、居民和攤點業主的溝通協調,把工作做實做細,把我市的利民政策落到實處,做到好心辦好事,防止影響穩定局面事件的發生。
3.要加強對入駐攤點的管理。在攤點入駐時各相關分局要與攤主簽訂合同,做到服從管理。在合同中約定其必須每天進入便民服務點經營,不得經常隨意歇攤,堅決杜絕場外經營;產生的廢棄物要做到日產日清,污染了地面要及時清洗。
如因城市發展的需要,必須拆除便民服務點時,入駐的攤主要無條件地撤離,并且不得占道經營。
4.此項工作作為2013年度目標考評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年底考評時,每少一個便民服務點扣5分,一個街辦每多1個便民服務點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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